《国之宗子》
第45节

作者: 沙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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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你们还想在这里动手不成?瞎了你们的狗眼!也不打听打听这里是谁家的产业。”
  皮商怡然不惧,一声令下,后面邸舍立刻奔出十几个青巾芒鞋、手持利刃的保佣,反将荆蛮围住。这些保佣个个体格强壮,气势凶悍,更像是打手。
  冲突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刘景恰好赶到,急忙拨开人群,走进肆内。
  皮商见来人是一名头戴黑丝介帻、身穿灰色红缘领袖吏袍的少年,本来不甚在意,但心思一转,似乎想起了什么,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口中问道:“小人冒昧问一句,足下可是市左史刘君?”
  刘景闻言眉毛一扬,轻轻颔首道:“没错,足下认识我?”
  皮商示意诸保佣收起兵器,而后伏跪地上,大礼参拜。通过他的自我介绍,刘景才知道他叫周卫,是族兄刘宗的家奴,这家皮肆赫然是族兄刘宗的产业。

  心道难怪此人表现得如此嚣张跋扈,说他欺行霸市也不为过,原来是仗了族兄刘宗的势。
  这也解释了一家皮肆为何会有这么多打手,他们十有八九是刘宗豢养的门客,平日在肆中帮佣。
  既然对方是族兄刘宗的家奴,刘景也就无需和他客气,将他扶起来后,说道:
  “大兄年十二就哀感奋发,倾资结客,报杀父之仇,引得长沙上下人人称叹。十余年来,大兄居家养名,声望日隆,人们提起‘刘伯嗣’之名,无不赞誉有加,未尝有片言恶语。你作为大兄身边之人,想必应该最清楚,大兄付出了多少努力才拥有如今这样美好的名声……”
  听到这里,周卫已经是汗流浃背,两股战战。
  刘景话锋一转,道:“而你呢?身为大兄家奴,不仅不爱护大兄的名声,反而借助其势,侵陵客人、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周卫吓得魂不附体,“咚”的一声跪下,额头抵地,连连说道:“小人罪该万死、小人罪该万死……”
  肆内诸保佣,或者说门客,不由面面相觑,也都跟着跪地请罪。
  刘景摇了摇头,示意他们起身,随后来到单程面前,抱拳一揖,语气诚恳地道:“我为市左史,有监察百肆之责,这家皮肆又是在下族兄产业,不管于公于私,我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足下今日的遭遇,在下感到十分抱歉。”
  单程不是不通情理的蛮人,刘景当面和他赔罪,他心头的火气立刻消散了大半,将剑缓缓插回剑鞘,摇头道:“此事错全在他,与你无关。”说罢斜睨周卫,心里依旧耿耿于怀。
  刘景伸手招来周卫,后者知道他的意思,一再向单程道歉。
  刘景在一旁意味深长地道:“老子有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买卖之道,还是要以信誉为本,靠强横,或能一时得利,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希望足下能够好自为之。”
  “刘君的话,小人铭记于心。”周卫深深一揖,额头汗如雨下。
  最终,周卫以市价吃下单程手中全部皮货,并且愿意与他展开后续合作,终于获得后者的原谅,令事情总算有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皮肆外围观者数十人,其中一人问左右道:“周卫仗着刘伯嗣家奴的身份,历来横行市里,无人能制,此是何人,能让周卫俯首听命?”

  有认识刘景的人说道:“他就是‘德行刘君’。”
  “啊?他莫非就是‘躬耕养客’、‘质书救邻’的刘仲达?”
  “没错。”
  “难怪……”
  …………

  单程为了不再受制于汉人行商,前前后后筹划半年之久,但因为是第一次来临湘,仅带来部分存货:共计鹿皮三十张、牡鹿皮五十张,还有一些狼、狐杂皮,以及一张珍贵无比的虎皮,全部加在一起,价值超过两万钱。
  周卫去后室取钱,刘景则与单程闲聊起来,他得知后者居住在三百里外的衡山一带,此次前来临湘,是和同伴驾着竹筏顺流而至。
  不得不说,这个做法非常聪明,他们若是走陆路,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到达临湘。
  单程汉语说得非常流利,如果去掉一些略显怪异的音节,几乎和汉人没什么区别。而且他说话很有逻辑,条理清晰,一看就读过书,单以文化而论,他已经超过九成以上的汉人了。

  《汉书》有云:“长沙其半蛮夷。”指出长沙之地半杂蛮夷之人。
  数百年来,长沙汉、蛮居住在同一片天空下,既长期对抗,又互相影响,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单程及其家族就属于受到汉人影响极深的荆蛮,已经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姓氏“单”。
  或许再过几代人,他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汉人,当然也有可能退化。毕竟荆蛮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随时有可能被其他荆蛮势力吞并。
  刘景一边和单程谈话,一边抚摸斑斓的虎皮,很有些爱不释手。
  《周礼》曰:“公之孤四命执皮帛,卿三命执羔,大夫再命执雁。”里面提到的皮就是指虎皮。另外天子娶妻,按礼需要向丈人家赠送两张虎皮。
  正因为虎皮常用于国礼,属于国之重宝,向来都是有价无市。
  刘景前世读过一则古代寓言故事:有富翁山行而攫于虎,其子操刃而逐之,翁在虎口,见其子呼谓之曰:“刺则刺,毋刺伤其皮。”

  富翁陷身虎口,死到临头了,还掂记着谋虎皮发财的机会。要钱不要命固然可笑,却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虎皮的珍贵。
  如今刘景面前的就是一张完好无损的虎皮,他心里十分好奇,问单程道:“此虎皮毛几乎没有伤,是用什么方法杀死的?”
  单程取下一直背负在身上的木弩,一脸自傲地道:“此虎是被我用这把弩射穿左目,毒发而死。”见刘景似乎对弩很感兴趣,便递给他。
  单程的这个举动立刻引起了其他荆蛮的注意,纷纷露出惊讶之色,要知道在荆蛮的传统中,除非是投降认输,或极为亲近的人,否则武器是不能轻易交给外人的,更何况对象还是一名汉人。
  刘景不懂荆蛮的规矩,大喇喇接过木弩,毒死老虎容易,射中眼睛却极难,单程无疑是一名神射手。
  后世苗、瑶二族就以善用弩而闻名于世,源头则可以一直上溯到如今的荆蛮身上。
  在与大汉朝长期的对抗中,荆蛮逐渐掌握了制弩技术,虽然比不上汉人专业的制弩工匠,但用于日常狩猎却完全不成问题。
  而且荆蛮喜欢在弩箭上涂抹毒药,这就额外增添了弩的杀伤力。数百年来,荆蛮的药弩让大汉士卒吃足了苦头。
  刘景翻来覆去查看这把以岩桑木制成,涂以黑漆的木弩。
  大汉朝对弩向来控制极严,但一般是指五石及以上、威力强大的重弩,七石已经够得上弃市了。五石以下、威力弱小的轻弩,只要不是持之招摇过市,基本没人管。荆蛮的弩大多数都归于轻弩这个级别。
  说实话荆蛮的弩不管是制弩材料,抑或工艺水平,都远远不及汉弩,威力有限,唯有抵近射击才能杀伤目标,只适合地形复杂的山林地带,而不适合地势开阔的平原地区。
  不过话说回来,荆蛮本就生活在山林之间,历史证明了轻弩是最适合他们的武器,就算给他们汉人的重弩,也未必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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