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木栖风 东吴帝国的最后十七年》
第52节

作者: 陟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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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6-07-09 2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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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以十五日至秣陵,而诏书以十六日起洛阳,其间悬阔,不相赴接,则臣之罪责宜蒙察恕。(说明自己没有奉诏的原因)假令孙皓犹有螳螂举斧之势,而臣轻军单入,有所亏丧,罪之可也。臣所统八万余人,乘胜席卷。皓以众叛亲离,无复羽翼,匹夫独立,不能庇其妻子,雀鼠贪生,苟乞一活耳。而江北诸军不知其虚实,不早缚取,自为小误。臣至便得,更见怨恚,并云守贼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言语噂沓,不可听闻。”

  在行文的最后王浚表达了自己竭尽忠心的想法:“案《春秋》之义,大夫出疆,由有专辄。臣虽愚蠢,以为事君之道,唯当竭节尽忠,奋不顾身,量力受任,临事制宜,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若其顾护嫌疑,以避咎责,此是人臣不忠之利,实非明主社稷之福也。臣不自料,忘其鄙劣,披布丹心,输写肝脑,欲竭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庶必扫除凶逆,清一宇宙,愿令圣世与唐虞比隆。陛下粗察臣之愚款,而识其欲自效之诚,是以授臣以方牧之任,委臣以征讨之事。虽燕主之信乐毅,汉祖之任萧何,无以加焉。受恩深重,死且不报,而以顽疏,举错失宜。陛下弘恩,财加切让,惶怖怔营,无地自厝,愿陛下明臣赤心而已。”

  王浑又称王浚得东吴皇宫中宝物,他的部属牙门将李高放火焚烧孙皓皇宫。司马炎于7月20日再下诏书,向王浚求证真伪。王浚首先声称自己“受性愚忠,行事举动,信心而前,期于不负神明而已”,进而指斥王浑佞邪害国,又着重申述了自己所处的险恶环境:“孤根独立,朝无党援,久弃遐外,人道断绝,而结恨强宗,取怨豪族。以累卵之身,处雷霆之冲;茧栗之质,当豺狼之路,其见吞噬,岂抗脣齿!……闻遣人在洛中,专共交构,盗言孔甘,疑惑观听。”

  接着王浚对王浑的不实之词一一予以驳斥,他说:“伪吴君臣,今皆生在,便可验问,以明虚实。前伪中郎将孔摅说,去二月武昌失守,水军行至。皓案行石头还,左右人皆跳刀大呼云:‘要当为陛下一死战决之。魏帝尚以千人定天下,况今有数万众,自足辨事。’皓意大喜,谓必能然,便开库藏,尽出金宝,以赐与之。(“皓案行石头还”以下《王浚传》缺漏,今按《太平御览》卷三百四十六补)小人无状,得便持走,皓惧,乃图降首。降使适去,左右劫夺财物,略取妻妾,放火烧宫。皓逃身窜首,恐不脱死,臣至,遣参军主者救断其火耳。周浚以十六日前入皓宫,臣时遣记室吏往视书籍,浚使收缚。若有遗宝,则浚前得,不应移踪后人,欲求苟免也。”

  “臣前在三山得浚书云:‘皓散宝货以赐将士,府库略虚。’而今复言‘金银箧笥,动有万计’,疑臣军得之。言语反覆,无复本末。臣复与军司张牧、汝南相冯紞等共入观皓宫,乃无席可坐。后日又与牧等共视皓舟船,浑又先臣一日上其船,船上之物,皆浑所知见。臣之案行,皆出其后,若有宝货,浑应得之。”
  日期:2016-07-10 18: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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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臣将军素严,兵人不得妄离部阵间。在秣陵诸军。凡二十万众。 臣军先至,为土地之主。百姓之心,皆归仰臣,臣切敕所领,秋毫不犯。诸有市易,皆有伍任证左,明从券契,有违犯者,凡斩十三人,皆吴人所知也。余军纵横,诈称臣军,而臣军类皆蜀人,幸以此自别耳,岂独浚(周浚)之将士皆是夷齐,而臣诸军悉聚盗跖耶!时有八百余人,缘石头城劫取布帛。臣牙门将军马潜即收得二十余人,并疏其督将姓名,移以付浚,使得自科结,而寂无反报,疑皆纵遣,绝其端绪也。”

  “又闻吴人言,前张悌战时,所杀才有二千人,而浑、浚露布言以万计。以吴刚子为主簿,而遣刚至洛,欲令刚增斩级之数。可具问孙皓及其诸臣,则知其定审。若信如所闻,浚等虚诈,尚欺陛下,岂惜于臣!云臣屯聚蜀人,不时送皓,欲有反状。又恐动吴人,言臣皆当诛杀,取其妻子,冀其作乱,得骋私忿。谋反大逆,尚以见加,其余谤沓,故其宜耳。”
  王浑还称王浚是“瓶磬小器,蒙国厚恩,频繁擢叙,遂过其任”,这一点王浚本人也并不否认,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句话非关紧要,王浚驳斥了王浑泼在自己头上的脏水后,对这句话不置可否也就不奇怪了。
  王浚到洛阳之后,有司再奏王浚的表章中没有列出司马昭前后所下七封诏书的时间,又违诏不受王浑节度,犯有大不敬之罪,要求交付廷尉问罪。司马炎内心清楚王浚的功劳,所以再次下诏宽恕王浚:“浚前受诏径造秣陵,后乃下受浑节度。诏书稽留,所下不至,便令与不受诏同责,未为经通。浚不即表上被浑宣诏,此可责也。浚有征伐之劳,不足以一眚掩之。”司马炎虽然不以一眚掩大德,可王浑却不肯放过王浚,在他的指使下,又有人奏说王浚在大赦之后烧掉东吴战船一百三十五艘,因此要求廷尉收禁推讯。司马炎不同意将王浚收禁。但是二王频频争功,司马炎也不胜其烦,于是令掌刑狱的廷尉刘颂处理这件事。刘颂因为王浑势大,不免有些袒护王浑,他列王浑为上功,王浚为中功,司马炎认为刘颂折法失理,将其贬为京兆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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