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密码》
第32节

作者: 长安射天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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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8-18 11:05:29
  【非商品化】
  “非商品化”是指个人的社会福利相对地既独立于其收入之外并且不受其购买力影响的状态。
  1990年,丹麦著名学者哥斯塔.艾斯平-安德森(Gosta Esping-Andesen)在其经典著作《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中提出了关于“福利体制”(Welfare Regime)的一系列概念,其中“非商品化”主张或思想自此成为相关学术与实践活动中分析“社会权利”与衡量各国国民福利水平以及“非无产阶级化”程度的重要方法,甚至可以说是唯一方法,除了在我们这样的各类特色国家目前暂不适用。

  “社会权利”是英国著名社会学家T.H.马歇尔在其著作《公民权与社会阶级》中主张的现代人三大基本权利之一。马歇尔将公民权利划分为基本民权、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三个概念;“社会权利”指的是公民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并按照社会通行标准享受文明生活的一系列权利;其中得到充分的教育、健康、养老与安全等社会服务构成了公民社会权利体系的核心。在中国宠物学者们思想麻木不仁、普遍对社会权利学说还很陌生的时候,当代欧洲社会思想界的大师级人物、伦敦经济学院的现任院长安东尼.吉登斯更上层楼,将生态权利作为社会权利的重大补充倡议于世,并提出了非常前卫的全球公民社会理论。

  日期:2011-08-18 11:07:41
  研究全球近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演进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其社会发展轨迹呈现出经济运作市场化、政治生活民主化、社会事务国家化的明显特征;西方社会民权运动的发展、权利的争取及普及也分为三个阶段,18世纪的焦点是“公民权利”,19世纪人们要求“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20世纪的进步则体现在“社会权利”意识的全面觉醒爆发。

  马歇尔等学者引领的社会权利学说早已在上世纪后半叶就风靡全球并为多数民主国家的民众与政府所广泛接受。“社会权利的本质是分享而不是占有,社会权利的体现是实现而不是拥有”,这种基本认识观念今天已经牢牢根植于西方民众的权利意识体系。而艾斯平-安德森提出的劳动力及福利“非商品化”理念与“非商品化福利国家”的主张则于20世纪九十年代掀起了一场社会权利领域的观念革命风暴。在艾斯平-安德森看来,“非商品化福利国家”的涵义指的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在必要时可以自由地选择不工作,而无须担心会失去工作、收入或一般福利。虽然就很多中国人而言可能一时理解和接受不了这些新思想,有些中国人甚至认为这是“剥削世界的欧美老爷们”懒惰无耻的表现,但是当代中国人最起码应该了解为什么这些西方知识界顶尖级别的精英会以这样的方式考虑问题。

  日期:2011-08-18 11:10:49
  我们都知道,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劳动力是一种商品。
  自由主义对劳动力市场有一个基本的一般假设:市场对于自立的劳动力来说,是最佳的保护壳。它有利于劳动力的解放,只要没有外力的干扰,市场可以通过其自我调节机制以确保所有具备工作意愿的人被雇佣,而且市场也可以通过其自身的作用保证他们的福利。
  在这个假说中,自由主义者先小心谨慎地确立了一个“自立的劳动力”的概念,却回避这种自立能力的形成过程以及存在条件;市场机制有利于劳动力解放是毋庸质疑的,但是工作意愿与实际所得以及市场保证的福利水平也被多数自由主义者华丽丽地无视了,乐意讨论这个问题的人们也通常隐讳地表达某种社会达尔文主义风格的主张。

  可悲的是真实的历史与冷酷的现实并不支持这个劳动力市场一般假设。在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体系里,人们为了养家糊口只能到市场上去寻找就业机会,他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主要经济来源与生活保障完全依赖于工作者的“工资劳动”。也就是说,当劳动力成为一种商品后(资本主义化以前并非如此),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活需求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来满足时,大家独立于市场之外的生存权利便岌岌可危了。还有一个突出的矛盾,其它商品都可以待价而沽直到市场达成均衡;但具有生命的劳动力商品却不行,劳动者与其家庭必须先生存,如果没有其它维持生计的可行办法,至少存在一部分劳动者无法通过惜售来博弈所谓的劳动力市场均衡。我们可以说,二十世纪前资本主义的市场化与货币化原则打破了旧时代对土地与劳动力的限制,导致生产的大发展与社会的迅速进步,也带来了令人头疼的问题,即脱离了土地的相当部分的社会成员的“无产阶级化”。正是由于劳动力商品化带来的很多人沦于贫困的巨大社会压力,促使众多的思想家、政治家与经济学研究者思考改良或改革资本主义制度缺陷的问题。

  日期:2011-08-18 11:19:55
  而作为劳动力商品化对立面的“非商品化”理论与“非商品化福利国家”主张,它最大的魅力就在于为人们提供了现代经济社会彻底“去无产阶级化”的一个全新的思路。按照艾斯平-安德森的“非商品化”理论,改良者们拓展和形成了这样的逻辑体系:假定社会权利是福利国家的核心概念,那么,它首先必须明确“社会权利”的授予;如果社会权利在法律及事实上都被赋予了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同时假定它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并且社会权利的资格基础是公民资格而不是其能力,那么它们必然带有“非商品化”的性质;如果承认社会权利的存在及扩展是福利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基础,那么社会权利就可以被视为是非商品化的“容纳能力”。所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判断社会权利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依靠纯粹市场之外的力量来改善其生活水准。

  社会权利与非商品化的实现,是对市场的抗衡与纠正,其效用不仅仅在于限制和削弱了公民作为“商品”的个体不幸,而且有助于国民幸福、社会安定、团结与进步,所以现代西方社会将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普遍视为一种积极意义的社会投资而不是消耗或负担。正是由于这种新的思想共识,劳动力非商品化从原先的劳工运动目标及主要原则转变成为被知识界、政治界及国民大众接受认可的社会与国家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现代社会福利体系下,制度性、强制性、集体性的生存保障社会契约代替了过去的个人性的劳动雇佣合同,作为市场保障、家庭保障的补充,这种变化继承和扩展了资产阶级革命以来从封建式的人身控制到资本主义劳动契约、到诞生早期社会保障契约的社会进步趋势,大大缓和了干扰和削弱资本主义制度的劳资矛盾、贫富分化,而过往曾经频繁且激进的工人运动也随着这种进步而实质性地被瓦解了。这种无论富裕阶层、中产阶级还是弱势群体都乐于接受的结果正如艾斯平-安德森所说:“当工作是出于自由选择而非生活所迫时,非商品化可能就等同于非无产阶级化了。”

  需要注意的是:“非商品化”的定位是对市场的补充、纠正而非否定,是反映出西方社会仁爱、普救、合作主义思想,旨在带来平等、安定与富裕的社会主张,然而它的实现或实现程度需要必须的物质基础与精神觉悟来支持,也就是说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对非商品化的实效非常重要。方向尽管正确,技术上的尺度把握更为关键,过头也会带来一些对社会发展不利的消极影响。不过在艾斯平-安德森看来,当代福利国家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福利国家建构与外在全球经济变迁的脱节。

  日期:2011-08-18 11:25:11
  【贝弗里奇与三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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