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其一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经济市场的活动主体由消费者与厂商组成了需求与供应的交易双方,交易对象是私人物品,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够带给自己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政治市场的活动主体则由选民、利益集团(Interest Group)组成需求方,政治家与官僚构成供给方,双方交易对象为公共物品,人们通过民主选票(也称选票货币)来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公共物品、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人们在经济市场上作出的前一类选择属于经济决策,而在政治市场作出的后一类选择属于政治决策,个人的社会性活动主要就是作出这两类决策。
一般经济学理论认为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是相互独立的不同系统,将政治决策当作是经济决策的外生因素,同时主张经济活动出于利己主义,而政治市场的行为动机及目标主要是追求利他主义的公益。
公共选择学派则认为经济与政治的二元分立论是难以成立的,两者彼此影响、相互依从,接近于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认识。同时他们相信在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的同一个人没有理由会在相关活动中表现出两种相反特质的动机,这个人在百货商场的行为动机与他站在投票箱前的想法没有大区别,他无论是国务院总理还是停车场的收费员其目标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观念与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差异很大,看上去不容易接受,但是至少在描述利益需求方时是成立的,而作为供应方则追求个人价值的偏好或取向多少会受到各种内外因素的制约,也就是说政治活动的交易属性是大致可以认同的。
日期:2011-08-12 15:21:25
公共选择学派高人尼斯坎南通过对官僚机构和官僚主义的研究提出了官僚效用函数,他认为政治权力、政坛声誉、薪水、公务津贴、机构的收益以及管理的便利性这些主要因素可以被确定为官僚效用函数的重要变量。
而另一个知名学者克鲁格则于1974年提出了著名的“寻租”(Rent-seeking)理论。一般经济理论认为:一切由于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的不平等竞争环境而产生的收入被视为租金,对这部分利益的寻求与窃取行为叫做寻租活动。而公共选择派学者普遍主张,寻租是指投票人特别是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努力,促使政府通过管制与干预帮助自己建立垄断或特权地位以牟取超常高额利润的行为。超常高额利润与正常平均利润的差额被称为“租”(Rent)。
寻租活动的特点是通过非生产性活动来追求经济利益,常见的手段有游说和行贿,前者被认为是合法的博弈,后者则属于赤裸裸的违法勾当,是古老而经典的利益收买方式。寻租行为又可拆解或归类为创租、寻租、护租、反寻租(又名避租)四种行为模式,创租主要指政府机构的相关行为孕育或滋长了灰色空间及相关经济利益,护租一般理解为既得利益集团维护自己的有利地位而采取的相关行动,反寻租指非政府的利益攸关方为防止他人寻租对自己可能造成的利益侵害而进行的相关行动。这些行为无一例外地伤害了公共经济与公众利益,破坏了形式规则与实质公正,属于社会蠹虫或者盗贼之流的卑鄙勾当。
日期:2011-08-12 15:31:36
寻租活动的常见出现领域有特许经营权、贸易配额分配、政府采购、某项专门性的经济法案或政府规定等。寻租活动的少数得利者只有成功的寻租者、政府部门、相关官僚及拉皮条的中间人,而受伤害者则包括了广大公众消费者、相关领域未参与寻租者及寻租失败者。
通过市场竞争的寻利行为是对大家都有益的,它从效果上会增加总的社会福利;而非生产性的、以垄断赢利或非法高额利润为追逐目标的寻租则只能带来社会福利总量的损失。寻租的丑陋性在于间接造成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阻止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施,对公共经济有害无益。其直接浪费的经济资源以及时间、精力等成本,除了对寻租者来说可能更有效率,对社会没有效率而言。在政治学或行政学领域里,寻租行为则是行政腐败的一个重要根源。当代中国人在特色环境下实际上长期以来一直遭受着各种各样寻租行为的侵害与凌虐,细节如果展开了可谓不胜枚举。
寻租理论修正和丰富了经济学的传统垄断理论。传统垄断理论告诉人们,与自由竞争相比,垄断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仅相对性的质次价高,而且产量低、品种少,消费者损失了很多可以从正常市场中得到的利益。产量和品种减少则意味着消费者剩余或者说社会福利的减少,这属于垄断的社会成本。寻租理论进一步启示人们,垄断实际发生的社会成本还不止这些,利益追逐方与提供方进行相关活动都需要耗费资源,这些资源不仅被浪费掉了却没带来产量的增加,还抵消及阻止了正常市场行为能增加的社会福利,属于纯粹损人利己的负性经济活动。
日期:2011-08-15 10:10:50
理性预期学派提出了“卢卡斯批判”,认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将丧失其目标效力;公共选择学派更上层楼,通过对政府机构特性与官僚行为模式的研究直接证明了政府失灵命题,在国家干预阵营学者粉碎了自由主义阵营的“市场万能幻想”后狠狠地回击迷信政府的人们以必杀绝技。
布坎南通过精心的理论推演后,非常有信心地昭示天下:“市场的缺陷并不是把问题叫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条件”,“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场一样严重”。
“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以及干预经济状态的过程中,由于政府机构的内在缺陷、政治活动的特点、官僚行为的弊端而导致政府活动及干预缺乏经济效率以及公共物品分配不公正的现象。这个也常被称为政府干预的负效应。
日期:2011-08-15 10:16:21
政府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政府活动的高成本、低效率和分配不公。
政府活动的高成本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造成这种经济浪费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项主要因素:
1)政府部门是个具有独占性的主体,缺乏竞争,没有降低成本的压力。
2)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估价与效用评估相对私人物品要困难很多。这点很容易理解,公共物品一般不像私人物品那样具有相对成熟完善的市场,当然不可能像市场那样方便地发现或创造价格并灵活调整;消费方面也不同,公共物品的消费对公众而言基本是被动式的,无法像在商场买卖东西那样挑选比较,对不满意的商品用不卖来抗议,即使大家对政府的某项产品或服务集体不满意,这种来自消费者的不良评估要转化调整为新的高水平供应,需要走的程序比较复杂、耗费的时间和一个厂家迅速改进产品和服务也没法相比。
由于公共物品的估价与评估存在上述基本特点,加上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上没有竞争,决定了政府相关机构没有利润约束的概念。通常的官僚思路是追求所谓“政绩”,政治家则以追求选票支持或政治声誉为主要考虑,自然就普遍存在名义上把事情办好,实则怕麻烦、图便利而多花钱或乱花钱的倾向。如此则造成社会支付的实际成本高于应支付的成本,或者是比假定存在竞争的情况下(比如部分公共物品通过私营机构提供)更多的政府开支,这是浪费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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