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北朝后期至隋唐那一百多年间令人心碎的红颜》
第20节作者:
实梦zs 日期:2012-06-30 16:17:44
16 失败者的女儿、大唐皇帝的侄女:建成、元吉诸女
元吉四女:
和静县主嫁薛道衡孙、薛收子薛元超,当时薛元超十九岁。薛元超有家世有学问有能力,为人聪明圆滑,受到唐太宗、唐高宗两代君王器重,官居高位。
据说和静县主和寿春县主是齐王妃杨氏的女儿,她们的母亲后来得到李世民的宠爱,她们嫁的好一点就很容易理解了。
薛元超活到六十二岁而终,荣光万丈。根据他的人品推断,他在生活中应该跟县主相敬如宾。
只是后来他当中书令(宰相)的时候说他人生有三大憾事,其中一憾就是没有娶到五姓女为妻。唐朝李家虽然是皇室,但是在那个讲究门阀的时代,它却并非是地位最高的姓氏,他所说的“五姓女”是指的北朝隋唐流传下来的高门大族姓氏。当然,薛元超说这种话,也是从侧面反映他并不很喜欢、尊重和静县主这个妻子。
在《全唐文》里找到一篇祭和静县主文,其中的称呼是“薛氏太夫人和静县主”,也就是说和静县主活到了相当的年纪,成为薛家的太夫人。祭文中有提到“夫拜中令,昔同鲍妇”,那么和静活到了她丈夫当中书令的时候;又有“子*琐闼,今类冯母”字样,想必她育有儿子;又有“举案如宾”祭词,想必在表面上看起来她跟丈夫关系还不错;又有“克庇二族,命服两朝”,应该是说她活了太宗、高宗两朝,在高宗朝才死;又说“洛邑启殡,长安归陌,哭恸高台,……俱成吊客”,表明她死的时候是备极哀荣的。
建成、元吉留下的诸女中,也就算她命最好了。
寿春县主嫁杨豫之,杨师道之子,隋宗室观王杨雄之后,唐高祖女长广公主(桂阳公主)是杨豫之的继母。表面上寿春县主似乎嫁的不错,但是她的丈夫却不是东西。
李渊的女儿永嘉公主,也就是寿春县主的姑姑,虽然有老公,但是却很喜欢在外面勾搭男人,竟然勾搭上了侄女婿杨豫之。虽然都是皇族,并且是姑侄至亲,但是公主和县主身份迥异,寿春县主的父亲又是被诛杀的罪人,寿春哪里能跟永嘉比呢!
杨豫之借口母亲死了要守丧,不跟寿春住在一起,却去跟永嘉鬼混,永嘉的丈夫实在忍受不了,带人将杨豫之抓住杀死。寿春就这样无辜成为了寡妇。
虽然唐代女人改嫁成风,但是寿春县主没有靠山,恐怕无法再嫁,只能年轻守寡,无儿无女,孤零零的过一辈子。
好在长广公主是李渊比较宠爱的一个女儿,李渊想到两个儿子无辜被杀,应该会很疼他们留下的孙女,长广公主知道父亲的心思,应该会对侄女兼媳妇好一点,不会苛待她。
文安县主嫁段俨,段俨是高密公主与段纶之子,隋炀帝时兵部尚书段文振之孙,跟县主是中表之亲。根据墓志铭,她也是在贞观十五年被封,同年出嫁,之前情况可能跟李婉顺情况一样,幽禁在太极宫中。她比李婉顺要大,出嫁时候年龄已经十九岁了,在当时算是大龄剩女了。
如果和静县主和寿春县主是她的姐姐,那么那两位县主出嫁的时候可能已有二十二岁。武则天幽禁萧淑妃的小女儿到二十二岁出嫁,被人诟病不已,可是唐太宗幽禁侄女到这样的年纪,为什么根本没有人提及呢?
文安县主好歹嫁的还不错,婆婆也就是姑姑,只是可惜在贞观二十二年就死了,才二十六岁,死在李世民前面,陪葬昭陵。我想,如果她可以选择,一定不愿意葬在杀父仇人的身边。
新野县主李令,字淑绚,元吉第六女。从墓志铭上得知,她嫁给河东裴重晖,裴重晖家世不详。婚后数年无子,县主又没有亲戚撑腰,于是裴重晖纳妾并认为是理所当然。写墓志铭的那人的语气对于纳妾之事认为是无比义正言辞、天经地义的,似乎裴某人不纳妾就是攀龙附凤、阿谀奉承、不忠不孝之徒,对不起自己,对不起祖先。
在那种情况下,新野县主甚至不能跟自己的亲姐妹联络,更没有其他亲人,出嫁后可能要随丈夫离开长安到其他地方生活,生活上的不适应,精神上的孤寂可想而知。而且她婆家的人必定也知道她是不为皇帝所喜的人,必然会轻视她,情况应该跟李世民宠爱的女儿新城公主一样,新城公主之死不知道是不是李世民的报应。李令三十九岁病逝,恐怕也是抑郁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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