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的道与术》
第23节

作者: 顺德天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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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大老板的通情达理,俺接过话题:这个单一事件操作起来当然不难,但问题在于我们如何从政策层面解决类似问题,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凡事开了一个头,就会有人仿效,下次,我们遇到同类问题,如何去面对?开了一个缺口,就不容易再堵上了,否则,大家会认为我们有失公平,再有人辞职时要求提前走人,如果我们不批,当事人就会质问我们:为什么她可以提前,我就不能提前?再者,我们也要考虑如何改善这名员工提出的几个问题,不然,将来人人都可能搬出这几条来要挟我们。

  俺话音刚落,一名年青股东气愤地嚷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怕什么?找一班“滥崽”先揍她一顿,以后,见到一次打一次,看她还敢不敢去滋事!
  大老板连连摇头,俺赶紧灭火:不可,这办法行不通,现在是法制社会,真正闹出事来,谁能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庙?只怕到时候大家反而一点面子都没有了。其实,这事并非特别严重,第一,我们的“违法”行为本来只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并未给员工带来明显的、重大的危害,即使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也只是属于“责令改正”的范围,如果打人,特别是打了自己的员工,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类丑事传出去,性质就不同了,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第二,如果这样对待离职的员工,无论当事人是对是错,在其他员工眼里,我们都会落下不厚道的恶名,在众多员工心里也会因此留下消极的阴影,很多人将会感到伤及同类般的悲哀,对员工的士气和企业的凝聚力,都将是一次致命的打击;第三,一旦老板打员工、企业欺压员工的名声流传在外,大家都会避之唯恐不及,谁还敢再来应聘?工厂没人干活了,企业如何运转和生存,利润又从何而来?

  年青股东不吭气了,大老板要求大家商讨出一个解决方案,众人只顾喝茶,没有人再提意见和建议。没办法,沉默之中俺不能不开口,因为在这种气氛之下,他们都是老板,其自身定位决定了他们面对问题可进可退,而俺则是他们花了银子雇来的“长工”式“管家”,本来就是他们用来解决问题的工具,遇到问题理所当然地不能回避了。

  慢慢喝下半杯浓茶,清了清嗓子,俺开口说道:这样吧,俺稍后与这名女孩谈一谈,然后再与销售经理商量一下,一边物色一名内部人选来接替工作,并尽快开始交接,一边通知HR部门紧急招聘,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这个问题。
  另一名股东愤愤不平:当初,她自己想来时就来,现在,她想走时马上又要走,这事并不公平啊,我们从来没有强迫她劳动,她提出要走,我们也没有强留,但正常辞职至少要有个交接过程嘛,只要求企业守法,员工却自己不按规则来做,自己可以不守法、不讲理,在法律上、道义上都讲不通啊,既然她如此不讲规矩,我们也不能便宜了她,在她交接期间,找出一些毛病来,罚得她只剩下路费!

  俺转向这名股东笑了笑,先提示他息怒,然后解释道:公司的政策,具有普遍提倡或反对的导向作用,不是针对某个人而特意量身定制的,因此,执行起来,理所当然也不能针对大众泛泛执行,而针对某个人却严格执行,政策的有效性和根本作用在于实事求是、一视同仁,平时执行政策对于大众的宽严尺度,与员工离职期间对于当事人的宽严尺度,其标准应该是高度一致的,只有这样做,大家才能心服口服,如果在员工离职交接期间从严处罚,企业会落下一个“雁过拔毛”的坏名声,这类“选择性执法”的不公道行为,同样会令众多员工感到寒心,员工都看着我们呢。

  接着,俺针对这名员工提出的企业“违法”行为向大家谈了谈具体的改善意见:
  第一,年休假政策如果全员实施,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将会带来重大的影响,这一相对于企业并非实事求是的硬性规定要让企业不折不扣地完全执行,至少在目前相当长的时间之内是不可能做到的,但这一规定既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了,我们不做出相应的姿态,也是不能过关的,这类问题将来还会有更多人作为我们违法的事实依据去申请劳动仲裁,俺个人意见,暂时将政策规定的员工年休假时间折算成加班工资,于每年年底一次性发给员工,中途离职的员工按实际应得折算,这一做法,在司法解释中也是合法合理的范围,这就避免了类似问题将来有人再次提及;

  第二,员工入职一月之内办理社保是合法的,法律上并非要求员工从进入企业之日起就立即办理社保手续,那么,我们可以考虑统一各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要求各部门在一个月之内考察员工究竟能否胜任,拿出试用考察评定结论,如果该员工可以胜任,则马上办理社保,如果不能胜任,在一个月内结束试用,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的存在;

  第三,年终奖金以现金方式发放问题,绝大多数员工是拥护的,因为公司避免了交税,员工也避免了交税,既然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了,我们就不能再回避,责成财务人员与税务部门协调,拿出一个方案来,朝着合法化的方向去做。
  因为属于非正式会议上提出的方案,股东们也没有发表过多意见,于是,大老板在充分肯定了俺的建议之后,希望大家回去考虑一番,在下次的正式会议上再议。
  日期:2011-7-19 7:21:00
  喝完早茶,俺通知HR部门找来这名女孩,准备与她聊一聊交接事项。这女孩一听到俺希望她做好交接工作的几项具体要求之后,便蛮横无理地说道:“企业违法在先,我不做交接而要求马上离岗是正当的,如果不答应这个要求,我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并叫男朋友找到那些老板家里,天天闹,看看谁闹得过谁!”。
  打工这么多年来,俺见识过许多不讲道理的男工,但遇到如此不讲道理的女工实在是少见。看来,不给她一个下马威,她是不会进入解决问题的轨道上来的。

  俺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拿起一支烟,轻轻地点燃,再轻轻地吸了一口,慢慢开口:你如果讲道理,我们就谈下去,如果不讲道理,我们就没什么好谈,你现在就可以走,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叫你男朋友去老板家里闹事,告诉你,现在是法制年代,不会再允许无法无天了,工业区治安队、派出所不会置之不理,公司全体员工也看在眼里,公道自在人心,年纪青青,闹出事来了,我看你如何收场,你将来后悔都来不及!

  女孩并不服软,继续威胁:我是外地人,在这里没牵挂,也没准备在这里呆一辈子,我怕什么,我男朋友是武警出身,还怕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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