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推广方面,其实诺伊斯在仙童的时候,就处理过类似的问题。当年是说服用户弃用分立的半导体电路改用集成电路,如今是说服用户弃用磁芯存储器改用半导体存储器,诺伊斯对此可谓驾轻就熟。他利用自己的名气与地位,到处宣讲半导体存储器的种种优点,断言半导体存储器取代磁芯存储器已是不可扭转的时代趋势。他不止一次地会见霍尼韦尔(Honeywell)、宝来(Burroughs)、通用(GE)等计算机公司的技术人员,说服他们使用半导体存储器。此外,英特尔还首次发动大规模的广告攻势,营造出人类已经无法阻止1103取代磁芯存储器的舆论氛围。
而另一个问题则是技术问题了。你英特尔有的是半导体芯片方面的专家,但你总不能要求用户也都象你一样自力更生解决问题吧。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当然是改进芯片的设计,但这需要较长的时间。而当时的各家公司的竞争已经到了只争朝夕的地步。就算资金你耗得起,时间你也耗不起。
无奈之下,英特尔的天才们想到了一个应急的解决办法,就是售卖芯片的时候,同时为用户提供一个存储器设计样板,让用户可以看着实例Step by Step地使用1103芯片设计并制造出适合自己计算机的存储器。
这本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办法,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解决方案最终竟催生出英特尔在七十年代最赚钱的部门:存储器系统事业部。原来不少客户拿到英特尔的“设计样板”后发现,这个所谓的“设计样板”不正是自己想要的吗?直接买这个不就得了,还费那事自己设计自已生产干嘛?于是,不少原本想买存储器芯片的用户,都向英特尔提出要求,希望直接购买英特尔生产的存储器模块。
一直以来,英特尔都只在考虑研制生产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半导体芯片,面对的客户以生产商为主。同时,英特尔早期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销售出去的产品毛利率不应低于55%。而如果公司直接生产存储器模块,除了毛利率将大大降低外,还需要直接面对大量的最终用户。这样一来,对公司的研发、产能、售前售后都会带来新的压力。干,还是不干?
最终还是由诺伊斯亲自拍板:干!不仅要干,还要大张旗鼓地干,声势浩大的干。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英特尔不仅销售最好的存储器芯片,还销售最好的存储器系统。
很快,公司便成立了专门的存储器事业部,专职负责存储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1103芯片的存储器模块甫一推出,马上受到市场的热捧。到1971年底,除了IBM以外,几乎所有大型计算机公司都采用基于1103的存储器作为计算机内存。到1972年,无任何竞争对手的1103及其升级版本成为全球销量最大的半导体芯片。1103使英特尔终于从创业初期的困境走了出来,并成为半导体业界一颗令人瞩目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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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02 21:11:36
(十一)霍夫说:要有微处理器
Intel 1103内存为英特尔赢得了市场,赚回了声誉,但在英特尔发展前期赚钱最多的,并不是1103这款DRAM,而是型号为Intel 1702的EPROM。
我们知道(我就大包大揽一回假设你也知道),内存有两种:RAM和ROM。
这个RAM内存呢,它可以反复地、多次地、便捷地往里面写入数据。不过,一旦断了电,“啪”,里面的数据就会全没了。因此,RAM只适合于临时保存数据。Intel 1103就是RAM的一种,而我们电脑里的内存、显存、CPU的缓存,也可以简单粗暴地归到RAM这一类里面。
而ROM呢,它不怕断电,不管有电没电数据就在里面。但它也有一个很的大问题,就是不能方便快速地往里面写入数据。早期的ROM,在出厂前就已经将数据写了进去,你没法重写,只能读取。
那有没有一种存储器芯片,既能像RAM一样反复写入数据,又能像ROM一样不怕因掉电而丢失数据呢?当然有了,我们现在常见的主板上的BIOS芯片、手机上的ROM、还有我们的U盘等等,就是这样的一种“可擦写的ROM”。而最早设计出这种芯片的,是英特尔的集成电路设计专家:多夫?弗洛曼(Dov Frohman)。
弗洛曼与格鲁夫一样,是一位来自欧洲的犹太移民。上世纪30年代,随着波兰反犹太主义的一再升级,弗洛曼的父母从波兰搬到荷兰定居下来。1939年3月,弗洛曼在阿姆斯特丹出生,六个月后,二战爆发,一年零两个月后,德国占领荷兰。危急之下,弗洛曼夫妇恳求荷兰地下抵抗组织的人把小弗洛曼带走。几经辗转,小弗洛曼最后被一户好心的农夫家庭给藏了起来,而弗洛曼夫妇则丧生于纳粹的大屠杀。
二战后,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以色列。1949年,弗洛曼与众多的犹太孤儿一起来到了以色列,并被一个亲戚所收养。20岁那年,他进入以色列理工学院,攻读电子工程。
毕业后,弗洛曼来到美国,在伯克利加大攻读硕士研究生,成为格鲁夫的小师弟。1965年,弗洛曼取得硕士学位,随即进入仙童半导体实验室,成为摩尔与格鲁夫手下的一名工程师。弗洛曼在仙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在伯克利读博士。1969年学位到手,30而立的弗洛曼跟随摩尔与格鲁夫两位师兄的脚步,成为英特尔的一员。
其实早在仙童工作期间,弗洛曼就开始了对“浮置栅极”的研究。他发现具备浮置栅极的元件通过紫外线的照射,可以擦除其中的数据。这就是EPROM,即“可擦写的ROM”的原理。不过当时的仙童正处于霍根及“八大金刚”的统治下,早已丧失了创新的活力和进取的动力,弗洛曼的研究成果始终未能走出实验室。而在加入英特尔仅仅一年后,弗洛曼就将他的发现变成实实在在的产品——历史上第一颗EPROM:Intel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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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03 20:14:21
在EEPROM、Flash ROM问世之前,Intel几乎是市面上唯一可以提供“可擦写ROM”的厂商。因此,1702及随后的1702A、2716等EPROM,成为英特尔最大的一颗摇钱树。而弗洛曼这位EPROM之父,自然也就成为英特尔的一大功臣。
不过,弗洛曼是一位性情中人,在完成了1702A芯片后,他突然放弃了在英特尔的高薪厚职,带着新婚妻子飞到了库马西(Kumasi)。库马西在哪?没听说过吧,在非洲!加纳的第二大城市。乔布斯跑到印度是为了修行和朝圣,而弗洛曼跑到库马西,竟是在当地的一所学校讲授电子工程。天晓得当年的加纳有多少人听得懂他都在掰些啥!
在西非呆了两年后,1973年,弗洛曼又回到了英特尔。诺伊斯他们自然表示欢迎。没办法,谁叫你是有料之人呢,想走你可以随时走,我们绝不刁难;想来你可以随时来,我们无任欢迎。最好这次回来能再努力一把,为公司种多一棵摇树,那就Very good了。
不过这回弗洛曼不想再搞什么发明创造了,他跟公司提出要去以色列建一所芯片研发中心。行!只有不跑去竞争对手那,啥都好说。于是,1974年,弗洛曼回到了以色列,在海法市成立了英特尔的首个海外研发中心。1985年,他又在耶路撒冷建立了英特尔首个海外工厂。在弗洛曼的悉心经营下,以色列已成为英特尔最重要的海外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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