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读书笔记》
第13节

作者: 清河县西门大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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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左传》对此评论到“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意思就是说这个周王室的使者来的时间实在是不对,向死者惠公赠送助葬品向生者隐公表达吊唁哀悼,都没有赶在合理的时间内,而且还向尚在世的仲子送助葬品这是非常不吉利的,王室的这一系列行为都是不符合礼仪的啊——豫,通“预”,就是“预先”的意思。
  该早来的不早来,来晚了;不该提前送的偏偏提前送,来早了——周王室在这件事情上做的确实让人觉得没法说,失礼的不是一点点——要知道周礼周礼,周王室应该是认真贯彻执行周礼的表率啊,怎么能这么做呢?——除非周王室这么做是故意想恶心鲁国。
  既然周王室失礼了,鲁国当然要表达一下不满了,但是由于是周王室,属于上级,这种不满又不能直接表现出来,但又不能不表示出来,怎么办呢?后人解读这段话的时候认为孔子很巧妙的用了一个手段,“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奥妙就在“宰咺”二字。前面说了,宰是使者的官职,咺是他的名字。直接称呼名字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春秋》里直接称呼人名,一般都是隐含着批评的意思,所以《左传》在这条记录里一开始就点名“缓,且子氏未薨,故名”,意思是说这里直接称呼“宰咺”名字,就是批评王室在这件事情上失礼了。

  所以,按照《左传》的意思,我推测说,之所以《春秋》记录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情上王室严重失礼。而孔子一直推崇的周礼,说白了是一套社会规范运转的法则,作为这套法则运行表率的王室,都严重不遵守法则,那么天下谁还遵守这套法则?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件事带来的影响确实非常大,当然值得记载一下。

  但是,《谷梁传》里对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谷梁传》记载如下:
  母以子氏,仲子者何?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礼,赗人之母则可,赗人之妾则不可。君子以其可辞。受之,其志不及事也。赗者何也?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
  按照《谷梁传》的说法,《春秋》这条记录里的“仲子”并不是鲁惠公那位娶自宋国的妻子仲子,而是另有其人。她是惠公的母亲、孝公的妾——那就是隐公的奶奶了。按照周礼,给别人的母亲送“赗”是可以的,给别人的妾室送“赗”则是不可以的。所以君子认为这是可以推辞掉的(可能是因为奶奶早就去世了,这时候送太晚了?)。但还是“受之,其志不及事也”——“受之”好理解,接受了。“志”也好理解,记载下来。后面“不及事”就有点费解。我觉得一种,如果“不及”是表示“来晚了”,那么“志不及事”可以理解为“就那件事而言这个行为来不及了(即迟了)”——哪件事?就是给去世的仲子送赗这件事。如果仲子真的如《谷梁传》而言是惠公的母亲隐公的妾,那得确定一下这位老太太啥时候去世的,如果去世已经好几年了,这时候来给她送赗那确实太迟了。除非这位老太太去世也没多久才可能出现这时候送赗这情形。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位老太太到底啥时候去世的,所这种解释,也只能算是我的猜测。

  第二种可能,“志不及书”的“不及书”表示“不是为了书写记录”,意思是说虽然记载了,但目的不是记载这件事。那记载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因为这件事不寻常,暗示这件事王室做的不合礼仪,失礼了。
  但是,仲子的身份在这里出现了不确定性,加上古代文字流传下来的过程中,有时候句读有不同断法,有时候文字的字义有不同理解,导致对《谷梁传》这几句话的这两种解读我无法确定应该是哪种,因此都列出来供大家参考。

  但是《谷梁传》在这里特意给我们解释了一下“赗”,按照《谷梁传》的说法,“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也就是说送给死者的车马叫做“赗”,衣被叫做“襚”,珠玉宝贝叫做“含”,钱财叫做“赙”——古汉语里有很多字,意思其实是非常精准的。
  对于同一件事,《公羊传》是这样记载的:
  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惠公者何?隐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称夫人?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其言惠公仲子何?兼之,兼之非礼也。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
  ——咦,又有新发现啊。按照《公羊传》的说法,这个被周天王派使者宰咺送赗的仲子,就是桓公的母亲,而且确实这时候已经去世了。而且说了,虽然桓公这时候还不是国君,但周天子之所以也按照国君母亲丧事的礼节来对待仲子的丧事,应该是隐公代替桓公摄政了,所以就代替桓公把仲子去世这件事讣告王室和诸侯了,意思就是隐公承认仲子是国君母亲的身份——如果真是《谷梁传》记载的这样,仲子确实这个时候去世了,那周王室给送赗就合情合理了。正常情况下,诸侯有丧事都要给王室和盟国告知的,然后对方才会派人按礼节参加丧礼。这个即使到今天我们老百姓家里有类似事情也是如此。所以,这里我还是比较认可《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观点,这个被赠赗的“仲子”,确实是一位已经逝世的人。至于是《谷梁传》认为的惠公的母亲孝公的妾那位仲子呢,还是《公羊传》认为的就是桓公的母亲仲子,我也没法判断,各位自行判断吧——从仲子扑朔迷离的身份之争上,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点:身份实名制,太重要了啊!

  《公羊传》对这件事其他细节上还有不同于《左传》和《谷梁传》的观点。例如《公羊传》认为之所以强调宰咺的名字,是因为他职位就是个宰士——这个职位较之诸侯太低了,所以作为使者来参加惠公的葬礼是不合适的,是失礼的,因此这里就直接称呼他名字了,以示批评。《春秋》之所以记载这件事,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意思就是说隐公以诸侯母亲丧礼待仲子,隐含的是把尚未即位的桓公当君主看待的)。之所以《春秋》 用“来”字,是为了表明王室来晚了。同时说“惠公仲子”,是王室把本来应该分开办的两件事合在一起办了,虽然省事,但是不合礼仪。而没有说“惠公及仲子”,是因为仲子的地位卑微(较之惠公)。

  我相信孔夫子惜字如金的情况下,不会无缘无故记载这么一件事,肯定有他的想法,但是到底是三传哪个解释得才对,不好说了。
  另外补充一点,为何《左传》说“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我解释“同轨”就是代指服从天子的诸侯。同轨,好理解,即我们后来说的“车同轨”,这件事最有名的就是秦始皇的“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车同轨,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表示大家对统一标准的认可,这种标准,既是种制度或者文化,更是政治理念和行为规范。所以说别小看车同轨,意义是很重大的。我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去山西玩,在阎锡山家乡附近,还看到了窄轨火车道,据说当年蒋介石铁路想修到山西,本来要求是用南京政府定的轨道标准,但是阎锡山故意提前动手,制定了自己较窄的轨道标准修了铁路,导致执行南京标准的火车没法在山西的铁道上跑——所以阎锡山是军阀,军阀的意思就是实质上是独立的小王国,不完全服从中央的统一管理。这点,就是车同轨的重要意义。这也是为何我认为“同轨毕至”就是指代服从周王室统一管理的诸侯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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