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3-26 23:12:18
从那天开始,几乎每天都会有的英语作业就成了最让我头疼的事情。即使这样,我交上去的作业还经常因通不过她的检查而被她拒收。幸好聂老师对我们这些在英语方面表现差劲的学生也经常抱着一种爱管不管、任由自便的态度,才让那时的我没有因此而频繁被赶出教室。两个月后,在初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里,我那几乎和她的体育一样难于及格的英语竟然拿下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六十八分(满分一百)。当然这跟她的成绩相比还有近三十分的巨大差距,但那已经是我在学习英语的两年时间中取得过的最好成绩,所以对此她甚至比我还要满意。在回家的路上自顾自地给我估算再经过初三一年的努力能提高到多少分,反把我本人甩在一边不加理会,搞得我在旁边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尴尬无比。
期末考试之后就是暑假。现在回想起来,那可以说是我们十几年学生生涯里最精彩的一个暑假,因为就在那个为时两个多月的暑假里,先后发生了好几件值得一提的大事,或者小事。这几件事说来都挺话长的,考虑再三,还是让我先把这几件事的大致内容给逐个简单介绍一遍吧。
第一件事发生在暑假开始后的第一个星期里。事件的亮点是她用两块红砖把当时在班里有“战神”之称的我给撂翻了。
第二件事发生在七月底。在这件事过后,我们学校里有两个地位至关重要的人相继消失了。
第三件事发生在八月初。这件事让她获得了一次难以忘怀且难以言表的经历——在自己学校的操场上溺水。相信普天之下也不曾有几个学生有过这样的经历吧。
最后一件事发生在八月底。这件事让我们明白了:不管上面的领导怎么更换,被折腾得死去活来的永远是我们这些位于金字塔形权力体系最底层的蕞尔小民。
下面我就来逐一讲述这几件事的详细内容经过。
日期:2010-03-28 22:52:35
初二结束后,我们迎来了一个短暂的暑假。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个暑假的大部分时间都被为中考而进行的补课所占据,真正留给我们的时间只有开头的两个星期和最后的那一个星期。于是对大家来说,抓紧这仅有的三个星期玩够自己想玩的东西就成了重中之重,我当然也不例外。那两个星期里,我几乎每天都泡在省体委的篮球场上,直到吃饭时才回家。这让某个习惯性地来找我去书店看书的小丫头屡次扑空,还好她也不是那种一条路走到黑的死心眼。几次偷袭失败之后,她做出了正确的判断,转而直朝我曾经带她打过篮球的那块球场杀来。结果是我正在模仿乔丹在总决赛第六场对爵士的最后一投的时候,忽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对,转过头来就看见了煞星的光芒正笼罩在我的头顶。
“你躲这儿来啦?害得我往你家跑了好几次都找不到!”她一上来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姑奶奶我是来兴师问罪的!
“我来打篮球啊,我又没干什么坏事。”看她这架势,我有点心虚,不知道她又要跟我玩什么新花样。
“别总是打篮球了,陪我去书店看看书嘛!”她还是那老一套。
我一听心里就放松了下来:还好,没变出什么新花样来。于是我回答得也很“放肆”:“我不想去了,这个暑假只有三个星期可以玩,我要抓紧时间打篮球。”
她听我这么说,立刻就不干了:“那你就不能抽点时间陪我看看书啊?打篮球的话你补课的时候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打啊,可开始补课以后你还有时间陪我去看书吗?”
我一下子没话说了,因为她说的都是实情,我没法反驳。但我也不想就这样离开球场去陪她看书,于是我就开始跟她讨价还价了:“好吧,我答应陪你去看书,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投进十个球才能走。你就在旁边稍微等一下吧。”
她听见我还要投进十个球,更不干了:“不行不行!投进十个球哪成啊?我得等你等到什么时候?要不我让你投十个球,不管进不进都跟我走吧,好不好?!”
对此我当然不能同意:“不行!你这是在鄙视我的投篮命中率懂吗?你以为我的投篮像你那么糟糕啊?跟你说了,今天要么我投进十个球然后陪你去看书,要么你就自己去吧!”
她看我态度坚决,心知这样交涉下去也得不到更好的结果,只能无奈地把两手一摊,示意我赶快把那十个球投进去。于是我又站到了半个月前乔丹投进那个致胜中投的位置,开始模仿他那为公牛队带来了第六个总冠军的最后一投了。
后来她跟我说,她当时本来连跟我讨价还价的心思都没有,准备一旦我不愿去就直接采取行动,把我从球场上揪走的。可她没想到我不仅敢跟她讨价还价起来,还更进一步违逆了她对我提出的“只投十个球,不管进不进都得走”的要求,让她一时间竟诧异得忘了她以往是如何在我头上作威作福的,稀里糊涂地就作出了让步,乖乖地在一边等着了。
她还跟我这么说:“那天以后你就知道了不听我的话的后果了吧?不听我的话就一个下场:先被一块板砖爆头,再被另一块板砖毁容!——对了,你以后还敢跟我对着干么?”
我说:“我都已经成这样子了,还怕再被毁一次吗?”
日期:2010-03-28 23:00:34
我被她用板砖撂翻,当然不是因为我没有遵从她的意愿只投十个球就陪她去书店。事实上那天下午她还是很遵守约定地在篮球架下面等着我投进了十个球才喊我一起走的。即使我在投进第十个球后又跟她提出我要先回家把球放下,洗个手再擦把汗后才能跟她去书店,也没让她产生跟我动武的念头:
“你这人怎么事儿那么多啊?平时都不讲卫生的,这时候突然就又要洗手又要擦汗的,是不是不想跟我去书店啊?”这是她听到我要先回家洗手擦汗后的第一个反应。
“我要跟你去书店的啊!可我能抱着这个篮球就去么?”我反问她。
“我帮你抱着还不行?大不了到了书店里我用你的篮球当凳子就行了!”她化解了我的第一个问题。
“那我这身汗进书店不让别人嫌弃么?”我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
“哟,现在知道身上不干净让别人嫌弃啦?那你以前怎么不知道注意一下?害得我每天坐在你前面都被你的臭脚丫子或者是汗臭味儿薰得头晕眼花的,以至于去厕所的时候都闻不出味儿来了!”
她这个回答的杀伤力太大,我直接被秒杀了,半晌才说出话来:“你……你就这么埋汰我啊?”
她见我无话可说,很是得意:“对啊!我看你还能找出什么理由?”
我情急之中突然想起她最爱惜书了,于是把手往她面前一伸:“看看我这双手脏的,你忍心看着我用这双脏手到书店里把那些新书都给抹黑了么?”
不出我所料,她一看见我那双被尘土染成了灰黑色的手就答应了:“呀!你的手这么脏呀!那赶快回家去洗洗吧,别把人家的书给抹黑了——还有,回家洗完手擦完汗以后可就不准再找什么新借口了啊!”
我看她终于同意了,顺势又逗了她一把:“那好,你跟着我回家放下球洗手擦汗再喝点水后就一起去书店吧。对了,我们家还有一包巧克力呢!昨天才买的!”
“啊?!真的呀?!那太好了,赶快走吧!”这下变成她催着我回家了。
我在前面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暗笑:哈哈,谁让你对巧克力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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