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尘往事》
第3节

作者: 海边的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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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商之路
  史书上记载,范蠡是带着家人、弟子泛舟而行,所以上一节我说道快马加鞭只是一个形容词。老范离开越国的时候已经68岁,属于退休年龄,说起来也正常。只是老范老当益壮,在胶东半岛的海边天天钓鱼太乏味。于是就地垦荒,开始耕种务农,经营商业。有分析说,当年范蠡曾著有渔业的书籍,所以他有可能在当地引海水养鱼。这纯属扯淡!老范当年在江南水乡主张养殖的是鲤鱼,鲤鱼好养产量大。曾经有鲤鱼被人运至美国,逃到河流里,没几年鲤鱼就占领了美国大部分淡水河,活得有滋有味,成为生态灾难之一。而引海水养淡水鱼是一个大笑话,而海水养殖是现代的事情,在那时候恐怕还是闻所未闻。

  我认为老范经营盐业的可能性较大。粮食种植很难在几年功夫里积累巨富,以老范的眼光不可能不注意盐业的发展潜力。而海边的农业也存在田地盐碱化贫瘠的问题,我少年时在山东沿海农村成长,盐碱地造成的贫困,使我们在七十年代末还只能吃糠野菜等食物。范蠡和自己的家人花了几年功夫,就积攒了数千万资产,当时的货币是皮币和刀币。司马迁用虚数说至产千金,也就是说老范几年就积累了大量的铜质金钱。当年的金其实是铜质货币的意思。

  这里不能不提到齐国的风气。春秋时期,商人地位很高,而齐国对商人的尊重在当时属于最高的一个国家。齐国的商业发达,使得齐国成为春秋时期非常强大的国家,富强一直延续到战国末年。
  齐国人对杰出商人非常尊重,名声传至庙堂之上,齐国人邀请范蠡出山为相。许多记载互相矛盾,有的说他是做了三年相国,然后辞职散尽财产走人;有的说他听了此事,就把财产散尽,转移到曹县陶地。
  我的看法是,老范并没有去做齐相。
  范蠡此时已经七十出头,自古七十古来稀,老家伙没可能把自己再放到斗争激烈的朝廷上苦熬,他的人生成就在越国已经得到证明,而他为相,越王勾践此时还活着在位,不可能不发生纠葛---不是矛盾而是国际外交来往等事物,齐越史书上也没记载这类故事。
  所以,真实地故事应该是,老范对此烦不过,对金钱也不是很在意,在周围作了一番慈善事业,散了大部分产业给当地相邻故旧,或许是手下员工,带了少量的珍宝---容易携带,跑去陶定居。
  啧啧,这正是我喜爱的生活,自由迁徙,无处不是家园,对人生的把握无出其右者。

  老范在海边曾改名叫作鸱夷子皮,言下之意是酒囊饭袋的意思,自嘲的意思不多,类似王朔把自己踩扁了到处骂人,别人无法还手的境界。自称酒囊饭袋,就是说我就是一个俗人,从商赚钱是我的本份,别和我扯高雅的事。其实意境很深,酒囊是个软包装,能伸能缩,象征人生的进退自如,包容万物,实在是大俗大雅的名字。
  到了陶地,他就取名为陶朱公。此时,老范已经七十出头,自称公,也没人会提出异议。陶相当于当今世界的纽约,是当时国际贸易的集散地。以史书的记载猜测,我认为老范当时经营的应该是粮食买卖。
  粮食产业对于老范来说并不陌生,他在越国曾主持粮食战争,向吴国借十万石粮食,来年还十万石粮食,据说文仲提出毒计,把十万石粮食用开水煮过,导致吴国以此种粮颗粒无收,消弱了吴国经济实力。而老范主持越国管理的时候,就曾研究农业和鱼牧业,所以对粮食产业的宏观背景、行业实务应该有极深的了解,从而有远胜他人的眼光。

  老范的做法类似炒股票和房地产,根据经济周期,在丰年粮食价格低谷的时候大量购买;在灾年粮食价格高峰的时候抛售,数年间又获利千万。看似简单,其实难度极大。首先你得能够判断当时粮食产业的变化,掌握时机。这就要求他对气候、农民的种植习惯、市场的变化、政策的研究非常到位。同时也要考虑仓储物流的难度,粮食储存对于现代人来说也是一个高技术的活儿,君不见新闻里还时常曝光市场上流通陈化粮的恶劣事件。所以,老范对与粮食仓储的技术一定有他独到之处。


日期:2010-01-15 00:55:42

  范蠡在陶地很快成为富豪,名声遍及天下。
  后来有许多关于他的故事,其中一个故事非常有名,不过我认为是假的。
  故事里记载,陶朱公有三个儿子,二子在楚国做生意与人发生纠纷杀人被抓,不久就会被处死刑。消息传到陶地,陶朱公准备金银珠宝,吩咐小儿子去楚国找朋友解救二儿子。大儿子非常生气,认为自己是长子,这么重要的事情不交给自己,是看不起他,要自杀明志。
  陶朱公没有办法,只好叫大儿子带财物去楚国。大儿子到了楚国找到父亲的朋友,此人是楚国重臣,说话很有分量。他说,你回去驿站等候消息吧,我知道了。
  这位朋友第二天去见楚王,说:最近边疆不太平阿,灾祸频频,饿死很多人。应该大赦天下,以告慰神灵,免除灾祸。
  楚王认为有道理,于是告示天下,大赦罪犯。

  大儿子在驿站听说大赦的消息,心想:大赦了,那就不用朋友帮忙了。于是去找这位老兄。朋友一看,官场上混得嘛,八面玲珑,立即明白了,说:你不用罗嗦了,把珠宝拿走。大儿子兴冲冲准备回家。
  官场上的人怎么可能受得了这种侮辱,不给钱也没问题,送了钱又拿走,什么意思!于是他又进宫,和楚王说:啊呀,大王阿,你知道伐,陶地有个富豪叫陶朱公,他儿子在楚国犯了杀人罪,现在我们大赦天下,很多人说大王是为了拍陶朱公马屁才大赦的,这对大王名声不好啊。应该先宰了这小子再大赦。
  楚王大怒,下令杀了陶朱公的儿子,然后大赦。
  大儿子带着弟弟的尸体,哭哭啼啼回到山东。陶朱公在院子里载歌载舞,放生大笑:我就知道你会害死你弟弟阿。你从小和我一起做生意,从贫苦中奋斗过来,把每一钱都堪称性命一样。你三弟出生的时候,我们家已经很富了,他不知道疾苦,所以他不了解赚钱的艰难,也不会在乎。所以,派你三弟去布会害死二弟,你却会的。
  从一些迹象,你可以看出来这不是真的。首先,范蠡离开越国时,已经六十八岁,前二十多年是越国高官,无论是大儿子何小儿子都不可能经历过困苦。陶朱公的起家如此之快,除了自己的才智,也和自己在官场的财富积累有关系。

  其次,陶氏后人经商兴旺发达很多代,不会有这么笨的儿子。商场讲究手眼通天,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几个儿子呢。
  但这个故事给我们以启迪,做生意不要太计较,太计较的人往往难成大事。同时知人善任,某些方面有缺陷的人也是可以有自己的用途的。

日期:2010-01-18 12:58:40

  三千年前,周朝建立,大封功臣,一路摇曳,到了2780年前,撑不住了,经过一番风雨,周朝迁都到洛阳,史称东周。后因为孔夫子写《春秋》,就是从这段时间的鲁国写起,因此从东周到秦统一中国的这段时间又被称为春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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