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少了点,下面的还在修改。那,那,8要造谣啊,偶会来滴。呵呵,顺便在这里,深切同情一下笑花儿~~~)
日期:2009-1-7 14:11:00
站在刘家院内,不知是触景生情还是情不自禁,刘津水死时的惨状又不断在我脑海中浮现。
我怔怔地盯着刘家堂屋门,不禁打了一个冷激灵。
大雨还在不停地下着,整个天空灰蒙蒙的,阴沉得几乎要掉下来,刘家的堂屋门此刻虚掩着,门内黑洞洞的,有些吓人。我忐忑不安地走到门前,轻轻把手按在门上,随着吱呀一声,堂屋门敞开了。
屋内很安静,天色的缘故,有些昏暗,但目光所及,屋内的一切摆设还是清清楚楚。
堂屋内侧的墙壁靠着一条长条几,几板上整齐地摆放着茶壶,塑料盆花,座钟,收音机等杂物,条几南侧,也就是堂屋的正中央,一张方木桌斜斜地横放着,桌子一角倒着一只水杯。木桌两侧是两条双人座沙发,沙发很破旧,有些地方已经烂出了虫洞,淡黄色的海绵从其中毛茸茸地凸露出来。沙发前,一只四方板凳翻到在地。
我细细回忆了一下,眼前的情景和刘津水被吊死的那天晚上的情景,除了差一具吊在房梁之上的尸体之外,几乎一模一样。看来案发后,现场应该再没有人进来过。
我思索着,不由自主地地抬头向房梁观望。
房梁不高,2米多的高度。
我看着看着,刘津水的无头尸身在幻想中又吊在了房梁之上。
凶手为什么这么做呢?
如果说,凶手杀人,仅以杀死为目的,那么,割去他的头颅就已经足够了。一般作案者杀人后,第一想法应该是如何尽快逃离作案现场,而对于刘津水的死,凶手不仅割去死者的头颅,还要大费周折地把死者的尸身吊起来,为什么呢?
难道凶手和死者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又或者,这仅仅是凶手作案的一种手段?
不管怎么样,这其中缘由耐人寻味。如果查清这一点,可能对于找出真凶至关重要。
日期:2009-1-8 11:24:00
(2)
我沉思着,眼睛落在地面上,正梁之下粉灰的地面上有一片黑乎乎的,似乎涂了一层黑漆,我上前,仔细察看,那是数天前从刘津水的尸身上滴落下来的血渍,现在已经风干了。
这时,不经意间,我注意到那只歪倒板凳的棱边上也有类似黑乎乎的血渍,而且,那血渍均匀相间,呈条状,似乎是一只血手留下的手印。板凳上怎么会有血手印呢?
我抬头看了看房梁,恍然间,我明白了,凶手应该是想把吊尸的麻绳抛过房梁,而身高限制,未能如愿,最后拿板凳来当垫脚石造成的。可是,这房梁才2米来高,最多3米的样子,正常人抛一根绳子应该很容易抛过去的,需要站在板凳上么?!
我站起身,眼睛在屋内搜索,想寻找一根绳子试一试。很快,我在门后的墙角里发现一盘绳子,那是一盘白色的麻绳,很柔软,大概半个小拇指粗细。我细细查看,豁然想起吊死刘津水的麻绳,竟然和这盘绳子一模一样。
我扯出几米来长,然后站在横梁之下,朝上抛去。由于绳子太轻,我连抛了两次竟然未能成功,第三次,好不容易抛过去了,却仅仅在房梁的另一侧抛出来一个绳头,大半部分搁置在了房梁之上。我恍然大悟,眼前似乎重现出案发时的情景:凶手多次抛绳未果(个头矮),无奈之下才找来板凳,由于凶手刚刚杀死刘津水,手上沾满血迹。于是在拿板凳的时候,自然而然会在凳子的棱边上遗留下一只血手印。
想到这,我有些兴奋,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
我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假设性的结论:那么,凶手应该是一个比我还要矮小的成年男性(我当时的身高160左右)。这里之所以假设为成年男性,也是正常思维,因为女人和孩子无论从力量上还是胆量上,都不可能完成这项让成年男人都望而生畏的工作。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接踵而来的又是另外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在我的记忆里,我所见过的成年男性没有一个身高比我矮的。
难道是陌生人?
不可能,直觉告诉我,没有无缘无故的谋杀,这死亡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一段熟人之间不为人知的秘密。
(还是不多,中午写,下午继续吧!)
日期:2009-1-9 10:16:00
(5)
我认认真真思考了半天,没有任何头绪。
难道我的判断失误?
我不敢肯定,无奈之下,我不得不放弃了这种似乎要钻进死胡同的想法。
时间不多,要赶在天黑之前搜寻出其它的线索,于是接下来的几十分钟,在这间渐渐昏暗的房舍内,从堂屋到卧室,从卧室到堂屋,每一处角落,每一个细节,我都仔仔细细察看了一遍,甚至,连墙角的老鼠洞我都没有放过。
然而,我失望了。
我什么也没有发现。
这时,室外咔嚓一声,一道弯弯曲曲的闪电划破长空,紧接着,雷声隆隆,雨越下越大,天色似乎更加昏暗了。
该回去了!我想。
披上塑皮口袋,我有些失落地走出堂屋,站在门前,我总觉得就这么离去似乎有些遗憾。但是,我不敢再呆下去了,我能够想象到这间曾经吊起过一具无头尸体的房间,一到了夜深人静,万物休奄的时刻,有多么的阴森和可怕。
我不敢再多作停留,忙回头关门准备离去。
但就在我转头的那一刻,整间堂屋一览无余,刹那间,我似乎发觉了什么。
这间屋子和平常人家的堂屋没有什么不同!即使曾经发生过一起极其残忍的谋杀,也丝毫掩饰不了这屋内极其自然的物品摆设。
沙发前翻倒的板凳,方桌上倒下的杯子,还有沙发一角一些蓬松凌乱的衣物,完全像有人刻意为之。我还清晰地记得,刘津水是活活被钝器割去头颅致死,那么,人在这段缓慢的死亡过程中,一定会承受着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肌肤的割裂和骨骼的分离肯定会使死者剧烈挣扎,可是,现场除了凶手遗留的血手印之外,堂屋和卧室,每一处我都仔细察看过,死者挣扎留下的痕迹完全没有。
为什么会这样?我急促地呼吸。突然,我有些明白了,死者应该是在昏迷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反抗而被杀死的。而且,凶手肯定知道自己有足够的作案时间,这段时间内,凶手沉着镇定,不慌不忙,不仅把死者杀死,还要费尽心机把死者的尸身吊起来,杀人后,凶手免不了满身是血,可是,这些血竟然不会沾染到房内的其他东西上,这可能么?
日期:2009-1-9 14:22:00
(6)
我骇然之下,陡然想到:当时刘家屋内除了刘津水,还有他的媳妇碧云。碧云既然在场,上述凶手的一切作案可能都是不可能的。
除非……
除非凶手就是碧云!
可是,根据这种逻辑确认凶手是碧云仅仅是一种可能性的结论。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是她!
因为要推翻碧云是凶手这个结论,其实也有很多种可能。
拿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来说,凶手杀死刘津水之前,先用绳子把碧云绑起来或者打昏,这样一来,凶手大可以放开手脚,有足够的时间来对刘津水进行肢解。
我神智混沌地摇摇头,脑袋里乱糟糟一片。突然,昏暗的天空中又一声炸雷,我吓得浑身一个哆嗦,猛然回过神,匆匆钻进暴雨向院墙根跑去。
很快,我爬上墙头,在打算跳出去的时候,或许是对下午的行动还抱有一丝丝遗憾,我不禁回头再次凝望暴雨中的堂屋,雨线的尽头黑乎乎的,屋内什么也看不见。
是的,什么也看不见。记得案发的那天晚上这屋内也是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然而,谁能想到刘津水就是惨死在这凄厉的黑暗之中。
日期:2009-1-14 10:22:00
(2)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