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大明》
第56节

作者: 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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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孝文留下马上发挥出作用,他协助黄汉安排锦衣卫和天使住宿并且安排人手准备晚饭。
  郑公子毕竟是个读书人,能力看上去没问题,安排杂务有章有法,黄汉见有他忙前忙后乐得轻松,陪着方以化和李若琏一行坐下喝酒吃肉。
  大明立国二百几十年,最窝囊的锦衣卫就是在崇祯朝。但是窝囊只不过表现在面对文官士大夫之时,在武将面前还是不可一世的。
  黄汉最会察言观色,见一个总旗的锦衣卫校尉都面色不善,四个跟班跑腿的小宦官也横鼻子竖眼,心里有数了。
  他笑呵呵道:“天使和诸位天子亲军来到这荒僻山村辛苦了,卑职安排了篝火晚宴用烤肉招待大家喝酒,没办法,你们也瞧见了,建奴、鞑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连空无一人的村子也不放过啊!”
  传旨太监倒是不嫌弃,他道:“就着篝火烤肉喝酒,有些‘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的味道,咱家恭敬不如从命。”
  咦!这个太监不简单,还能出口成章啊!
  黄汉道:“卑职还没有请教公公尊姓大名?”
  “哈哈,好说好说,咱家方以化,内书堂出身。”

  “哦!原来您就是忠肝义胆的方公公,失敬失敬!”
  这时坐在不远处的锦衣卫总旗官忍不住,差一点笑出声,连忙干咳了几声加以掩饰。
  从京师跟来的人都知道方以化刚刚被曹公公瞧上眼,这一次是第一次出来办差,这位黄把总说他忠肝义胆,这是从何说起啊?
  连方以化自己都认为黄汉只不过是客套加奉承而已,根本没往心里去。
  黄汉真的不是说客套话,因为他记得这个明末大太监的名字,此人跟王承恩相比毫不逊色。

  史书记载,方以化乃是明末忠肝义胆的太监之一,他有家传武艺晓骑善射,崇祯十七年以经是司礼监秉笔太监,他不肯降贼毅然跟李自成的大顺军血战到底最后光荣殉国。
  此时的方以化只不过是个跑腿的中等宦官,还不是大太监,黄汉见到了此人心里打定注意烧冷灶。
  因为方以化会成为权势熏天的司礼监秉笔太监之一,从他英勇战死不肯投降的果决判断此人肯定不是贪官污吏。
  世界上能有几个贪官污吏有慷慨赴义的豪情?
  黄汉热情挽留方以化喝酒,条件简陋导致许多锦衣卫校尉都邹起眉头。
  黄汉不刻意逢迎这些人,唯独对方以化礼敬有加,他同时在察言观色,想看看方以化此人是否如历史记载般乃是豪杰之士。
  就着篝火烤羊肉、猪肉和马肉,黄汉和所有的家丁都用匕首割肉大块朵颐。
  他大声告诉方以化,自己的小小队伍人马不多,但是一直在袭击建奴竭尽所能拯救老百姓,乡梓们给子弟兵的队伍起了一个朗朗上口的好名字“红旗军”。

  让天使在避难所等候了半个月实在是无心之过,因为“红旗军”正跟鞑子、建奴在永平府西追逐根本无暇他顾,得知天使来到九里台的消息还是在抚宁跟黄维正副将并肩作战后才得知。
  方以化乐滋滋听黄汉说话,眼睛不住打量“红旗军”战士。
  几个酒囊、酒葫芦在众人之间传递,许多锦衣卫校尉都不愿意和看上去脏兮兮的黄汉等人共饮一壶酒,客客气气推辞了。
  黄汉也不以为意,喝了一大口酒就把葫芦递给身边坐着的方以化,这个太监果然豪迈,举起葫芦猛灌两口大声道:“好酒,咱家今日终于瞧见了大明强军,痛哉快哉!”

  黄汉借题发挥道:“眼见为实,公公未曾见到我等杀敌就以强军定位,出言未免轻率了些!”
  旁边坐着的几个锦衣卫校尉腹诽不已,“这是个什么鸟人啊!人家乃是天使,说好话夸奖你却不领情,反说人家信口雌黄。”
  黄汉有意出言不逊,就是想看看方以化的反应。
  谁知方以化根本不计较只言片语,哈哈大笑道:“咱家也读史书也经常去京营办事,今日跟黄大人在强敌环视下烤火、喝酒、吃肉,看大人麾下的兵无一人面有惧色,自然能够看出他们的强者风范。”
  第七十四章:显摆
  什么情谊最值得怀恋?袍泽之情而且是曾经并肩作战的袍泽之情会让人回味一生。

  黄汉觉得有门儿烧冷灶,试探道:“公公是否有意成为强者中的一员?卑职斗胆留下公公随我军去砍几十个后金军首级带回京师呈报太子,不知公公是否具备这个胆量?”
  旁边一个锦衣卫校尉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喝道:“大胆,天使一直对尔礼敬有加,而尔不断出言讥讽是何道理?”
  黄汉连眼皮都没抬,冷笑数声,高声道:
  “本官承蒙天子厚恩几个月里多次升迁,今日好不容易等来了天使,终于有机会能够托天使给圣天子带回斩获以表达一介武夫的赤子之心有何不可?
  你们胆小怕死不敢留下杀敌本官又不强求,无端发怒这又何必?”

  方正化依旧面不改色,他喝了一口酒道:“咱家早就期盼能够上阵斩杀建奴,可惜找不着机会,今日黄大人愿意带上咱家求之不得。
  只不过校尉们要回京复命时间不允许,咱家一人留下陪着黄大人去砍建奴首级,不知可不可以?”
  “可以,太可以了,但是战场上刀枪无眼,卑职不能保证天使就打不死啊!”
  一众锦衣卫都斜着眼瞧着黄汉,心里继续腹诽。
  “这个愣头青果然毒舌,要是方公公留下真如你所说被建奴、鞑子打死了,你小子恐怕不但会赔上前程,弄丢了身家性命也未可知。”

  方正化闻言却毫不畏惧,大笑道:“哈哈,咱家也不是吃素的,黄大人能够活着,咱家也未必就会丢了性命,英雄狗熊咱们战场上见分晓。”
  “痛快痛快,英雄狗熊战场上见!来来来,卑职敬公公一大口。”
  “喝酒咱家也是条汉子,来就来!”
  酒喝得高兴,当然要有歌声助兴,黄汉带头吟唱清平乐·红旗,麾下也都是几杯酒下肚正处于亢奋状态,立刻齐声高歌。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破鞑虏非好汉,奋勇杀敌无算。愿做荡寇先锋,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铁骑在手,何日直捣黄龙?”
  雄浑的男声唱出了豪迈和雄壮,方正化听了忍不住赞叹道:“好一句‘红旗漫卷西风’,不知此词乃是哪位才子所作。”
  旁边的宋鹏飞傲然道:“回禀方公公,此词是我家恩师所写,我‘红旗军’人人会背会唱有一半人会默写。”
  也在陪着大家喝酒的郑孝文在山上和方正化以及一干锦衣卫相处了十几天,他们已经相当熟悉,因为郑孝文身份的缘故,小宦官和锦衣卫都对他比较客气。
  郑孝文解释道:“宋百户的师傅就是黄佥事,黄大人能文能武,不仅仅带兵训练还每天教那些大头兵识字呢!”

  这件事听起来好新鲜,方正化对黄汉的认知又大不相同,他更加觉得这位年轻武官深不可测。
  一群大好汉儿喝着烈酒高唱:“……不破鞑虏非好汉,奋勇杀敌无算。愿做荡寇先锋,红旗漫卷西风……”当然会让人热血沸腾,连锦衣卫里也有几个纯爷们儿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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