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兄弟是朋友,喜欢就放在心里呀,说出来感觉娘们唧唧的,不好。”
我一口气冷了半截,但没有失望。对于直男这样神经很大条的人,你就是说我爱他,他也认为这和我爱北京天安门没有任何区别。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帅,所以才喜欢。”我已经豁出去了,不想得到,就不怕失去。
“损我是吧,坏家伙,从小我妈叫我黑猪,长大上的体校,老师管我叫黑猴,军队里,战友称呼我麦子。就是没人说我帅。”
有棱有角,又五官精致,外加小麦色的健康皮肤,这样都不叫帅的话,让我们这样的情何以堪!自谦最大的境界不过如此——直男,这个自带佛光的贱人。
“你这样的才叫帅,白白的皮肤,时尚的衣物。”他一脸的羡慕。
是不是只要白的,你就觉得好看?白骨精白鸭白猪,在你眼里都是帅的,在军队关久了,只要是白的,老母猪赛貂蝉,对伐?!!!”我挖苦道。
“哈哈哈,别说呀还真是,只要仿佛有点白的姑娘经过营地门口,我和战士们都会抓狂地吹口哨。”他低头贱笑。
间接表白就这么彻底完蛋,我想我要去跳楼了,从一楼跳到一楼。
你必须明白,直男再怎么和你玩,你比一具充气娃娃好不到哪去。是的,他偶尔会觉得你好,因为你比充气娃娃有思想有感情器好口活好话语好。
但——
最后,
他还是性别男,爱好女。
你爱他,可你的爱与他无关。
啊——多么痛的领悟——辛晓琪这贱人又在耳边唱歌。
日期:2019-01-22 17:05:33
《题外话,G病论》
GAY就是神经病,就是表态,纯粹的怪物——这样的说法不止一次的听过。
认知水平的混杂造就成思想的激荡。现行社会又不会容许同性之爱平等的存在.,于是各色人等聚集互联网,或大献慈悲,或者口诛笔伐.
如今物质水平已经丰富到让我们可以去关注自己内心的情感,一部分人在大庭广众下肆无忌惮,自然你就会发现身边多出了好多的GAY。其实,这个比例从来就没有因为你的发现而扩大,而是因为社会的不包容,在逐渐的缩小.,他们要么去形婚,要么去结婚,要么孤独的终老.。
在历朝历代,那些个不胜枚举的同性之爱的佳话,之所以那时候同性之情大行其道,之所以被接纳的程度好过于当今,只因这样感情的事情是皇宫贵族所做的,他们掌握了为我独尊的话语权,当时的民众关注的是基本的生存与繁殖,他们没空选择也不敢选择自己爱的和妄断别人的权利,唯有的能力仅是不排斥断袖之爱,平静地接受.
历史.就是这么可笑,当下的现实在开倒车——在一二线城市还好点,在你们的城,你们的村,你是别人嘴里的谈资,你依旧是别人眼里的怪物,你的任何行为举止透露着神经质般的嫌疑。出国吧,你又故土难离,金钱不济——算了——
说了心累,写个快乐文。
日期:2019-01-23 15:15:33
季节错乱,花信将错就错一夜之间到处缤纷。
细雨撒落在祖国的最南方,迎着风,拿了工具去挖猪菜,两边的鸽子花纷纷扬扬旋着圈儿时序落下,扑满了我的双肩——谦谦公子陌上行?想起这句,不禁莞尔笑出。
喂——树上掉下个东西还叫唤我,妈呀,简直不是东西,吓得我坐在地上:
“每天不调戏我一回,你会死啊?!”
“死倒不会,会憋死。”直男贱贱地回答,“你今天被谁**在某个高地,表情这么爽!”
“你娘才被XXX,老子明天要走了。”
“去哪?在大门口走两步,或者在山下跑两圈的吧,蒙谁呐,”
我不理他,心里在盘算,我自己开车还是打车走,山上已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这好几个月,伤口舔得也差不多了,该是归去来去。我那个可怜的呱噪的妈,指不定怎么牵挂我。
我打开手机银行查了下,每个月她都定时定点给我充银子,世上谁都会不要我,唯有她不会,想想自己这些年可没少折腾她,禁不住良心发现,歉疚了几秒。
猫在这里,其实更多的理由是自己不想面对赤裸裸的过往,只想找个地方舔伤口,我若要走,亲娘老子都拦不住,我那亲娘,以为我呆个一两个月就会自己回去,我偏和她对着她干。
半夜,地动山摇,吓得我马上清醒——地震啦,快跑啊——哎呀,你摇我干嘛!
我随手一个八卦掌对着直男劈了过去。
‘刚才我值夜班,遇到大队长,打听了一下,你真的要走啊,你不能走!’他有点蛮横。
“咦,我欠你钱,还是卖给你了?我想走就走,你说什么孩子话,别吵啦,乖,我要睡觉。”我迷迷登登地觉得有点好笑。
“你走了,我怎么办?”
“凉拌,求求你行行好,咱别闹了行吗,我明天还要早起。”真是不可理喻。
突然,他压了下来,捧起我要吻,我一下子惊醒——你发那门子疯,这这这是要干什么?!
“你不是说你喜欢我吗,你想要做什么,我都答应你。”
“你知道你现在干什么?我什么时候说我想亲你了呀!难道你是GAY?”我很愤怒。
“什么是GAY,我英语不好。”他挠头。
“哎,就是同志!”
“我就是同志啊,难道你不是我的同志吗?”他很真诚地回答。
啊啊啊——这都哪跟哪呀——咱别闹行了吧——转念一想,我了解的直男真的没接触过GAY,内心明净清澈,或许、大概、可能确实是不知道同志不是所谓的同志。
我冷静了一下,看了看他——我的世界和他的世界,是城铁与洲际不会接轨。
我喜欢他吗?喜欢。
我爱过他吗?还没有。
我仅仅喜欢他的外貌?不是。
好看的躯壳满大街,有趣的灵魂独一无二。我喜欢他,因为有趣,是趣味相投,不,臭味相投。
“哦,舍不得我走,就要亲我,什么逻辑。”我换了种轻松的心态调侃。
“你经常偷看我,我以为你想女人,性饥渴,特别想接吻,要替你打那啥,我还没和别人亲那什么呢,所以——”
“打住!打住!你娘才性饥渴,我性饥渴也不用你替我手动。”
“嘿嘿,你再呆段时间,等我明年调到机关就不会这么无聊了,你再走行不,听说你要走,我心里空落落的。”
前半句让人火大,后半句又让我熄火,这个贱婢!思前想后,我叹了口气——“我总得要回去探家人吧,不对不对,刚才你上一句讲什么来着——你还没和别人那什么——**?”
“下流!”直男狗嘴还能吐出象牙。
“不会吧,没接过吻?!”
我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兴奋地拍床坐起,我一把把他揪过来——
来!我教你亲吻——
嘴巴半张,舌头伸一点点,一点点不会吗,伸那么长,你属的狗的呀,先亲我上嘴唇,来来来,再下嘴唇,对喽,呀,别用力咬啊,你吃猪头肉呀,你口水流到我这边了,换个姿势,你下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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