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0后的旧时光》
第7节

作者: 朱乙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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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的流行音乐主要是通过广播喇叭传播的,我听得最多的是王洁实和谢丽斯的男女声合唱,以及蒋大为、李谷一、李双江的歌曲,朱逢博的《金梭和银梭》、李双江的《闪闪的红星》、蒋大为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李谷一的《乡恋》,至今耳熟能详。现在一听到这些歌曲,我的思绪就会立即飞往童年岁月。
  评书节目也受到村民的青睐,尤其是刘兰芳的评书,太有吸引力了,包公、程咬金、岳飞、朱元璋的故事能够深埋我的心中,主要得力于广播。我大哥特别喜欢听评书,广播里刘兰芳的声音一出现,他就会搬个凳子坐在广播下,常常忘记了吃饭。

  农民农闲时在家里听广播,农忙时就在外面听大喇叭,大喇叭一响,整个村庄都能听到。村外大喇叭在客观上起到了为做活的农民报时的作用,那时农民没有手表,在田里做农活,不知道时间,只有靠听广播喇叭,早上广播响了,就知道时间是七点,中午喇叭响了,表示时间是11点,傍晚广播响了,表示时间是下午6点。广播开始、结束的时间都是固定的,长年不变。
  田野里的广播喇叭带给了乡人很多美好的时光,当你寂寞地骑在牛背上,当你孤独地走在田间小路上,当你在田间干着枯燥的农活,忽然从大广播里飘来动听的音乐,或者从大广播里听到什么喜讯,你的寂寞、疲惫顿时烟消云散,那种乡村牧歌情调和田园风情是城里的人无法体验到的,令我终生怀念。农村青年谈恋爱,坐在河边,看着流水,听着大广播,会更添一分浓情蜜意。
  “舒城县广播站,今天全天播音结束,各位听众,明天早上七点钟再会!祝各位晚安!”每当晚上九点听到这几句话的时候,我就感到很失落,因为广播结束了,精神就空虚了,心灵也孤独了。没有广播相伴,生活多么无聊。
  日期:2018-07-06 14:48:56

  初中篇
  16、大哥
  我大哥比我大二十岁,是个瘸子,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个子又不高,打了一辈子的光棍。残疾人在农村,往往是受到嘲笑的,大哥走路一歪一扭的样子,没少被人嘲笑。大哥性格温和,从不跟人翻脸。
  大哥什么都好,就是太贪嘴了,这是他唯一的缺点,也是我家唯一贪嘴的人,我父母、大姐、二姐、二哥和我都不是贪吃的人,有什么吃什么,有多少吃多少,吃喝问题从不计较,只有我大哥是个另类,他喜欢抽烟,喜欢吃肉,而且贪嘴有点过分了。
  孩提时候,家家户户都有粪缸,基本上都是敞开着的,而鸡都是散养的,所以,鸡掉进粪缸是常有的事,而且,我发现,母鸡掉进粪缸里的数量明显大于公鸡,成为“失足妇女”。鸡掉缸里后,如果没溺死,就用粪瓢把它舀上来,送到水塘里洗个澡,上岸后,鸡会一抖身子,水珠四溅,然后一个激灵跑了,虽然被污,还可以“重新做人”。如果鸡在粪缸里溺死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人们就把死鸡捞上来扔掉。可大哥不这样,他不想浪费,他要把从粪缸里捞上来的“酱鸡”清洗清洗炒吃了。我说那不是酱鸡,是粪鸡,是臭鸡。我大哥是属牛的,非常犟,他固执的说:“臭鸡不就臭鸡吗?臭豆腐还是名菜呢。身上有粪,洗洗就干净了,怎么不能吃?”最后,他一个人吃了一只鸡——家中没有第二人敢吃。

  我刚上初一的时候,也即1982年的9月,某日中午,我放学回家,在河滩里捡到一只受伤的白天鹅,那只白天鹅的一条腿断了,我把它带到家中,打算好好的护养这只鸟,直到它恢复健康,然后放飞。可是,第二天,我大哥趁我上学去了,他竟然在家里把这只天鹅杀掉,炒吃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吃上了!我虽然也是癞蛤蟆,但我真的不想吃天鹅肉,我太喜欢那只白天鹅了,听说天鹅被大哥吃掉了,当时的我,顿感天都塌下来了!我火冒三十丈!跟大哥大闹一场,我大哥百般辩解,说什么断腿的天鹅养不活的,早迟会死,与其等到将来它瘦掉了,身上没肉了,还不如现在就把它吃掉,肉多点。当时我那个气啊,要不是因为他是残疾人,我真的动手打他。对他来说,吃就是一切,哪怕是“焚琴煮鹤”也无所谓。

  大哥每次上街卖鸡蛋,或者卖油菜籽,得了钱,总不忘在街上吃几个点心,买一包团结烟,称一斤猪肉,从不向父母请示。吃点心,买烟买肉,在现在这个时代,再寻常不过了,但在当时,在家中经常无米下锅的境况下,买这些,绝对是一种疯狂的奢侈品消费,是一种毫无理智的行为。大哥挪用公款吃点心,被我家的纪委书记老母亲发现了,没日没夜的审讯,在全家范围内通报批评。
  我大哥的“裆”性修养很好,从不对女人感兴趣,但管得住**管不住嘴巴,而且无组织无纪录,很让家中的纪委书记母亲和巡视组组长父亲头痛。

  贪吃是我大哥唯一的缺点,别的方面都很好,他总是乐于助人,村中的任何人,不论高低贵贱、男女老少,哪怕是个二傻,但凡找我大哥帮忙做事,大哥从不拒绝,他一生不知道帮别人做了多少事,而且基本上是没有回报的。
  大哥很勤劳,他是老大,虽然是个瘸子,仍承担起支撑家庭的责任,在那个贫困的年代,为了挣钱养家,他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很多事。我在小学的时候,我大哥为了挣点钱,做起了小货郎,挑个货担,下乡卖日用品,每到一个村庄,就摇起了拨浪鼓。同时也收鸡毛,低价收,到县城高价卖,赚点差价。做流动小生意太累了,做了一年的货郎,我大哥跳槽了,改行做了一个鞋匠,给村里的人补胶鞋,收点费用。

  我大哥很乐观,他一边给人补鞋,一边吹着口哨,口哨吹得非常好,很好听,吸引了不少顾客。我也会吹口哨,就是跟我大哥学的。
  日期:2018-07-06 19:24:42
  17、上初中
  我的初中母校是姚河中学,学校坐落在一个小山坡上,附近有一条大河流过。学校很小,全校只有二三百人。
  我在那里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从小学到大学,我上了15年学,老师很多,几十上百个,最让我怀念的是初中老师。
  语文老师叫潘中俊,瘦高瘦高的个子,非常文雅,说话慢条斯理的,我是他的课代表。他带我们学习了很多文学名篇,我印象比较深的课文有:初一上学期学的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初一下学期学的鲁迅的《故乡》,初二上学期学的朱自清的《背影》,初三时学的鲁迅的《孔乙己》和茅盾的《白杨礼赞》。基本上都是文学大师的作品。
  英语老师是王烈平,小平头,国字脸,一表人才。他当时还是个代课老师,我们毕业后转正了。王老师和我同村,我父亲在1958年至1962年期间曾做过小学教师,王老师是我父亲的学生。他会拉二胡,就是跟我父亲学的。王老师虽是个代课教师,但英语教学水平非常高,语法基础扎实,英语书写非常美观,口语也不错,王老师教学非常认真,所以,初中时我的英语成绩很好的,百分制的卷子,我一般都在八九十分。初一时,刚刚接触英语,学习有点吃力,常把英语字母和汉语拼音搞混淆了。当时,我常用土办法去记单词的发音,所谓的土办法就是用汉字去记单词的发音,比如书上有students,我就在它的旁边标注:四舅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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