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作为一个过来人对于吸毒群体的个案分析》
第17节作者:
黄慕春 这么说吧,他一肚子的江湖经验随口一吐,用余光中的诗,那就是绣口一吐,立马半个盛唐。他人又实在幽默风趣,言辞犀利得犹如思维可在针尖上驰骋的德国哲学家康德,仿佛总能一句话就道出生活那透过现象必然浮现的本质。
他出道很早,八二、三严打要大抓的时候就是劳改农场的精英人物了,对于他后来无数次的劳教劳改,这是一个最早的很有说服力的启蒙。
另外,他对于本城“袍哥人家”各种掌故轶事更是如数家珍,直让我们几个相较而言没见过世面的拍案叫绝—尽管我们哥几个早就以为自己是尼玛老江湖了。
虽然他现在沉沦了,没钱了,没落了,名声扫地,但他人倒不消沉,犹如他那出口成章的俏皮吐属总是难得消停,积极地整日充满激情地透支着他以前的种种人脉,直到最后他所认识的每个人都把当成一只可憎的过街老鼠。
而我呢,与当时的他成为春城吸丨毒丨路上有名的难兄难弟的我,犹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的那个著名的开头: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而多年以后的我尼玛也发觉,我与巫姐的结束不过是另外一系列噩梦的开始:我的恶习开始逐渐败露。我的人生开始走向了边缘。
怎么能够不败露?我那点微薄的工资早已入不敷出。单位领导那边早已着专人与我谈心几次,还通知了我的父母。他们发觉这个唇红齿白的小伙子,没有他们起初预想的那么谦逊,而是胆大妄为:我整周整月的旷工,而且还瞅准一切机会腆着脸找同事借钱。“不好意思,我刚刚出了车祸把人撞了,需要立马解决,几百块就够了,是赛车造成的一点擦伤,你知道的,老太婆嘛,就喜欢碰瓷。我算是被赖着了.”
或是上下班路上的佯装偶遇,或者干脆就是登门拜访,风风火火,巧舌如簧。“你好,是这么回事,我就直言不讳了,我那热恋我几年的女朋友家里出了点事,她爹(或妈)死了,我需要借点钱找个方式安慰一下她,你懂的。女人嘛,需要的就是我们这些男子汉的柔情.放心,下个月领了工资一准还你.拜。”
后来几个同事一碰头稍微聊一下,或者暗自庆幸,或者只好自认倒霉。那个被我忽悠着合作羊肉生意我觉得非常中意我的单位大姐姐,见我一直没有动静,不要说还钱,人都十天半月看不到一次。
她也耐不住了,对于一笔巨款来说,爱情而且几乎是空洞楼阁八字还没一撇的爱,总是薄弱的。她红着脸几次登门讨债不成,也有点失去了包容的耐心,顾及不到我的颜面了—我的公信力宛如年久失修的墙面开始层层剥落。
假如我到此为止,也许还能遮掩一二。但怎么可能呢,我染上了丨毒丨品而且好赌,老虎机里召唤出的虚拟而不切实际的想望,让我哪怕兜里只有五十块钱,也要进去坐一会,看能不能碰到一个“五同”的好运气,但我总是输得精光。
不好意思,我发觉我的命运女神已经离我而去,不再眷顾我了。
还有更致命的,我越来越依赖那种一针下去以后的彻底麻丨醉丨….这一切都需要Money。同事那搞臭了,就银行大院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
叔叔阿姨哥哥姐姐本着对“小孩子”负责的态度,也开始把我最近的反常行径,通过或迂曲或直接的方式知会了我的老妈。
我在银行大院的名声扫地。于是我只有把注意力转到了更广泛的社会范围,以及更加多元的另类的渠道:十几年不见的幼儿园同学,或一面之缘的点头之交,或者亲戚的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但亲戚的数目总是有限的,好比一生所遇的知交,尼玛也就那么几个。
那好办,如果不能成为朋友那就自己创造一个,干脆就是银行院外某个小本生意的烟摊,卤肉摊,杂货店,以致不常光顾的发廊、饭馆,茶楼…或者天天路过,平素就连正眼也不多瞧一下巷口擦皮鞋很可能老早就死了老伴的干瘪老头,抖抖索索的,也能在实在没有什么办法的时候一解燃眉。一百两百,二十三十,甚至五块十块,有时候买飘烟(吸丨毒丨时候必须要抽烟,一支接着一支,叫“飘烟”)连毛票也收了,多多益善也好,畏畏缩缩也罢,无论热情的或者冷眼的,心甘情愿的还是闪烁犹疑的,对于我那颗焦灼急迫的心,统统都是来者不拒,一概通吃。
最后—留厂察看半年以后,我的工作终于还是保不住了。先前只需要每天穿一身洁净的白大褂在房间里晃一晃就是一天的计量科呆不住了,看在某个有着业务联系的银行要人—我老妈转托的一个熟人也是我老妈银行里的某位副行长—的面子上,科里几个领导一合计,我那检测仪表的白大褂不要穿了,只能把我调到科里下属的矿山机械厂那边的一个称量站,负责火车过磅事宜,以便大部分时间一个人静静地的进行触及灵魂的深刻反省。
工作其实还是很闲适,值一晚上夜班就休息一天,就是位置有点偏僻而冷清,非常远离核心管理层。
我那时已经骚动得无法适应正常人的工作与生活节奏。
有时我一个人坐在站里的工作室透过窗户,非常落寞,傻傻地而呆呆地望着外面站台偶尔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影,还有向远方更远处无尽延伸的孤零零的铁轨….对于我那浮躁而耐不住寂寞的心灵,这也是一种折磨,让我难以安分。
而且,荒谬而可以理解的是,就连这个称量站,我最后的容身之地,仅有的几个刚刚熟悉的同事都被我找各种理由的借了个遍….
“你好,是这么回事,我有个不懂事的朋友把人打了,对方抵着告,需要摆桌酒席赔礼道歉.哦,没那么多—那你有好多?”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那还能怎么办,我只好自动辞职。
彻底无牵无挂的我,依然不能让家人省心。他们指望我能否自学一下比如说弄个财会自考的大专文凭,扭转一下我那让人担忧的前途与命运。但我略微翻了翻,就放弃了。我那时既不想成为凯恩斯也不知道哈耶克。
我那时不但要把一条路走到黑,而且仿佛走过的路还想再来一遍。但我不像我的几个好兄弟那样具有起码的生存能力,他们可以撬门扭锁,或者老四那样随便找几个女人也能财色兼收,虽然丑点,但闭着眼睛也就什么都当看不见。
我那时才发觉我这个自命不凡的人物,其实并没有可以确保自己独立生存的任何特长,除了一张需要时像抹了蜜的嘴,所以我只会像老贼永华那样“吃派款”—于是又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亲戚的亲戚的亲戚,一而再,再而三。人说泡土不可深挖,可那时的我没有读过《论语》,不懂什么叫作充满节制的中庸之道。
我就像一个欲火焚身的**犯,明知一针下去也许就是永劫,可就是管束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日期:2018-04-20 20:23:30
我记得有一次,在我与老贼几个相依为命的派款路上,我带着永强小涛他们到本城聋哑学校去碰碰运气。
必须重点介绍的“永强哥”那时—一九九四年的他—三十来岁,与巫姐的岁数应该相差不大。
如果换了以前,个头不高而又不修边幅的他,我是羞与为伍的。
在我看来,他身上的穿着打扮完全落后于整个时代差不多有五万年。
他略显古铜色的苍老脸庞,仿佛每一处肉皮里的褶皱都潜伏了一个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
他左边脸上靠近颧骨的位置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看起来很有一些杀气。他歪斜着眼睛,显得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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