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庭信步话春秋》
第8节

作者: 钱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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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6-21 18:49:47

  一、西周往事 14
  继周昭王之后成为西周第五代天子的是他的儿子,以一部《穆天子传》,一则“驾八骏会西王母”传说闻名于世的一代传奇天子——周穆王满。
  周穆王时期主要有两件大事:
  一是西征犬戎(看了“引言”后,再见到这个名字有什么感觉)。
  周穆王刚继位时忙于稳定因父亲意外去世而导致的政局动荡,一时无暇他顾。待他做了十几年太平天子,随着国势恢复,觉得重振王室权威的时候到了。遂以居于周王畿西北方的犬戎未向王室进贡为由,决定对其用兵。
  谁知出征前,位居三公的祭公谋父居然站出来反对。他先向周穆王大讲了一番周人的历史,表示:
  自始祖后稷以来周人向来都是脚踏实地、踏实干活之辈;而先王都讲究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压人。军队平时应当被敛藏,只有在适当的时候才会动用,寒光微敛才能起到震慑作用,锋芒毕露只会因滥用而使其丧失应有的效果。先王治理百姓时,鼓励他们端正德性和敦厚品行,广开财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使他们有称心的器物使用,清晰利害所在;依靠礼法来教育他们,使他们能趋利避害、感怀君王的恩德而畏惧君王的威严。所以先王的基业才能得以世代相延并不断壮大。

  怕只讲理论没有效果,祭公谋父接着又搬出大杀器——“先王之制”。说当年先王定下制度,把天下按离王畿远近分为“甸、侯、宾、要、荒”这“五服”——畿内甸服,畿外侯服,侯服之外的是宾服,夷蛮地区是要服,戎狄地区是荒服。并以此制定了各自的义务:甸服要每天朝见天子,侯服则是每月一祀,宾服要参与一季一次的享礼,而要服只要每年进贡一次就好,到了最末等的荒服,连进贡都不需要了,荒服诸侯的国君一生能来朝拜天子一次就行了。

  只有诸侯违背礼制,天子才能对其进行惩罚。犬戎的君长一直在按照荒服的职责来朝见。而现如今天子却拿“不享”的罪名去讨伐他们,不是有违礼制又是什么?

  事实上上讫季历,下至周昭王,历代周人先君、先王无一不是马上君主,一生征战不断。祭公谋父拿明显有违事实的内容来进谏,估计是怕周穆王再蹈周昭王的覆辙,又一次引发王朝动荡。所以明白其中内情的周穆王拒不受谏,依然我行我素的出兵讨伐犬戎。
  以周穆王时期的周王朝国力,拿下小小的犬戎只是毫无悬念的事。不同于《史记周本纪》所说的此次征战周穆王只得“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竹书纪年》称此次征战共俘获了五名犬戎酋长,并把这五部犬戎族人迁徙到“太原”(今宁夏固原)以便管理,可以说战绩显赫。
  日期:2018-06-21 20:22:19
  一、西周往事 14

  另一件大事是作刑法——《吕刑》(《史记》称《甫刑》)。
  按《史记》的说法周穆王更定刑法的初衷是因为诸侯之间多有纷争,所以周穆王命吕侯制定刑律,用以维护其统治和社会安定。
  《吕刑》的版本有两个,一个是《史记》版,还有一个为《尚书吕刑》,又被称为通行版。
  综合两个版本,内容为:
  周穆王说:“喂,过来!各位有国家的诸侯和有采地的大臣,我告诉你们一种完善的刑法。现在你们安抚百姓,应该选择什么呢,不是贤德的人才吗?应该严肃对待什么呢,不是刑法吗?应该怎样处置各种事务,不是使用刑罚得当吗?
  在审判时,当原告和被告都到齐了,士师(即法官)要通过观察言语、脸色、气息、听话时的表情、看人时的表情来审理案件。

  通过五种观察认定罪行确凿无疑得,就按照墨(即面部刺字)、劓(即割鼻)、膑(即砍腿或挖髌骨)、宫、大辟(即死刑)这“五刑”的规定来判决。如果所犯罪行够不上五刑,就按照用钱赎罪的五种惩罚来判决。如果犯罪事实够不上“五罚”,却被判“五罚”,被判者表示不服,就要核定审判过程中是否存在“五过”:依仗官势压人,乘机报恩报怨,通过宫中受宠女子进行干预,行贿受贿,受人请托。遇有这类情况,即使是高官显贵,也要查清罪状,若是情况属实,就判他们与自己所包庇犯罪同等的罪行。

  凡遇该按“五刑”治罪而有疑问,不得不减等为“五罚”的讼事;凡遇该按“五罚”治罪而有疑问,不得不赦免的讼事;一定要审核清楚。取证要从众,判决要有据。如果没有充分证据便不能定罪,要知道苍天在上。
  要判刺面的墨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六百两,但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要判割鼻的劓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一千二百两,比墨刑加倍,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判挖掉膝盖骨的膑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三千两,比劓刑加一倍半,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判破坏生殖机能的宫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三千六百两,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行。判杀头之刑大辟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六千两,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证有罪,还应施行。”

  五刑的条文,墨刑类有一千条,劓刑类有一千条,膑刑类有五百条,宫刑类有三百条,大辟类有二百条。

  对全文归纳一下就是:
  一、审判的依据为:观察言语、脸色、气息、听话时的表情、看人时的表情五种。
  二、司法独立,任何人不得干预司法。如果法官有执法不公、办人情案、贪赃枉法,或他人仗势威压、干预司法,则要与犯人同罪。
  三、刑罚分:墨、劓、膑、宫、大辟五种。其中墨刑有一千条,劓刑有一千条,膑刑有五百条,宫刑有三百条,大辟有二百条。
  四、明德慎罚:疑罪降等处置,但之后被确定有罪的(包括先被判为疑罪,后又证实有罪的)就要实施刑罚。
  《吕刑》对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史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它可以一窥西周时期的刑处措施。至于《吕刑》是成文法,还是非成文法;是周穆王时期制定的刑典,还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伪作,历来有所争议。
  日期:2018-06-22 07:23:32
  二、宗周草深 1
  西周自周穆王之后开始进入衰退期,及至周幽王时被申国联合犬戎灭亡。
  但是!但是!但是!“烽火戏诸侯”是太史公跟我们开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先一个、这夏代保鲜技术能使一个物品保存千年而不朽,直令当代先关领域的专家汗颜不已。
  其次、照“烽火戏诸侯”所说,褒姒的生辰也是个大问题。周厉王末年,我们算它是周厉王出奔的那年(也即前842年),到周幽王3年(即前779年)中间跨度有63年,按正常怀孕分娩计算,褒姒因当已经已有50几岁,周幽王要有多重的胃口才能下的了手。或者说是褒姒在母体里呆了40来年才出生,这是标准的妖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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