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两天多,”我一听很是犯愁,在原地来回踱步,嘀咕出声:“如何才能在这点时间将老树墩子彻底摧毁呢,难啊,肆意生长的老树根,鬼知道多少年了,可能,整个屯子之下都是这东西的根须,一点不能少的摧毁,不次于痴人说梦,”
“但要是不摧毁树根,又有什么办法灭了那家伙呢,或者,镇住也成,只要不让他出来祸害人即可,如何才能达到目的呢,”
我的眉头越来越紧,
左右的走着,忽然发现胭脂浅笑着看向我,立马明白,胭脂定然是有了解决此事儿的腹案,但她此时也没说,这是在看我的笑话吗,……不对,她不是这个意思,难道,胭脂想看看我能不能想出办法来,
这办法,一定是我能够想到的,不然,她不会是这种神态……,等等,嘿,怎么忘了这茬,也许,这样可行……,
我猛然停住脚步,看向胭脂,慢慢的挤出一点笑意,轻声说:“那个大和尚……,”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的语气,
胭脂的眸子一亮,赞赏的看了我一眼,就差来一句孺子可教了,
“两位师傅,你俩在说啥呢,我半句都没听懂,”老赵头懵了,
“哈哈……,”
胭脂一笑,看向两个老家伙说:“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年,是那个路过此地的大和尚帮你们解决了问题,不然,当时你们就已经尸横遍野了,这说明,他有对付邪道养鬼师的办法,可能,我们做不到的事儿,他就能做到,”
“可是,那和尚死去多年了,就葬在后山,前几年发生了一次泥石流,好死不死的将那里冲毁了,和尚的坟墓都找不到了……,你们……,咦,招魂儿……,莫非……,”
秦老驴说着说着就开窍了,惊讶的看向我俩,
“招魂,这个说法不够准确……,泥石流啊,这有点儿难办了,不过,应该能找到尸骸大概的位置……,”
“那大和尚的魂儿,估计已经轮回转世去了,但是,养阴槐树的事儿他没有完全的办利索了,如他这样的高僧,一般,都会遗留一道存着记忆的念头,只要我们能想办法沟通这道念头,那就……,”
胭脂说到这停顿一下,
两个老头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我已经接着胭脂的话说了下去:“那就能找到对付邪道法师阴魂的办法了,”
说着这话,我回头和媳妇对视一眼,
这可能是唯一的手段了,但愿那位真的是得道高僧,即便圆寂西去了,也会怜悯西风屯的百姓,留下根除邪患的办法,
“那位大师的法号是什么,你们还记得不,”我追问一句,
“玄熙,”
两个人同时回答,显然,对这法号记忆深刻,
“哦,他说没说自己是从何而来的,”
我带着期待的问了一句,要是知道大和尚出家的寺院是哪一座,若是距离的近,是不是都可以去那座寺院中,请主持之类高僧的出手了,想来,悲天悯人的大和尚不会眼看西风屯遭灾而无动于衷的,
听胭脂的意思,养鬼师本就被划归到邪门歪道之中,若果,那座寺院听闻养鬼师的魂魄作祟,没准一来劲儿,能派出十几位法力高强的大和尚,一道来此收拾那只恶鬼呢,那样一来,我和燕胭脂可就轻松了,也能放心了,
“玄熙大师只说是游方的僧人,问他何处来,就打机锋的来一句贫僧从来处来,我们当时就明白了,继续问就是贫僧向去处去的回答了,也就不再追问,置办素斋款待玄熙大师就是,不想,大师为了保住西风屯,竟然受创西去,”
秦老驴说到这里,老眼中竟然挤出几滴热泪,这让我和胭脂意外,
看样子,当初那玄熙和尚和年少的秦老驴相谈甚欢啊,莫不是,大和尚在忽悠着秦老驴出家为僧……,
看秦老驴此时的德行,那时候若是真的随玄熙出家去了,不见得就是坏事啊,总比窝在这小屯子中孤独的了此残生要强,
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和胭脂自顾不暇,也只能叹息一声罢了,毕竟,迫在眉睫的不是秦老驴的苦命,而是整个屯子的安危,
“看来,指望不上玄熙大师身后的那座寺院了,可你们也说了,埋葬大师的地儿发生过泥石流,想必,那里的地貌有了很大的变化,我的能力有限,必须在埋葬玄熙大师十米以内的范围内施法,才有可能接触上玄熙大师遗留的念头,”
“这种秘法消耗太大,限制也多,我只能连续施展三次,之后,只是缓冲期就要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所以,三次实验若不成功,这招儿就无用了,”
“天亮之后,屯子中的壮劳力都得入山寻找玄熙大师的墓葬,位置越准确越好,为了省时间,我和周郎也一道跟去,越快完成此事,越能有把握对付恶鬼,还有,高僧遗留念头的说法只是我的推测,不见得百分百的保准,万一没有这玩意儿呢,那我们就需要时间另做打算了,”
“现在,我和周郎要休息了,不然,明天根本就没有力气了……,”
胭脂说完这番话,示意我扶着她起身,
赵老头急忙将我和胭脂往里屋让,他家的屋子大又敞亮,我们自然要留宿于此,可不要回秦老驴家凑合了,至于他如何鼓动村民进山找高僧的坟墓,那就不是我俩能管得着的了,
我关上门,看向胭脂,真心的说:“媳妇儿,辛苦你了,”
“你这痴人,说什么呢,你不也受伤了,快休息吧,明天,有的忙呢,”
胭脂主动抱了我一下以示奖励,就害羞的推开了我,光亮一闪,回到她的‘家’中休息去了,
我爬上热乎乎的土炕,脑中乱乱的,太累了,很快就昏睡了过去……
似乎,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梦,不过,还好,虽然杂乱无章的,却并不恐怖,不像那一晚几乎将我吓死,那种被魇着的感觉,真的不想再度体会了,
清晨,和昨天一样,是被一大群发疯的公鸡打鸣声惊醒的,气的我很想将枕头摔到房门上去,
太讨厌了,不能晚一点叫唤吗,似乎刚睡着就被吵醒了,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得出去将这屯子中的公鸡都剁了做下酒菜,看它们还吵嚷不,
气哼哼的爬起来,骤然一愣,因为,昨晚膝盖蹭破的位置一点都不疼了,其他摔伤的位置也没有了不适的感觉,
“咦……,”我真的惊了,这是什么道理,
将手上和腿上的绷带解开,一层厚皮状的物质随着脱落,看看膝盖,上面已经长好了新的皮肤,比周围的皮肤要红一些,摁一摁,一点感觉都没有,里面的骨头昨晚肯定是有轻微挫伤的,但现在,所有的伤势都好了,真是太奇异了,
作为一名预备医生,我当然清楚人体受伤之后会是怎样的恢复过程,不管体质多么好的人,断然不能于短短几个小时内恢复成这样,
感受到体内涌动着力量,疲惫敢不翼而飞,我惊愣半响,就明白过来,
这是因为,我喝过了胭脂的血,她那种迅速恢复的能力,通过这一环节传到了我的身体内,让我拥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
日期:2017-05-2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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