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0-20 11:54:42
最近,顾问单位事情较多,都是关于员工离职与退休事情。
企业并购案件仍在继续。
几个案件也将陆续开庭,平均每两个星期开一个庭,那是比较理想的,可以有充分的调整时间。
搭档W律师的一个案件,一审判决已邮寄到律所,当事人对判决不满,不肯到律所来拿判决书。让W律师颇为头疼,15天的上诉期摆在那边,当事人不拿判决书,要防止当事人反过来说律师没给他,让他错过上诉期,要律师承担责任的风险。
日期:2011-10-21 14:45:12
银行奇遇。
前几日,远在福建的表弟打电话给我,说在银行柜台取现时,他取现1万元,但柜台人员在他银行卡上只扣了1000元。他打电话给我,问我该怎么办,他应该不会有什么责任吧。
我说,你立马回去,把这个情况跟银行说清楚,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同时也不给柜台经办人员增加麻烦,都是打工的,都不容易。
表弟按照我的意见做了,让银行出具了情况说明,把9000元退回去,而后又取了9000元出来。
不想,这类事今天让我也碰上了。我在某银行柜台取N万元的本票,而后在另一银行将该本票入账。下午,接到一个电话,说我上午取本票有点问题,请我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立马来一下。我说:本票已入账,没有问题啊。她说:你来一下吧,是我这边有问题。这个银行就在律所对面,我想了想,可能是手续上漏掉什么了,就过去了。
到银行后,柜台小姐一眼就认出我了,我走过去,把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给她,她长吁了口气,她的几个同事也围上了。她对我说:她上午给我本票的时候,忘记在我银行卡上扣钱了。我说:我单位恰好在你银行对面,恰好我下午有空,恰好我也过来了,不然你就有得担心了。她说:是啊,但我回忆起来,你应该是个靠谱的人,就打电话给你了,你要不来,我怎么也赔不出这个钱给银行。
她让我把取款的程序又走了一遍,我配合了。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日期:2011-10-24 11:40:19
今日,去某当事人住处,请其签署上诉状,要在上诉期内把上诉状邮寄出去。
到了当事人住处,才发现当事人住的较为窘迫,于心不忍,二审律师费又减免了N仟元,还没有和搭档说这个事,我想应该能同意吧。
能帮助的,尽量帮一些,力所能及吧。
日期:2011-10-25 12:18:56
犯了个小错。
到中院交上诉费,收费人要我拿上诉须知才肯收费,我说一审法院没有给我,但判决书上写了交多少钱到法院,法院帐号是多少多少。但收费人说她只收上诉须知,不管判决书怎么写。
无奈,只得和一审法官联系,一审法官让我再去法院拿上诉须知。这也是我的失误,在拿判决书时忘了要上诉须知,这又得跑一趟法院。
拿到上诉须知,又跑到中院交费,拿了收费单据,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收费人把当事人名字写错了,赶忙让收费人重新出具收费单据。幸亏看一下,不然名字错了,以后又有得烦了。跟法院等政府部门打交道,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日期:2011-10-26 13:16:25
律师的风险
律师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个就是人身危险。去年的11月份,有个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威胁我,说:王律师,我立马让你在J市消失,你信不信。
今天又有某个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威胁我:王律师,你要不顾事实讲话,我肯定要治你,你小心点。我说:我仅是代理人,我总不能帮着你说话吧。你所谓的事实,仅是你的一面之词,事实到底如何,法院会做判断。
我问了一下老律师,几乎都碰到过被对方当事人威胁的事情。
律师的风险,有执业的风险,有业务的风险,有人身的风险,律师确实不好做。
日期:2011-10-26 13:28:33
碰到高手
高手,并非是对手,拟或是对手。
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接着两天在省高院开庭。这是我第一次到省高院开庭,终于碰到高手了。
省高院法官的业务能力及业务素质确实比中院、区级法院要高多了,感觉有天壤之别。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主办法官把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吃透了,在交流的时候,基本不看卷宗,而且案件的关键点找的非常准,原、被告双方的各自软肋也抓的非常到位。
碰到这样的法官,对律师的要求也很高。法官要求律师立马回答他的问题,不要在法庭上翻卷宗,找材料。结果我的省高院第一次庭审表现,就被法官批评了,而且批评不留情面,直接说:这个问题你律师不了解清楚吗。
当然对方的律师也被批评了,双方律师的水平离省高院法官的要求还有点距离,呵呵。
当然,碰到这样的法官,虽然面子上有点难堪,但还是很佩服他们,而且律师办案也感觉非常带劲,有一种跟高手过招的快感,很是兴奋。因为法官抓到关键点了,即使判我方败诉了,也是有理有据,输得心服口服。而不是中院或区法院,给你和稀泥,来个“从公平角度考虑”或“酌情考虑”等等用语。
真心希望我们每个层级的法官都注重业务能力、业务素质的提高,判案以理服人。
日期:2011-10-26 13:58:50
不方便时候的方便化措施之探究
我每次开庭,能做地铁或公交的,绝不开车。因为如果开车路上有个碰擦,难免耽误开庭时间,这样就对不住当事人了。
每次开庭,在开庭前吃的方面也很注意,比如早上开庭,我就吃一碗稀饭,不吃油条、麻团或肉包子,担心把肠胃搞不舒服,耽误开庭的事。当你的注意力在肚子需要方便的时候,势必影响案件的开庭效果。
虽然每次都注意,但并非每次都能避免。影响较深的是:一次到看守所会见,坐的公交,在车上就心如刀绞、呼之欲出,难受之极。跑到看守所的WC,卫生状况让你眉头紧皱,但情急之下,只能将就使用,何况还有位子,没有客满,不需要等,否则人满为患,那就后果不可估量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一次到某区法院开庭,也是肚子疼的不歇,快开庭了,只好将就法院的WC。但城区法院的条件大都不好,对外的WC明显不如对内的WC,但你也只能屈尊蹲下。
因此,每次碰到开庭,尽量在家里或所里排空。如果到了法院才突然碰上需要方便的,如时间充裕,则在法院旁找环境怡人,服务态度好,干净整洁的方便场所。
我的建议是首选酒店。酒店大厅都会有WC,尤其是四、五星酒店(连锁经济型酒店排除),不仅干净卫生,环境也好,较为安静,让你在方便的时候还能独立思考,想一些开庭的事儿。酒店二十四小时,你到的再早,也是开放的。早上进去的时候,迎宾人员还对你说:早上好,先生。当然,你也要胆大心细,装作住宿或等人的样子,慢慢寻找WC的位置,找到后,一溜烟进去。四、五星酒店往往还有必不可少的纸张,你如果忘带了纸张,也不要紧,这些酒店WC也都提供。注意,免费的。
如法院旁边没有酒店,则寻商场或超市。上午开庭,可能商场或超市还没开门,但如是下午的庭,商场或超市一般也都开着。
如果法院旁边既没有酒店,也没商场、超市的,时间也不够的,则就在法院方便吧,最密切联系原则,环境状况如何,就看每个法院的具体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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