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
第22节

作者: wj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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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婉言谢绝了同事的邀请。那件事令同事非常难堪。同事和我沟通了很久,也不能把我再说服。
  不去坐班,我却找到了个理由,那就是我需要自由,需要呼吸自由的空气。自由的牵引力实在太强,我无法拒绝。
  日期:2008-05-12 08:55:44

  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2)——知错就改,善大莫焉
  没有犯错误的律师不是真实的律师。执业初级阶段的我,甚至犯过很低级、很基本的错误,无论说基础差也好,说考过存属侥幸也好,我都笑纳,反正至今我都心惊肉跳,除了反复回忆回味之外,还是反复回忆回味。
  第一次:当事人拿着一审判决书,找到我说要上诉。那时已临近国庆节放假,周围早就荡漾着节日的欣喜气氛。
  当事人慷慨激昂发表一番见解后,突然问我:上诉期限包括国庆假日在内吗?
  当然不包括!我说。
  真的?当事人半信半疑。
  真的!我誓言旦旦。

  当事人对我可是深疑不信了,当着我的面,竟然打电话给一审法官问去,哼哼哈哈了几句,转过身来对我蔑视地丢下一句:包括在内!
  我死撑面子:我记得是不包括在内啊……,等我自言自语完,当事人已从我眼前消失了。
  当事人的上诉权差点就给我这新出炉的律师给剥夺了。
  第二次:网友来电咨询遗产分割问题,并说准备请我代书。我满口应承,相约在QQ上具体聊聊。
  网友问:我父亲有套房子,在婚前购买,过世后,这房屋如何分割?
  我答:有遗嘱的按遗嘱分,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分。
  友问:我问的是具体如何分?

  我答:你母亲还健在吧?有什么兄弟姐妹吗?
  网友问:在;有两兄弟。
  我答:那房子先把劈一半给你母亲,剩下的二分之一房子,你母亲、两兄弟再平分。即:你母亲可得1/2+1/2 X 1/3=2/3,你兄弟俩各占房子的1/6。
  我为自己专业的回答而骄傲,正喜滋滋等待着网友发来给直竖的打拇指QQ表情,谁料跳出个句大的问号,然后是一行字:那做人子女还比不上老婆???
  我答:当然啦。(不容置疑的口气)
  网友问:我咨询过公证处,怎么他们说只要平分就行了?
  是吗?我心里起了疙瘩,对自己动摇起来。赶快翻书,差点晕倒,运用到时方知只剩下了残缺不全的印象。

  我说:向你学习,是我记错了。
  估计我当时是一脸的灰溜溜的神情。网友的财产差点给我悄然无声给吞了。
  第三次:当事人因对方拖欠几百万运费而找到我们,经努力,诉前把对方一批价值相当的堆存在港口的货物给查封扣押了,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当事人问:拖欠的运费利息如何计算?
  我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最高不超过四倍。我强调,似乎对在当事人面前显示下这是下菜一碟的功夫。

  双方都没有约定利息,怎么能这么计算?在一旁的主任蹦出了一句,似乎跟他这么久了还糊里糊涂的,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口气。
  赶快去看下合同法关于利息的问题!
  你可没教过我这东西啊?我心理不服气。都是我看见书一知半解,囫囵吞枣所致。
  日期:2008-05-13 09:52:41
  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3)——莫以案小而不为
  隔壁的梁经理找到我,问能否代办企业工商、税务等年检注册?

  当然可以啦,我说,这很容易的,派个员工去提交资料不就得了?
  公司裁员了,剩的人都忙不过来,梁说。
  于是在合同中约定,代办公司工商、劳保、税务、质监年检手续直到办理完毕止。跑几趟就完事了,收个一千几百块倒也轻松,就当到外面去溜溜看看风景。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我被耗了半年多才搞完。
  接受委托后,梁经理说应总公司要求,须变更公司名称。变就变吧,但年检时间迫在眉睫,如不按时办理会面临罚款的危险。

  在最后两个工作日内,我赶快把年检资料递交,谢天谢地,审批人员也不出差,顺利办完。回过头来,才是公司名称变更。
  梁又说,不但名称变更,还要经营地址变更,并且地址是变换到另外一个区。跑到工商局咨询,答曰,这相当于公司迁移,需要办理档案迁入手续,首先去取得迁入地工商局同意迁入的证明。
  再跑到要迁入的区工商局,答曰先办理名称变更后再办档案迁入手续。
  公司名称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变更,它需要把某区的字眼去掉,这样看起来是某市公司,而不是某市某区公司,公司似乎因这么一改名称而人强马壮起来。依本地工商局规定,冠市名必须是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否则需特别审批才能办理。
  找了个同学帮忙,好不容易核准同意名称变更。工商局很快就下达了同意迁入书。再折腾几趟,才从原工商局拿回档案交回迁入地工商局。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按这样下去,税务那边岂不是把我折腾得够呛?何况还区分国税和地税!不出所料,税务那边必须要注销原税务登记,在注销前须进行验帐查帐,没问题才发注销通知,再到市局办理新的税务登记。
  帐目如何自是梁经理的事,等他们弄完后后已过几个月,快到年底了,我才得喘息的时间。这是后话。
  不断往返跑工商局期间,我琢磨着如何把损失给减少,或说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回来。于是在办理或等待的空隙,见缝插针,与别人聊几句,递递名片。
  有些人很好奇,瞟瞟名片,抬头扫我一眼:律师?似乎律师来工商局办登记太小儿科了。
  一看这神情,我就微笑道:我是这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办理登记顺理成章,最重要的是抬高了自己身份。我就等着你们找我然后收钱了,至于你什么眼光看我不重要,我干的可是美国总统都干过的职业——律师!

  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想请我代办工商变更手续,但一定要快!
  对这陌生的电话,我感到新奇。他们哗啦啦地迅速来到办公室后,我才了解到是迁入地工商局一个工作人员介绍我的。
  原来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我也向工商局的人员递了名片,工作人员没时间解答他们的问题,翻箱倒柜(想象的)找到名片扔给他们,把球踢向我这里。
  我暗自高兴,心想他们还以为我和工商局很熟很有门路呢。先答应着先,事情也许会朝着预定方向走呢。
  毫不客气,我收了2000元(把之前的郁气一扫而空),然后马上去递交资料。

  天,我都不认识他们一个人,何况领导乎!我不但催着科长把文件批了,还生硬硬地从科长手中抢来资料,说我拿去给局长批!
  局长看着我拿材料有点狐疑,我忙说,是科长叫我拿来的,因为急着要和客户签订合同!局长刷刷把字签了。我欢喜得一阵颤抖!
  一个上午不到两个小时就办完正常程序五个工作日才完毕的事情,在当事人面前,我表现出色,从他们眼中看得出,我是不折不扣地“有门路”的人。
  日期:2008-05-14 08:30:36
  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4)——网事不如烟①

  拉了网线是2002年的时候。那时是上网瞎逛。点击网页多了,对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的网站产生了兴趣,心想自己能有个网站多好?
  2004年开始律师业务销声匿迹了,如何找案源,成为最头疼的事,发现有几个供律师注册的网站(现这类网站已如雨后春笋般涌了出来),于是就去注册,免费的。
  2004年底,借口考研之机,我自学如何做网站(前面章节已述)。专心致志做得全世界似乎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接到省城一公司的电话,说是在网上找到我的,希望帮忙打印份工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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