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
第16节

作者: wj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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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沉思了会,又露点不好意思,又面露困境的样子,她说到。
  200?我不客气了,憋了段时间的气有限度地爆发了点出来,不行,500!最少的了!
  那好吧,磨蹭了好一会,她掏钱出来。如不是那样的态度,我都打算不收她的费。
  你得帮我去法院复印卷宗资料,我手头没有了。她说。
  上当了,下面还有活干,不干吧,收了费,她肯定会飞来飞去盯住我不放。

  就限复印和代写诉状,我咬了咬牙说。
  找主管副院长签了字,我和她一起到复印室去。当她出去打电话时候,复印室两个小姑娘悄声问我:你帮这样的人打官司啊?
  口气似乎对我很嘲弄。
  怎么啦?我也小声问。
  她来这里闹了几回,我们见她都烦。她们说。

  复完和她走出来,我心理忐忑不安,迎面走来庭长,看到是她,说:来干嘛?
  就你审的那个案子,我要再审!她直钩钩的眼神盯着庭长。
  咳,人家还花钱去买轻松,你却找事来麻烦自己,有书不好好教,咳咳…….,庭长直摇头,意味深长的口气。
  她哼了一声。
  在路上,我们为讨论着这案子,竟争起来。
  你都不象我的律师,一点都不为我说话。她说。
  我还不是你的律师。我说。在她眼里有点狡辩的味道了。

  你都不象个律师。她厉叫着,街上的人都听到。
  我气得立刻掏出钱包,想把那五百元扔回给她,但发现只有几十元。
  这烫手芋头,不知何时才能丢掉。
  再不久,她来电话,说,她已找到个朋友帮忙,我这边……
  我赶快说,你过来拿钱吧,全部退款,一分不少。

  好啊。听到她这么说,我有点欢呼雀跃的感觉。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她出现在办公室。
  看我交给她的钱旧旧皱皱的,她说,请你写把人民币的号码抄下来,我经常收到很多假币的。
  我不禁哑言失笑,如鲠在喉。
  日期:2007-12-24 10:04:17

  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38)——异地委托,收费先行?①
  2006年10月下旬,接到深圳的一个电话的时候,委托律师为其办理在本地的房屋及土地的抵押登记手续事宜。
  正常情况下,明确委托事项后,下一步就是谈律师服务费的问题,剩下的细节可慢慢补充,无关紧要。
  深圳方在电话里头强调,已和其它律师事务所有接触,但还没确定是由谁来做,现要搞清楚办理抵押登记具体要什么文件,再确定受托人。
  也许是在搞“火力侦察”,看谁前期工作做得好就委托谁,也有可能拿到文件清单后自己来办。但后一种情况可能性很小,本地离深圳那里那么远,一不小心就要多跑一趟,连路费都不够。
  这时候是暂时不宜谈律师费的,否则对我的印象会大打折扣。
  于是先向房地产管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打了电话询问:授权委托书是否要固定格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是否可委托同一人办理?委托是否要经公证?等等,令人沮丧的是,同局里不同的部门之间、不同工作人员之间、不同局之间有不同的说法。

  我不得不亲自跑几趟,核实情况,确定细节,买回文件核,染后向深圳方确。。期间通讯费、路费、买文件的费用估计也就是百来块,但时间成本太高了,足足去掉了一个多星期,令人担忧的是,我不知道这样“风险投资”是否会被委托。
  这段时间与其有频繁电话联系,双方在沟通口气上也逐步变得宽松,鉴于我的良好表现(估计是被我“无私奉献”精神感动),上面明确说这一单交给我做。
  辛苦那么久,也答应交单,提律师服务费的问题,应水到渠成的。我松了口气,但谈费用永远是个敏感的问题。无论你面对谁。
  我问:抵押人是谁?房屋、土地坐落在哪里?具体有几块?
  答:好象三宗,具体细节还是不清楚。律师费你需要多少?
  什么都不知道,怎么谈?但为了走下一步,等知道具体细节后也许对方早把我甩了(先定个价吧,好歹给自己给鼓励!),可费用不能太低,一口价要考虑某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就按三宗算,每宗XXXX元,不算过份。

  行,我向老板汇报下。
  口气轻松,不紧不慢,没有遭遇任何“反抗”,这价格对于遍地是黄金的深圳来说没杀伤力,或说正合乎对方要求,估计是成的了。
  后经过了解,该委托人是深圳某家颇具名气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某外资银行的法律顾问,受银行(抵押权人)的委托作抵押登记的。与我是其实是转委托的关系。
  几个星期过去了,深圳方与我都没什么联系。(我在猜想是否没戏了?)
  2006年11月下旬某天,深圳方终于又来了电话(我心理一阵狂喜!),说抵押人要求务必要在这两天在抵押文件上盖章,否则他出国后抵押之事会拖延下去,很麻烦的,请直接与抵押人联系。

  看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关系非同一般,可以催着抵押权人走(终于有实质进展!)。
  当天下午,抵押人某经理与一女助手到律师事务所,在我从国土、房管部门拿回的所需文件上都盖了章,为了避免以后“很麻烦”,还特别叫他们盖多了几份出来,都是为他们着想,他们也乐意照着做。
  至此,才知道要办理的事项,既有房屋抵押也有土地抵押,并且都不在本市市区,而是下面的县城,且要办理的抵押登记是四宗(三房一地),而不是之前说的三宗。
  我有点闷闷不乐,要知道到下面县城的工作量、辛苦程度与在市区的是不同的,律师服务费也就不同,但还是庆幸之前谈的费用并没有低于心里承受能力,虽然还只是口头之约。
  日期:2007-12-26 8:48:42

  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39)——异地委托,收费先行?②
  抵押工作进入轨道了。我鼓足干劲,争取办好这事,拿点小钱好过春节。前几年每到春节都穷困僚倒,看来那日子一去不复存在了。
  2006年11月下旬,深圳方告知,由于抵押权人催得紧,我这边今天必须把房管局、土地局需要的文件快寄到深圳,由其交给抵押权人即某外资银行盖章。
  电话里头催得很紧。我觉得老大不舒服,心里嘀咕着,这家伙干嘛总不提给律师费?你视顾问单位为上帝,但总不能把我这合作伙伴也漠视了吧。
  也许这是他们一贯的做法?还是鉴于之前的经验教训现才这么做?或是他们压根就没有付款的诚意?我只是给你发了一封邮件,你并没有回复确认啊!无论如何,起码也要提下啊。
  若再不提律师费支付问题,否则永远就只有被牵着鼻走的了,而这时候也应是提出支付律师费的最佳时机。

  于是,我在电话里头坚持付了律师费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深圳方说:我们联系了这么久,你还信不过我们?
  我说:律师是先收费,再服务,你也是清楚的,况且又不是什么风险代理,不适宜办完再收费。
  深圳又说:我们这里的分所支出费用,要北京总部批才行,等两三天批下来后即付,你先把文件寄上,如何?
  东说西说了十几分钟,我有点火了:财务上的制度还不是你们老板说了算?他一句话不就得了?我现进电梯,信号不好,你迟点打给我!
  过了半个钟,深圳方来电:经我们各种努力,现可打款,但先付一半,办完抵押后再付余款,如何?我无可奈何摇头,好吧。

  下午,银行汇款单传真过来。5点半前,文件快递出去。一半的款,就这样收到。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这过程可说是历经曲折,往返下面县城不下十次;基层领导竟然看不懂银行提供的抵押合同(附英文版),不得不约请、陪领导吃喝了若干次(当然是当事人出钱)去进行“现场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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