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误解最多的朝代---秦》
第16节

作者: xajh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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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规模战争来牵制魏军的注意力,这个时候的外部条件可以说是最好的,所以
  秦国想占领河西地区应该不算奢望。

  日期:2012-07-15 20:47:59
  如果有人说我的观点错了,那就指出我的论据错在哪里,论证过程的错误
  或者不足之处在哪里?这些都没人指出,各个都跑来抽象的指责一通,有
  意义吗?每个人的观点都不一样,这个不用说我也知道,没必要把你们的
  观点都跑来告诉我。我对这些没兴趣。我要的是真实的东西。

  日期:2012-07-15 22:45:55
  秦朝的时候可以说是盗贼遍野,官员阳奉阴违。总的来说秦的社会控制能力
  比起苏联来差远了。这个可以说是弱的证据吗?
  日期:2012-07-17 21:58:28
  怎么这么多人自己跑出来说自己是NC?其实不说我也知道。一个得了重病

  都快死了的人还硬说他很强大,除了NC没法解释了。就用不着告诉我了。
  NC自己知道就行了,还跑来公开,智商无下限吗?
  日期:2012-07-17 23:00:24
  很多人都从考古(实际上主要是兵马俑的考古)结果中认为中国直到秦朝统一
  兵器还主要是青铜器。我认为是一种误解。从商朝以来青铜就是珍贵的随葬品,

  根据传统的惯性,随葬品一直都用青铜是有可能的。物以稀为贵,青铜稀少
  珍贵,比铁器不容易锈蚀,所以是更好的随葬品。但是日常生活中和战争中
  铁器的广泛应用是更常见的。
  日期:2012-07-17 23:01:25
  很多人都从考古(实际上主要是兵马俑的考古)结果中认为中国直到秦朝统一
  兵器还主要是青铜器。我认为是一种误解。从商朝以来青铜就是珍贵的随葬品,
  根据传统的惯性,随葬品一直都用青铜是有可能的。物以稀为贵,青铜稀少
  珍贵,比铁器不容易锈蚀,所以是更好的随葬品。但是日常生活中和战争中

  铁器的广泛应用是更常见的。
  日期:2012-07-18 21:34:15
  附录:法家的定义
  我的文章,其他地方的先分析一下法家的基本概念
  我发觉大家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法家和法的概念比较笼统,推论也不严谨。很多讨论因此实际变成了浪费时间。概念上差之毫厘,一直推论下去直到结论就会谬以千里了。
  有些人因为法家主张法,所以只要一看到后来的朝代有法令条文,就说这些朝代是外儒内法。有法的存在就是法家吗?西周就有刑法了,那西周也是法家国家吗?战国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法,比如孔子当司寇官,鲁国也有法,那是从西周传下来的。不能说鲁国也是法家吧? 英国,法国都有法律,他们也不能说是法家。
  有些历史上的政治人物喜欢玩弄权术,所以就被归于法家。其实这个也不严谨。只要有专制制度的地方,肯定都有政治权术的存在。在法家出现之前的中国历史上,已经有很多玩弄权术的例子了。外国也有不少这方面的例子,比如奥斯曼帝国,沙皇俄国,还有以‘拜占廷式的阴谋’而闻名的拜占廷帝国等。

  还有人说,法家主张郡县制和中央集权,儒家主张分封制和地方分权。所以主张中央集权是法家的主要特征。(本身这个儒法分别就是虚构的,后面再分析)但是孔子也有堕三都,打击三桓,扶持鲁国公室的事迹,这个也是中央集权,难道孔子也是法家?
  如果可以倒起来推论,同理就可以说,儒家主张道德 ,那么主张道德的都是儒家,那么世界上各大宗教都主张道德,那全世界都是儒家了。倒起来推论,结果就会这么荒谬。
  我认为,法家就是主张全部权力集中于君主个人的学派。其他的具体措施都是为这个目标服务的。法,术,势三者都是统一于这个目标的。我先讨论术和势。术很清楚,那就是君主私下所用的阴谋权术,这个显然是属于君主个人,不允许为他人所知的统治手段;而势,是主张君主在自己手里集中尽量大的权力,显然不可能是提倡大臣们各自去集权。术和势都是典型的属于君主个人的人治措施。这个就产生了一个疑问,这些典型的人治措施又是怎么和许多人宣称的法家超越了人治的先进 ‘法治制度’相结合,以至成为密不可分的三位一体的呢?法家为什么可以毫不迟疑的自称为‘法术之士’而从未觉得有任何人治与法治之间的内在矛盾呢?

  我觉得这是由于现代人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经常把中国古代法的概念和西方法律的基本概念混淆了。我们应该从古代人和法家自己的角度出发来理解中国历史上法的具体含义。什么是法?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管子):“法者,国之权衡也”。 (商君书),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一种标准和规矩。法,作为动词是效法的意思。综合起来,我们可以说,法就是一种让大家去效法和遵守的规矩。这种规矩是怎么产生的呢?“先王悬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 (商君书)。‘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法是君主来制定的,大臣监督执行,而老百姓只需要负责遵守它就行了。这样下来,法实际就是公开发表的君主命令了。确实,中国的法就是王法,守法的意思就是听君主的话。《商君书》说:“:“所以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很清楚,王者言出法随,违反刑法就等同于不听王者的命令,他们不听话了,所以肯定该死。

  日期:2012-07-18 21:35:15
  法是公开发表的君主命令,是明处的统治手段。术是暗地进行的统治手段。但是术有局限,它适合对君主身边能够接触到的人使用,广大的人民群众还是要通过形诸文字的法这个媒介才能了解君主的意志是什么。所以,法和术,还有势,不但不矛盾,反而紧密配合,互相补充,成为专为君主个人所用的三把刀,集权的有力手段。这样的‘法治’,不但不妨碍人治,反而能大大的加强人治。

  郡县制并非法家的创造,也不是它独有的。法家不反对郡县,那是因为郡县制可以让君主直接管辖官员,显然有利于他的集权。只容许耕战职业,是因为其他的人物如商人,游侠四处游走,见多识广,还有其他诸子学派有自己的原则主张,这些都不容易控制,当然也都应该消灭。至于仕伍,连坐制度,是让人民象军队那样容易控制调动,让国家权力深入每个家庭内部。

  早期的李悝变法,之所以没有让魏国成为秦那样的法家国家,就是因为李悝的各项政策还没发展成熟到能够让君主进行个人集权的程度,顶多是中央集权。再加上魏国受周礼的制度文化遗留影响,受其他诸子思想的影响都比秦大的多,(李悝同时代就有其他重臣,比如西门豹,乐羊,孔子的弟子子夏等),所以魏国不是一个家国家。到了申,商,韩的时代,他们的集权政策已经发展到君主个人集权的程度了,所以他们才是法家的典型代表人物。

  韩非子把这些历史上发展出来的,有利于君主个人集权的措施,全部融会集中在一本书里面,所以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其他学派,儒,道,墨,代表人物是出现在学派创建的时候,而法家的最高代表是在学派发展的末期,战国快结束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法家只有集大成者却没有象老子,孔子,墨子那样的学派初始者,所以倒述回去把很多历史上人物划到法家学派里面,实际上就只是后人根据自己的观点所做的推论,中间有很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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