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海争锋:十七世纪中荷战争全纪录(1604-1662)》
第4节

作者: 醉罢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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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没有交过手,沈有容对荷兰人的实力绝不敢低估,在他看来,荷兰人比倭寇要难对付得多。在万历二十九年与倭寇的澎湖之役中,沈有容的舟师在武器上居于绝对的领先,这点可以参看陈第《舟师客问》中的记录:“今(倭)贼之船,夺商及渔,不如我兵之船坚且大也。贼之利器,鸟铳、百子,不如我兵之神飞炮、佛郎机,又练之熟也。”该文收于《闽海赠言》一书,作者陈第为沈有容之师友,是这场战争的见证者。倭寇的船只是由渔船、商船改造而来,武器是鸟铳、百子炮,而中国方面则是佛郎机大炮(葡萄牙式的大炮)与神飞炮,火力要明显强于倭寇。可是与荷兰战船相比,福建水师除了拥有数量优势之外,质量优势荡然无存。

  在与荷兰人进行交涉之前,沈有容拜访了友人池浴德。后来池浴德在《怀音记》一文中记下了他们间的对话:
  一日,将军造余告别,余问何往?将军曰:“业已买粮给兵,约二十艘,开缆直抵彭湖,用圜陈批杀之法。”余愀然曰:“非策也!我之舟与器皆不及夷,杀之是往遗之禽也。”将军笑曰:“果不出所料,但恐人飞报红夷,故以杀为名耳。至则谕以理、惧以祸,令其自疑。兵有先声而后实者。夫敌弱则用实,敌强则用声,况彼前有译使在狱,当路议污萧斧以断其后,昨已极言欲逸之去,示以恩威,用为反谍,陈说利害,彼之胆未有不寒而思脱者。”余曰:“此甚得操纵之宜,但利速发,不利久需。”

  日期:2012-02-13 09:29:21
  《怒海争锋-6》
  从这段纪录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出,在沈有容眼中,荷兰人绝对是个强敌。尽管韦麻朗只拥有三艘战船,但绝对不能小觑。这位勇敢的将军深知武力是谈判的基石,要在口水战中占上风,要折冲樽俎不仅得有软实力,也要有硬实力支撑。因此他将二十艘战船开抵澎湖附近,摆开一决死战的架式。可是友人池浴德提醒他“我之舟与器皆不及夷,杀之是往遗之擒也。”对此沈有容并没有否认,但他非常聪明,他要发动的是一场心理战、外交战。

  正如司马迁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荷兰人是冲着利益而来,现在要赶他们走,首先得断了利益的源头。福建当局为配合沈有容的外交交涉,严禁商船、渔船下海,以断绝荷兰人的商品及食品来源。为了与韦麻朗谈判,沈有容释放了被官府抓获的荷方翻译林玉,带其一同前往澎湖岛上荷兰人修建的营地。
  见到韦麻朗后,沈有容要力争在气势上压倒对手。他一开始便以软硬兼施的语气告诉荷兰人:福建当局委派我率舟师前来围剿,考虑到你们还算中规中矩,不必劳师征伐,只是要告诉你们,不要久留我们的地盘,你们互市的要求是无法达成的。对此韦麻朗并不认同,这个红发碧眼的欧洲人一定也察觉到了中国政治有很复杂的一面。税使太监高寀每每派人前来通告,总称事情可成,可是正式前来交涉的沈有容却否认有通商的可能性。韦麻朗索性把事情挑明:“有当事者为我地,将军未之知也。”暗示有重要人物收受他的贿赂,可是沈有容并不知晓。

  沈有容厉声道:“当事者皆朝廷臣,肯受郎金?言受金者,诒汝也,法应斩;且奏请权尝在抚、按,互市事至巨,必院、道熟议方敢上闻,畴能自擅?”(语见《却西番记》)其实他未必不知道高寀收受贿赂的事情,因为这个太监之贪婪早已是众所皆知。他警告韦麻朗,所谓“当事者”只不过给他一个空头承诺。即便象税监这样势大权大的太监,也决不可能有奏请互市的权力,奏请权在巡抚、巡按之手,而且还要通过复杂的审议后方可以上报给皇帝,这不是单凭个人就能办成的事情。虽然帝国内部腐败不堪,象高寀这样的太监尽管能为祸一方,可是想一手遮天却还没这个本事。

  显然,李锦、潘秀等人从一开始便试图为韦麻朗打通高寀这个关节,可是他们毕竟是商人,只看到高寀权力熏天的一面,却不了解通商程序的复杂。经沈有容一解释,韦麻朗总算听明白了,这个计划从一开始就找错人了。这下子这位身材高大的荷兰人气坏了,他要求高寀派去联络的心腹周之范归还所贿赂的三万金。事情败露的高寀不敢不送还,这不是他的一惯作风,可是要知道一旦惹怒夷人而导致战争,那他的罪就大了去了,难到皇帝少了他一个奴才就活不了吗?韦麻朗还算客气,收回贿款后,送给高寀一些玻璃器皿、西洋刀、西洋酒等小玩意,算是给大太监一点面子。

  尽管通商不成,可是荷兰人却压根不想走,赖在澎湖岛。韦麻朗可不想这样轻易离开,有这么个据点,迟早都会有用的。刚开始沈有容只是点明利害:“今令若守空岛中十余年,终无所市,留无益也,不如去。”可是这个说法根本没法送瘟神,因为谁都知道,要长期禁止沿海商船、渔船与荷兰人进行走私贸易是不可能的,因此韦麻朗一点也不为所动。

  怎么办?
  沈有容有战船二十余艘在澎湖附近监视荷兰人,可是一个月快过去了,荷兰人老赖着不走,这事不能再等了,必须要给一个最后通牒。他故意让二十艘帆船调转船头,扯起风帆,摆出要返航的样子。这一异常的举动引起韦麻朗的注意,他亲自搭一小艇前往沈有容座舰,打探中国舰队返航的原因。
  这位精明而严厉的中国将领故意以气愤的语气说道:福建当局力主武力围剿,是我力保你们,并释放贵方的翻译,告诫你们速速离去,可是你们不听我的,滞留到今日还不走。沈有容以诀别的口气道:“吾今行矣,不可再见矣。”这摆明是最后通牒。很显然,一旦沈有容的舰队返航,即是宣告和平交涉失败,必定只能以武力解决。
  韦麻朗听了也不免一怔,尽管他拥有坚船利炮的优势,可是只有区区三艘战舰。倘若福建水师倾巢而出,以多打少,荷兰人也无胜算可言。对于沈有容来说,也不希望开战,一旦开打同样没有把握,打赢没有好处,打不赢更加没面子,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惟有表示不惜一战,才可以避免战争爆发,只有强硬,才能挺立腰杆,沈将军以强横的语气道:“郎不去,恃汝舟大与?壑可藏、力可负、凿可沉、撞可破,而舟何可恃耶?郎不闻沈将军破倭奴东海上,海水尽赤?”

  沈有容打出自家招牌——俺也不是吃素的,货真价实的灭倭英雄在此!尽管船不如你高大结实,炮不如你精巧,可是就算用凿的、用撞的这种土办法,也势必要拼死一战。韦麻朗不得不要认真考虑后果了,倘若现在与中国开战,显然后果是严重的。要知道荷兰东印度公司才成立不到三年时间,从南亚到东亚还有极大的拓展空间,而这个区域里中国是最有潜力的贸易国家,如果太早得罪乃至兵戈相向,只会给捷足先登的葡萄牙人更多的机会罢了。

  在权衡利弊之后,韦麻朗终于放弃了屯兵澎湖的想法,卷铺走人。这场由于荷兰人求市引发的冲突,赖沈有容处理得当,最后得以圆满解决。荷兰人的战船终于扬帆而去,澎湖岛复归于平静,然而这也仅仅只是暂时的,该来的总会来的。
  日期:2012-02-15 08:50:38
  《怒海争锋-7》
  第二章 明荷战争(上)
  1619年,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出任荷兰东印度公司第三任总督。此人为荷兰殖民史上最重要人物之一,他精力旺盛、野心勃勃,志在将东印度公司打造为一个前所未有的殖民帝国。这位好勇斗狠的总督首先将东印度公司的总部设在西爪哇北部的巴达维亚城。为了得到这个城堡,他不惜与统治西爪哇的万丹国大打出手,驱逐了万丹军队并独占巴达维亚,并将此打造为殖民帝国的政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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