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开发商吐露内情,教你识破购房陷阱》
第14节作者:
品尝百味人生 公司精装修房的选材非常考究,2300元一平的精装修标准是属于业内的高标准,施工团队均来自国内著名室内装修单位,项目操刀设计师更是获奖无数。这套房虽然只有87平方,但是赠送面积已经达到45个平方之多,合下来单价比周边便宜了15%以上。
销售人员见得俩人一听一个乐,为了巩固客户转化成效,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请两位参观样板房。
见识了开发商样板房的精致与华美之后,俩人像是王八吃了秤砣——铁了心,要把家安在这里了。这时,销售人员递上去两份文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一份非常简单的《房屋装修合同》,两份合同的主体单位并不一致,而且无任何法律关系。俩人对合同并无仔细阅读,而是毫不犹豫的就在合同上“签字画押”。
一年后,已经入住的罗先生和李小姐并没有入住爱巢的甜蜜,反而经常因房屋的装修质量问题懊恼不已,新房不是这里开裂,就是那里漏水,各种装修材料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看不中用,最让他们揪心的是室内的装修异味一直无法清除。为此他俩没少找开发商,可是开发商总是把责任踢给装修公司,狡辩认为这事情不关自己的事情。不是夫妻俩不找装修公司要说法,而是装修公司根本就找不到,根据在工商部分查询的结果,该公司早在房屋交付时已经注销。
买精装修房本来是为了图个省心,可结果却是惹来一身麻烦,夫妇俩后悔莫及。
通过以上案例,笔者逐一点破开发商为购房者铺设的陷阱:
陷阱一:开发商肢解销售合同,逃避相关责任和义务。一般而言,购房者在购买精装修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是含有装修内容的,或者以附件的形式出现。但是如果遇到案例中将购房合同与装修合同以不同主体的方式分置签订的,购房者一定要提高警惕,这很可能是开发商想甩精装修房售后服务的包袱。手段很简单,为该项目成立一家独立的装修公司,在完成所有精装修房任务后,将装修公司注销,以达到永久性地甩掉售后这一沉重责任的目的。而购房者又是分别与装修公司和开发公司签订装修与购房合同的,开发商完全可以抵赖,在法律上撇清自身与装修公司的关系。
陷阱二:精装修房缺乏国家验收标准,开发商利用企业标准鱼目混珠。在很大程度上来说,精装修房的乱象主要是因为在国家层面缺乏一套统一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标准,时至今日在这个领域任然是一片空白,于是给了开发商不当牟利的绝好机会。开发商打着企业标准的旗号,装修价格标准花样百出,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系(缺失的“国家标准”),不同项目之间根本就不具备可比性,加之一些开发商利用精装修样板房对购房者极强的心理暗示作用和室内装修工作标准的参差不齐,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诱导购房者仅凭主观判断做出错误选择。有意思的是,在这个游戏当中购房者竟全然不知其中的凶险,无意中成了开发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陷阱三:开发商故意模糊处理精装修房的质保体系。在市面上销售的绝大部分耐用品质保文书是不可或缺的,精装修房屋概莫能外。一般像房屋这类高数量级的消费,开发商都要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如果是精装修房还要提供《装修工程使用说明书》和《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这些质保证书的关键作用是对今后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以及费用承担进行明确。可是开发商对这些戴在自己头上的“紧箍咒”大多采取模糊处理的手段,要么故意不给购房者,以免提醒其行使正当的权利;要么用企业自制的验房文件来偷梁换柱,转换概念,以逃避售后责任,或将责任全盘甩给物业。
另外,对于精装修房的合同,按照正规的做法,合同应该由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而且装修合同应该列出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注明各项材料的单价、规格、数量、损耗、品牌或产地;材料计算时单项小计、多项合计、大项总计,分门别类,不能打统账;人工和管理费按装修行业标准规范另算。如此细致的算法不是几页薄薄的合同能概括的,一般性心里有鬼的开发商是不愿意将合同细化的,事实上市面上也确实没几个愿意这么干。因为这样做不仅利润透明化,而且售后的责任也被明确化。所以大多数开发商喜欢在精装修房的问题上含糊其辞,不愿意用明确的法律文书约束自身责任和义务。
陷阱四:虚增不计产权面积,拉低销售单价,制造价格优势假象。像这类LOFT结构的产品,开发商之所以要做精装修,是为了利用房地产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允许的条款,增加建筑物的使用面积。比如5.8米的挑高,完全可以被隔成两层使用,但在项目综合验收的时候是不允许隔层的,因为这样做是要超容积率的,也与项目的图纸申报、备案不符。而一旦综合验收通过后,精装修房的施工中将挑高部分隔层,各房地产监管单位就很难有执法依据了。
这里要分类说明:一些开发商隔层的目的是为了增加销售的亮点,给购房者提供更多的使用空间,虽然这些被加出来的面积是不计入产权面积的,可毕竟得实惠的是购房者,只要价格合理,应该是双赢的事情。另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对房地产专业知识的匮乏,将加出的使用面积用来摊薄单价,表面上看单价确实是低了很多,比周边项目多了比较优势,可实际上这是一个欺骗性的算法——购房者必须明白一点,不计入产权的面积是不能销售的,所以在计算单价的时候只能用总房款除以产权登记面积,而非全部使用面积,这样计算出来的单价才是有效单价。
综上所述,笔者并不建议购买精装修房,尤其是缺乏购房经验的人群,更不能购买缺乏品牌支撑的小开发商销售的精装修房。从笔者的角度认为,当下的精装修房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以单个企业品牌作为保证的特殊产品,有其内在的脆弱性。同时它也是房地产这个行业价值链延伸的结果,说白了是开发商在向下游要利润,很难说得清楚购房者是否属于获益方,这就需要多方比较,最终看性价比。
因此,笔者建议在目前精装修房领域缺乏有效监管的基础上,情况比较混沌的时候,最好不要购买精装修房。还是实惠一点,找几家当地信誉不错的家装公司,相互之间做一个性价比的比较,再花点精力,肯定比精装修房的花费要省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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