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北朝后期至隋唐那一百多年间令人心碎的红颜》
第30节作者:
实梦zs 我是一个被大家称为女人的可憎可怖的东西——然而,我的当事人,他只是一个可怜的、无助的、没有防御能力的男人。并且,他希望得到你们的同情,并在本案中给他一个他想要的判决。我很同情那位检察官的这种不愉快的处境,确实,这个世界向他敞开着。他跟所有的男人一样--他可以渴望升任最高的官职,举着火炬领导政治竞选运动,并在选举的那天,把他的选举权用1.5美元的价格卖掉。然而,他对此还不满足。就像亚历山大大帝想征服更多的土地一样,他想得到你们的判决权,并且,为了唤醒你们的同情心,他告诉你们,我是一个女人,而他只是一个男人。
我承认,我并没有清楚地理解他这话和本案有什么关连。他的逻辑就是,我是一个女人,因此,你们就应该判决被告有罪。这个结论得来得非常突然。我们匆忙地跨过了争论的河流,却未搭建任何的桥梁或是渡船,也没有任何可以涉水而过的地方。在他那一长串的逻辑推论中,似乎缺乏一个重要的环节,某个地方确实存在着缺陷。当然,母亲们在经历了如此不同寻常的生产后,也总是虚弱的。因此,我们推论,我们应该宽大待人,正如有诗人说:“对他的错误视而不见,对他的美德大加赞扬。”
但是,那位检察官师坚持说,我是一个女人。各位陪审团的先生们,对于这项我是个女人的残酷的罪行,我服罪。我已经给这个世界带来了5个健康的孩子。由于我的勤劳工作,我把这些孩子都抚养大了。他们中,现在有的已经从少男少女,步入到了更加宽广的男人和女人的人生阶段了。但是,我厌恶用“她是一个女人”的说法进行隐蔽的诽谤和影射。这种说法的目的,就是要在你们的面前贬低我,贬低我在这个事业中的努力。这种说法是令人生厌的,因为它披着一层蜜糖一般的奉承的外衣。以那些曾抚育了你们的母亲们的名义,以那些曾把爱注入了你们的眼睛里的妻子和少女们的名义,我痛恨这种认为陪审团会有偏见,因而偷偷向其求助的做法。我痛恨这种居心不良的诽谤和影射。他们认为,一个妇女出现在诉讼之中,就玷污了她自身,并且她的性别就一定会对她的当事人有所不利。我痛恨,还因为你们各位先生双唇紧闭、一言不发,这显示出你们心胸狭小,足以把偏见带到陪审席上,而你们也可能作出侮辱人的推断,违背誓言,进而对这个被告实施惩罚。
地方检察官的演说,对于发誓要根据法律和证据来作出决定的这个群体来说,是不恭敬的,对于他应为之增光添彩的职业来说,也是不光彩的。如果他希望把你们的注意力调离本案的真相,那么,请允许让我这样说:相对于他那严肃的誓言,这种做法是一种让人恶心的做法;并且,相对于他的职业责任,这种做法也是不适宜的。但是,也许,就是这个女律师使他陷入了麻烦之中。我认为,我作为一个女律师的事实,远比我作为一个女人的事实,更难让人对付。那位检察官把他的嘴唇撅起来,暗示说,我被称之为:“女律师”。但是很遗憾,我不能回敬他一句恭维的话,是的,我不能。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听见过有谁用任何律师头衔来称呼他。
日期:2012-07-06 14:52:51
好了,让我们把这所有的问题都归结起来吧。我是一个女人,我也是一个律师——那又怎么样呢?这并不是一件新奇或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在这个城市从事律师工作;我在这座城里的一幢大厦里设有我的好几间办公室,我每天都冷静而清醒地来往于我的这些办公室。对于加利福尼亚的法官和律师们来说,我肯定是不陌生的。并且,各位先生们,我是在加州法律的许可下,才从事我的这项职业的,我的工作是正当的、诚实的,我不是在别的不要求什么学识的州的许可下才这样做的。我已经得到公众的承认。我不会被吓跑,也不会被累倒的。我不要求额外的特权,更不期待有什么偏袒。但是,我只要求有一件事应该是公正的,即那些比我有更好机会的人,那些比我有更少的障碍需要去跨越,比我有更少的麻烦需要去争辩的人,应该和我站在平等的立场上讨论法律的真相,而不应该总是不断地、永远地提及那个性别问题--就本质而言,提这个问题纯属多此一举,它既不符合职业规范,也缺乏男子气概。
法官大人,恐怕我已经占用了您太多的时间和耐心。我应该向您解释一下我为什么会这样做,并且,我很愿意去这样做。我相信,我和这个城市里的任何一位律师一样,从这个城市里的法官和律师界,得到了许多友谊和许多友好的感受。但是,却总有那么一帮子律师,在他们带着冷酷和伤害的一整套演说中,常常喋喋不休地向法庭和陪审团对我的性别问题大做文章。这些律师们说出了那种不可思议的话:我是一个女人。对于这种说法,我不能反驳说,他们是男人。我不能反驳说他们是男人,因为我不想侮辱人类。已经有很多次,我耐心地容忍了这种事情。现在,我是第一次利用这种机会来指责这种厚颜无耻的行为,或者说是来批评那些冒犯者。我这是第一次在语言上对我的冒犯者以牙还牙。并且,我衷心地希望,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被迫对此继续做下去或说下去了。这种类型的争论,不是我想要寻求的东西。
我原本是可以不去做这种争辩的。正如我过去已经无数次地容忍了他们的那些指责一样。但是,对此指责避而不谈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他们的那些观点——对我、对其他那些进入法律界的妇女,都是一种有效的武器--必将最终损害到他们的事业,也将损害到他们当事人的利益。这种观点必须被消除,我希望这种观点能被消除--它终将会被消除。
那位律师认为,我太胆怯了,在公正的法庭上,我不敢对这种对妇女们进行的卑劣推论有所指责。但我是英雄的丹尼尔?布恩一族的后代,我从来不畏惧争论,也从不知道什么是害怕。我从没有继承一滴胆小鬼的血液。如果别人可能已经进行了反驳,而我还继续保持沉默,那只是因为我尊敬法官和公正的法庭。但是,我也悲伤地看到,法庭已变成了个人冲突的论坛。于是,在开始时还可能会是优点的耐心,再继续下去就会变成罪行。这种类型的争论不是我要寻求的东西--而我已经承受了很长的一系列的辱骂。
当我如此这般地远远地忘记了我的职业的庄严,当我如此这般地践踏了我的职业的礼仪,当我如此这般地对原本是属于法庭的荣誉和尊敬闭上了我的眼睛时,当我向法庭提出这个不相关的话题时,我希望,我会被禁止从事这项职业,并从这国家里被流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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