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5-09 03:06:36
新兴经济体国家税收的征收是如何导致贫富分化的
一个国家的税收分类的方法有很多种,这里我们从社会负担对象的角度来看税收就可以将其分为这两大类:一类是以所有公民为承担对象的税收,主要是流转税、资源税等;一类是以富有阶层为主要承担对象的税收,主要是收益税和财产税。
为什么说流转税是针对老百姓的税收呢?流转税的种类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它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也就是说不管你赚钱不赚钱,只要你进行了生产、流通、销售,你都必须根据生产、流通、销售的金额进行纳税,只要你劳动了,就算亏本也要交的税,你不做事情不交流转税的。这些税收表面上是由企业、商家来缴纳,但是最终的承担对象却是消费者,因为生产者最终都要把这些税收作为自己的成本分摊到每个消费者头上的。只要你吃喝拉撒了,就必须缴税,谁也跑不掉。前一段时间,大家讨论的一块钱的馒头包含着两毛钱的税收,就属于这一类。如果这个馒头是由外地的企业来生产,再运过来进商场销售,里面所包含的税就更多了,不去逐个分析,总之都可以归结为流转税。
收益税和财产税是以有钱人为主要征收对象的税。收益税也叫做所得税,这类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你赚了钱就要交的税,赚得越多交的也越多,这里就不需要多解释了。接下来我们重点说说财产税,财产税在我国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但我们这里尤其要提到的是,财产税还包括了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的物业税和遗产税。物业税又称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在发达国家物业税很高的,你尽可以买大房子,但是你买房子必须考虑这么大的房子是不是自己所需要的,以后能否交得起物业税,而不仅仅是能不能买得起这个房子。这可能也是美国有人一块钱卖房子的原因之一,养房子的费用实在太高了。这也是近年来美国的房价一直涨不上去的原因,民众没有钱,没办法持续的供养昂贵的房子,房价再便宜也没人要。不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心,在07年我曾注意到,媒体曾大量报道中国人在美国买房推高了美国的房价,近期又有报道中国人在美国大量购买豪宅了。其实我接触到的很多人也在美国买了房子的,当他她们炫耀自己在美国买房的时候,俺总是觉得好笑:这东西买了你不住,还一直缴税给美国人,有啥好炫耀的嘛。当然,当着人家的面我是不敢说的,省的人家说我是嫌葡萄太酸的狐狸。我想,80年代日本人曾经在美国大量购买固定资产,后来又都还给了美国人,会不会是缴税缴得实在受不了了呢?呵呵~无需向日本人打听情况,你打听人家也未必会说实话,过几年我们再看看那些在美国买房的人,他们是否把自己在美国的房子卖掉了,也许他们会说很多理由,但真正能够的原因,我们不用问就会知道答案了。这时候有人会质疑了,这个物业税难道不是对所有人都进行征收的吗,而你怎么说财产税是以有钱人为主要征收对象呢?道理很简单的,你住公租房就不存在物业税了,不是征收对象。也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征收物业税的,具体的征收还要根据房子地点、居住的人口和房子面积来定税,超过部分才征收,所以物业税确是针对有钱人的税收。说到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征收的一种税收。这个税种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调节贫富分化,没其他目的。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富豪那么热衷于捐献自己的财产?一个原因当然是社会风气,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财产税,你活着要为你奢华的生活不断买单,死了以后剩下的钱照样要拿出一大半回归社会,与其这样还不如捐出来赚个好名声。
我们来看看目前我们国家税收征收的特点是什么呢?我用两个字来形容就是“劫贫”。我们可以通过各类税收占税收总数的比例就可以知道了。因为我不是什么学者,自然手头能弄到的资料不多,网上搜了一下,虽然不是很准确,但大致比例应该是正确的:流转税这类税种大致占我们国家税收收入的70%以上,也就是说我们平常的衣食住行,为这个国家提供了70%的税收收入来源,我们的吃喝拉撒无时无刻都在缴税;另外就是所得税了,大约占我们税收收入的20%,其中个人所得税约是7%;而财产税我没找到具体数据,其实有没有数据并不重要,无非是房地产交易中缴纳的税收可以算是个大头,还有就是车船税,至于财产税中的物业税(由于我们的法律是: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归国家,所以中国人严格上来说不拥有财产,我们所谓的财产从法律角度严格的来说,只不过是代国家保管这些财物罢了,所以征收财产税存在着法律上的瓶颈,也就是说从法理上解释不通,我代管国家的财产,国家应该给我保管费,怎么能让我再缴税呢?所以我们国家的物业税不能叫物业税,现在好像叫做房产税,又和房产的交易税混在一起,乱七八糟,我也一直没理清算是个什么东西),听说重庆已经收了几十万。
我们来对比下发达国家,它们针对普通民众征收的流转税占税收的比重:美国是16%、日本占18.6%、欧盟占30%;而所得税却是发达国家的大头,一般都在一半以上;财产税的比重据OECD组织资料显示,发达国家财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入的比例分别是:美国占80%、加拿大占84.5%、英国占93%、澳大利亚则高达99.6%;
由此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国家是以向穷人征税为主,而发达国家的税收的来源主要来自富人。有意思的是,根据《福布斯》杂志所公布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版,2009年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仅排在法国之后。排名靠前的是欧盟15个成员国和中国,排名最后的是除中国以外的亚洲国家、中东、俄罗斯和美国。《福布斯》杂志所公布的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地的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富人税率、销售税率、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等计算出来的,也就是说,这是把穷人和富人的纳税状况平均计算后的结果,说明我们的税收太重了。只不过人家是富人收的太重了,而我们是穷人收的太重罢了。
对比发达国家,现在我们可以说,没有财产税的中国才是富人的天堂吧?可惜,我们的富人却不这么认为,问题又出在了前面,我们国家实际上又没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真正的富人,却只有“国家财产临时保管员”,让一个临时保管员缴税又的的确确说不过去,而“国家财产临时保管员”却一心想着怎么移民,把自己名下“临时保管”的国家财产弄到外面去,他们不惜到外面去缴纳重税,也要把它变成自己真正的财产。
为什么说我们的富人只是“国家财产临时保管员”呢?除了土地属于国家以外,还有什么让我们的富人又成了“国家财产临时保管员”了呢?问题又出在了《福布斯》杂志里面所说的税收“太重”,尤其是流转税太重。为什么说“太重”呢?我们知道,我们的增值税是17%,我们的企业的利润是多少呢?假设一个三年收回投资的企业,则它的每个月税后的纯利润只要达到3%,一个3年收回成本的企业效益应该算不错的吧!可3%的利润对于17%的税收来说算不算小巫见大巫了呢?更何况除了增值税以外还有大量税和费呢。也就是说,只要税收稍稍发生一些倾斜,瞬间就可以让一个企业获得暴利或者让一个企业马上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偷税漏税就成了所有企业在激烈竞争下的必然选择。商场上,一般情况下的报价报的都是不含税的价格,要发票另外算税点,偷税成了市场的必然选择。每个企业都偷税,那么是不是每个企业都发大财了呢?不得了啊,一个月只要偷17%的税收,只要半年就可以把本钱赚回来了,3年投资就可以翻6倍!有这个可能性么?我们看看前一段发生的一个故事:一个搞货运的个体司机,2年间偷漏了200多万的过路费,按理来说他应该发财了吧?结果大家一查,他还是个穷光蛋。
既然定了这么高的税收,又不能有效执行,那为什么不能把税收降下来一些,让大家都老老实实纳税呢?绝对不行,这又牵涉到税收的另一个功能------对有钱人的控制。前几天卫生部颁发了一项法令,大致意思是全国公共场所都要禁烟,这个法令有可能真正实行么?不可能。那为什么还要颁布呢?道理很简单,法令的颁布不是要你遵守执行的,其目的恰恰是要让你违反的。你肯定违法,那么你的把柄就在我的手上了,平时我可以不管你,但只要你不听话,我随时就可以用法律对你实施制裁,这才是法律的精髓。税收也一样,我定下了让你绝对交不起的税,你就必然偷税,你偷税我当看不见,但只要我需要,让你交多少你就得交多少,一旦你不听话,嘿嘿,对不起,我查你的税,一抓一个准。所以我说中国的有钱人都是“国家财产临时保管员”。这种税收体制的效果显而易见,不管经济的增速是多少,我们的财政收入的增幅永远是遥遥领先,现在财政收入已经占到了GDP的1/3。说白了,只要我需要收多少税,就能够收上来多少税,税收的增长和经济状况无关,关键得看税务局下达的每年征收任务。所以我们神奇的税收制度,不但造成了穷人和富人之间巨大的贫富分化,也造成了国家和民众之间的巨大的贫富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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