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老男人鱼肉着的女孩们》
第16节

作者: 无风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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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6-19 08:21:58

  大赵说周末去延庆看墓地,我以为买给他爹,后来他说连自己的一起买了。原因是这最后一次给自己花钱不能靠别人,这话说的我都动心了。
  昨天晚上吃饭聊到这个,张说了一段话比较有感触,张是原来老张部长的警卫员,行伍出身,为人粗鄙。
  张说:你孝顺给你爹买坟地,你孝顺你逢年过节去拜,就算你儿子也孝顺,等你死翘翘了也去拜爷爷,但是万一你儿子不孝顺或者你压根没儿子,或者你孙子不孝顺,或者你没孙子,那老头的坟可能真是孤魂野鬼了。再赶上拆迁,骨灰挖出来喂狗,或者上面盖上个塔,你就永世不得翻身了。
  舅舅离开国内40年,决不回国,宁可死葬异乡。起因很重要的是祖坟被那些被我们曾经开仓救济,办学教育,施放药品的的劳苦大众所掘,舅舅作为F家的长子认为奇耻大辱无可言说,于是弃国离家,发誓永远不再回来。统战部在八十年代重修了坟茔相请,舅舅也拒绝拜祭,因为不可能你随便挖个坑我们就认为是自己祖坟。其实外公在世一向认为“仓廪食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怀济天下,教化民众才是富国之本。但是经验证明未经教化成功的劳苦大众多是南郭之狼。

  当年如果不是舅舅带我偷渡到香港,如果不是那些所谓的堕落阶层接济,我可能会像大哥一样被打成脑瘫,象二哥一样在内蒙被摧残的英年早逝,或者像三姐一样结亲于一个苏北码头工人家庭.................。在家里的所有人中,我最无知,无学,但是只有我最为对这些事情无所动容,因为我理解,每个革命暴动实际就是为了财产的二次分配,或者社会资源的二次分配,二十年代红军的招兵广告是你想分地主的田么,你想睡地主的小老婆么,以后虽然有了门面的东西,但是精神实质没有变。而这些人一旦当权就不再相信阶级是流动的,不再希望有人靠起早贪黑或者天资聪颖攒下第一桶金,之后节俭勤奋逐步富裕,实际根据我看的土改资料,很多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正是利用这些革命获得利益分配的。工人阶级“无私无畏”,农民阶级是“有私无畏”的。那些当下憎恨权力掌握者的人,如果他们得到权力才会是真正的世界末日。如今居然还有人怀念文丨革丨,我几乎屎尿齐流了,想想大多数是那些沉淀下来的社会渣滓吧。

  现在那些曾经迫害我们的劳苦大众的子女们仍在我外公名字命名的学校中受教育,读到大学学习好还能领到我祖父命名的奖学金,如果去医院可以住进我姑妈名字命名的产科大楼。但是除了名字,不会再有什么值得让这个族谱可以追溯到公元976年的家族留在这里。
  庶人不著三代,本来就是草掩荒埋。阶级的消失变成只有穷人和富人的区别。现在这个土地上大家都没有祖坟。
日期:2010-11-26 15:07:21

  我很喜欢大仓饭店的位置,随山势婉转而上,楼梯口的拨盘电话被岁月磨的闪闪发亮,房间的榻榻米垫并不舒服,我的膝盖几乎都要磨破了。Y枕在我胸前,额头汗津津的,眼角和两腮泛着滴出水样的红晕,说为什么你总讲“世上事不如意,十之七八”。我说,《周易.系转》中讲:吉凶悔吝,悔吝都是中性偏不好的,因此,世界上的事情四分之三都是不吉,百分之七十五,就是十分之七八之间。

日期:2010-12-07 08:49:45

  董妹妹在看杂志,那种铜版纸花花绿绿的杂志,看到有篇关于WALDORF饭店,于是翘着小鼻子问我为什么帕丽斯小妞在WALDORF长大?干嘛不住自己家的希尔顿啊?!WALDORF啊?难道是QB家开的么?不由让我莞尔,女孩的联想力真是丰富。其实WALDORF是希尔顿管理的,比香港港丽或者曼谷协和的CONRAD高一级,CONRAD是老希尔顿的名字。巴黎妞的爷爷。
  董妹妹对于QB的话题让我想起去年和E曾经同游纽约,为了让我对她就读的纽大和热爱的纽约有感同身受的理解,在酒店里每夜给我恶补《GOSSIP GIRL》,我喜欢莉莉,就是S的妈,我知道她有点克夫。我也喜欢BUCK的父亲,虽然他寡淡冷淡且短命。我受不了一个男人是情种,然后被那些风月折磨的死去活来痛不欲生。我知道闲闲也在看,偷偷看,因为我父母亲那一代人对美国的理解是如同我很喜欢看的《EMPIRE》所演绎,全是流氓,抢劫犯和疯子。

  今年初秋我在纽约的时候,我母亲写信给我,说外滩的上海总会要改成WALDORF了,叫我回来带她去喝茶。我对新社会的改造从无好感,半岛在上海重开的时候我和母亲去住了一晚,她认为一个有历史的饭店不应该只在酒吧中摆上那些时下流行的灰雁伏特加,而是应该有私酿年代的波本;而我是觉得除了可以冲屁屁的马桶厕圈,酒店毫无新意。 相比我更喜欢伦敦的一些饭店,硬邦邦的床,18寸的旋钮电视,窗外的伦敦桥,早餐时擦得锃亮的银茶壶。

  我在纽约的时候想去住WALFDORF,但是温总联大开会,饭店门口都是光头,脖子比脑袋粗,穿着深色西装和系带皮鞋的特工。开始住了两天中央公园对面的PIEER ,后来搬到BRYANT,对面就是董妹妹推荐的公园,很多人在午餐,有时还会有跳蚤市场,卖手工巧克力,还见过轮滑比赛。
  我母亲一直坚持给我写信,虽然有些时候为了就和我每地只呆三天的行程,DHL的费用比电话还贵,我一般都在出门前告诉我母亲我既定行程路线,这样她会把信件寄到我下一站,我到酒店的时候就能拿到信,有时候她还去给我拍电报,我不知道时下还有什么人在用电报。总之她的观点是,电话说过就没有了,而信件和电报,是可以永远留存的记忆。我的母亲喜欢用蘸水钢笔写信,她觉得这种笔才能书写出字母的书体,近年,她的手动作开始迟缓并且有些颤抖,信件上会有偶尔滴落的墨滴,她会用纸巾把墨迹净,继续写下去,笔画会有一点波折。写完会在纸面上撒一点香粉,把墨迹吸干。

  家母是学建筑结构出身,写的一笔好字,有点瘦金混合颜体的风格,自成一派。有时候她也会写英文信给我,花体字母,语法古朴,让我想起默片时代的电影字幕。
  我现在有些时候还是会手写东西,之后叫秘书扫描了再作为附件传过去,但是好久没有去过邮局,没有见过信封,没有用过火漆印,没有撒过香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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