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运气还不错,我坐的办公室里的的合伙人H律师,就是一位极其优秀的老律师。无论其人品,还是执业技能,都堪称是靠业务做出来的非法律科班出身的合伙人律师。
我记得在S律所待了半年,因为看不到前景,自己都想转所了。
我跟H律师道别,他极力挽留我,说他来带我,他跟我合作案子,明确跟我说,如果是小案子,我们对半分,大案子,他分多一点,我少分一点。
我本来就是学徒,办案子,能增加经验,已经不错了,如又能有收入,那真是锦上添花。
在S律所时间长了,我才发现像H律师这样的合伙人,既给新人传授经验,又多分钱的,真是不多。
我一直庆幸,在执业之初能碰到H律师这样的合伙人师傅。
日期:2011-03-28 13:07:55
独立办的第一个案件。
2007年8月,我终于接到了做律师以来的第一个案件,是读研的导师介绍的。
当事人S,是Q市一位正局级领导。Q市一家L企业需要资金周转,但银行不给贷,只能在民间借钱。L企业通过S局长找到了J市的一家国营企业,提出借200万。
国营企业老总说,L企业我不认识,我只认S局长,我只借给S局长。这样,以S局长的名义写了个借条,200万款项汇给了L企业。
结果L企业经营不善,老板跑了。但S局长跑不了,国营企业就把S局长告上了法院。
导师与S局长是好朋友,就介绍我代理他这个案件。
刚拿到这个案子,我看着借条不知如何下手。白纸黑字的借条,感觉找不到突破口。
经过与律所极为老律师沟通后,我决定从虽有书面借贷,但无实际借款为由作为抗辩的主要理由。毕竟,200万没有汇到S局长手上。
但我依然有担心,担心对方律师给S局长录音。我问当事人,对方律师有无给你打过电话。S局长说有的,打了几次电话。我一听,心里有点悬,恐怕对方已有准备。
一开庭,我答辩,虽有书面的借贷约定,但无实际借款事实。200万汇款,并非是汇给我当事人,而是汇给L企业,对方应该向L企业主张。
果真,对方律师一听我这话,就说手上有录音,录音里面,S局长很明确让国营企业把200万汇给L企业。
我让S局长听了录音,他说是他的话。我和法官沟通了一下,法官说有这个录音,原告的诉请基本就成立了。
无法,和对方律师沟通了几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把20万的利息免掉,本金200万分期偿还,同时对方把相关证据原件给我当事人,便于我方向L企业追偿。
当事人同意了我的调解意见。
我的第一个独立办的案件就此了结。记得开庭时非常紧张,一直冒汗。也像菜鸟一样,在法庭上读法律条文,被审判员打断。开完庭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有时,竟回忆不起开庭时讲了什么。
通过这个案件,我也看到。如果没有这个录音证据,案件的胜负很难说。企业在做任何事的时候,一定要把各种可能风险想清楚,不然事后做补救工作就比较麻烦。
日期:2011-03-29 12:44:40
S局长委托我向L企业追债。
我和H律师共同向S局长报了律师代理费。律师费,我实打实的按照标的额及省律师收费标准计算。
S局长觉得律师费比较高。因为之前的案子,200多万的标的,因为是导师介绍,且我独立办案,费用只象征性的收了小几千元。
后来我和H律师说,优惠一些吧,毕竟是个人。我们就减少了三分之一的律师费。
但S局长还是觉得高,后来他在当地以二分之一的我们律师费报价雇请了一个律师。
通过这次事情,我认识到,如是个人交律师费,对于大标的案件,根据法定收费标准,是比较高的,个人都有顾虑。
对于没有稳定案源的律师来说,有案子做才是关键的,如果报价不能让当事人接受,案子就做不到,就一分律师费也收不到。
这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贯穿一个守则:个人当事人,收费不能完全按照收费标准来,对于企业当事人,一般就按照收费标准来收。
无论如何,把案子接下再说。收费低一点,就当是积累办案经验的学费。
这样接到案子的成功率就高一点。
2009年,有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咨询,这个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标的额比较高,但我的律师费报价只是法定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当事人很快就接受了。
日期:2011-04-20 18:03:44
前几天,一直在忙法律尽职调查的事儿。
尽职调查是个高强度工作的业务,一连七天都加班到晚上10点。
记得刚到S律所,第一个非诉业务就是一件大型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律所派出的律师团,包括三个高级合伙人,三个普通合伙人,五个专职律师,浩浩荡荡杀到S市,住宾馆,吃大餐,实实在在满足了当时刚做律师的虚荣心,就像电视里描述的那样,穿着西服、拎着公文包,鱼贯走入大会议室。合伙人和客户公司商谈框架方案,我们几个专职律师各分一摊,做文字材料工作。
但尽职调查的活实在太苦,这个大型尽职调查就更别说了,像脱了一层皮,完全虚脱。
但随着经验的积累,尽职调查也越做越熟练。现在也开始带徒弟,指导新人做尽职调查,毕竟这是非诉业务的基本功。
日期:2011-04-20 18:33:57
2009年,做了一件很无语的刑事案件。
有个W省的当事人找到我,他老婆因涉嫌诈骗,被关在H县拘留所,现已至法院审理阶段。
他说我知道你们律师在这个阶段律师费只能收3000元,你就帮我走个过程,关系我已花钱找好,通过J市中院的法官,已找到H法院的法官,法官已说好给缓刑。
随着我和他的交流,我发现他(一个普通老百姓)确实很熟悉刑事程序,很令我惊讶。
原来,他所在的村,很多村民都是以职业诈骗为生,因为诈骗来的钱,比种地要轻松的多。
他们村上有仿造的假金元宝之类的,然而几个亲戚或邻居拿着假金元宝到邻省去骗钱。
他不认为诈骗是什么丢人的事儿,他说,如果骗钱成功,没有被抓到,一年能骗个几万,好的年景,能十几万,娃上学、结婚的钱就有了。
如果被抓到了,那也不打劲,因为每次骗钱数额都不大,少的几千,多的小几万,即使被受害人发现,报警捉住了,也就判个一二年,坐个一年半载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而且,他们也掌握好出击诈骗的时机。家里妇女怀孕,或刚生下小孩,就出去骗钱,因为即使抓住,按照现实状况能判缓刑,不用坐牢。
我很惊讶他对缓刑知识的了解,更想不到有专业诈骗谋生的村子。
后来,我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当事人是个妇女,和妹妹一起以假金元宝骗钱,结果被识破。
这个当事人让我转告她的丈夫,不要在外面花钱找人了,孩子刚考上大学,钱留着孩子上学用。
我听到这个话,很无语,不知道是该同情,还是不同情。说她悔恨吧,一点没有,只是说自己点背,钱到手了,走的慢了点,刚到车站,受害人就找到她了。
说不同情吧,她谈到自己孩子的时候,还是哽咽,说没办法看到孩子上大学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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