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凡是对劳动生产率发生作用的科技仅仅是通过科技工作者的劳动发现出来的一种将自然力异化到生产工具中,以更有效的利用这种自然力从而使实际生产中的活劳动节省的一种手段。从本质上说,每一次科技的进步表现在生产过程中都是对自然力和自然物的更有效的利用。蒸汽机所利用的力就是这种力,这种力并不是科技或者人为力量能够产生的瓦特的贡献并不在于他对蒸汽力的发明,而在于将这种力以蒸汽机的形式聚集起来并在生产中发挥了巨大的效用。我们看到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自然力被人们找到了有效地利用他们的方式,以各种手段引入生产和生活让它们更有效地为人类服务。科技推动生产力的进步其实质不过是人类以科技作用于机器等实物并以其为中介利用自然力的结果。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自然力相对于人类的垄断性越来越弱化了,如瀑布这种能源产生的力,人类也可以通过发电将其转移到工厂车间、家庭等场所为人类服务。
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科技的作用
①科技对人类进步的催化作用
科技本身虽然不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但它的作用却不可小视。这种作用之于人类进步就像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一样,其本身并不参与新物质的生成,却让反应的速度奇迹般地迅速起来,它使单位时间内更多的物质参加反应,并生成新物质。物质财富其实是单纯的自然物向人类社会的转移,这种转移以其可用性作为前提。如图所示:
整个自然可以用大圆表示,而小圆则表示人类财富,圆环中的物质是作为人类共有的自然因素而存在的。虽然在过程中存在着由小圆到圆环中的回归,但整体上这个小圆自从人类产生以来是不断扩大的,而大圆则保持不变。圆环中的物质通过A+B=催化剂M=C+D的形式进入到小圆中扩大小圆在整个大圆中的比例。这个催化剂M正是广义上所说的科技。人类主观上将这个反应视为吸热反应,加热的是人类本身的劳动,身体为支持劳动而引起的耗费在商品交换的经济活动中被以“价值”的概念确定下来。
在研究之初,曾假定“科技”仅仅作为制造或改进生产工具的科技,现在将这种科技推而广之,比如医学上的科技、提高土壤肥力的科技、制造生活资料的科技……它们在产生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的作用上,其本质是相同的。
②科技在经济学意义上的作用
前面已经提到科技被誉为是第一生产力,而科技在实际的企业运行中的作用则在于:以科技创新和领先的优势为企业创造巨大的利润。科技又是如何创造利润的呢?科技将人类共享的自然因素(圆环中的物质)引入生产后,这种自然因素就作为一种无偿资源被使用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当科技把一种自然因素引入生产(或以一种更新的利用方式引入生产)时,创造(或改进)这种生产方式的人就表现为这种自然因素效用(或这种自然因素改进后的增加效用)的所有者,即表现为科技所有者。
我们假定科技所有者和其实际使用者是分离的。首先来考察产品改进型科技成果的运用,科技成果对其所有者来说就表现为出卖它所能带来的货币额;这种成果对于其使用者(其主要代表是产业资本家)来说,则意味着这种科技成果在生产中运用后在预期内会给这个使用者能在原来的利润的基础上再增加多少利润,提高投资回报。假设原利润率使企业获得一般投资回报率,这增加的利润就完全属于超额利润,但有一个前提:社会一般投资回报率率在本企业利润变动的影响下,所产生的波动可以忽略不计 。显然,产业资本家付给这个科技成果所有者的报酬(表现为这项科技的价格)绝不会高于这个超额利润的总额。也就是这种科技成果价格的最高限就是这个增加的利润额。其价格的低限则完全取决于两者的协议结果。而如果一项科技成果支持生产的是一种垄断产品,那么科技使用者将获得垄断利润。一项科技成果被购买往往就意味着伴随被购买的是这项成果的垄断权,即不允许所有者再将这项成果再出卖给另外的同行业竞争者。因为如果这项成果被广泛采用的话,该部门的各竞争者又将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这项科技成果所表现出来的提高利润的作用就会消失;甚至如果该科技的应用会造成这个部门的有机构成提高的话,整个部门的利润率就会下降,那这项科技投入应用对其使用者产业资本家来说,不但不会带来额外收益,简直就是一种祸害了。
科技的垄断性,科技成果垄断权的转让表现为一种协议,往往具有强制性,一般表现为法律上的限制。如果没有这种协议的话,其使用者额外利润的获得就没有足够保障,现代企业有的本身就是科技成果的开发者,有的则采用科技入股,这都大大加强了单个企业对科技成果的垄断。我们看到,科技虽然弱化了自然力本身对人类的垄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这种垄断却被少数人出于本人或本集团的利益而人为地强化了。
一项科技成果的得来决不是某个人的凭空思考,一切科技成果都是人类共同的智力和生产实践的结晶,是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共同积累和创造完成的,比如牛顿的力学定律,而牛顿的力学定律并不是牛顿天生空想得出,借用了前人的很多科学成果。一项科技成果的产生与应用与其所处的时代的客观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分不开的,是一个历史逐步演进的过程。科学领域中的奥秘被谁发现不过是一种必然中的偶然,认识自然、不断探索自然、从而利用自然推动人类进步,表现为一种人类发展的客观趋势。某项科技成果的运用也许带来了社会的巨变,但这决不是某个人带来的这种变化,而是前世与今世的人们共同努力的结果。科学技术作为人类共有的财富理应由全人类共享。然而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细化(这种分工不但表现为一个领域、一个国家而且是全球性的分工)很多科技的尖端研究仅仅控制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同时科学研究的性质也决定了它是一个极易形成垄断的领域,从而为某些人利用这种垄断谋取暴利提供了条件。虽然这种垄断在客观上有利于提高人类竞争的积极性但这实际上却是人类获得更大更快速进步的障碍。打破这种垄断理应成为全人类的共同任务——这不但需要历史条件的成熟,而且将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总之,科技是科技所有者藉以获得收入的要素,在企业内部的时候,这种收入是对企业利润的扣除。科技成果,亦可以以专利的形式推向市场,成为商品,但是,由于这种商品不能由定量的劳动来增加他们的数量,实际上,在市场上,它就相对于其他商品来说,具有了一种优势,这种优势可以使其以较少的劳动量换取较多的劳动量。所以,其市场价格不是其价值的有效体现。
科技所有者,可以类比土地所有者。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