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度角围观基督教》
第26节

作者: 三十儿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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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轻轻松松的,犹太人就能和各个民族和和睦睦地共同丨居丨住在一个城市了吗?那之前约书亚为什么要拼死拼活地东征西讨,而且还是动辄屠城一个不留呢?
  不过上面关于耶路撒冷的话同时还表明了《士师记》大致的写作时间,因为大卫王在公元前1070年完整的占据了这座后来的圣城。顺带说一句,根据书中的其他描述,大致能判断这本书写于扫罗王与大卫王之间的时期,也就在公元前1117年至1070年之间完成的,传说是这两朝的元老,大祭司撒母耳所作。
  日期:2012-04-30 13:23:09

  (帖子正文)
  《士师记》基本的故事模板是,犹太人不信上帝耶和华了,所以被异族压迫苦待,然后天天叫苦连天向上帝祷告,于是上帝耶和华就从犹太人里面提拔出一个士师带头对抗,把敌人给灭了,所以广大犹太农奴翻身得解放。但是好日子没多久,过了几十年,犹太人又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又不信上帝耶和华了,改信迦南的邪神,所以上帝又让异族得势,压迫苦待犹太人,再来一次历史的轮回。

  总之还是一句话,信我者昌,叛我者亡,上帝耶和华就是这么霸气!
  十二个士师里面,大部分的士师记载都很简单,完全就是上面说的这个模式,只有参孙的故事比较特别,很有意思,可以说一说。
  当时“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一个叫玛挪亚的人,他老婆又是不孕不育,上帝耶和华又是派使者去向这妇人显现,告诉她会生个儿子,但是“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而且更重要的是,“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日期:2012-05-01 11:06:52
  (帖子正文)
  所谓拿细耳人,就是向上帝耶和华发誓,终生或是一段时间(不短于一个月)遵守三个规定。
  第一,禁戒各种酒类,以及酒作的醋、葡萄、葡萄干,乃至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作的各种物品。
  第二,不可剃去头发,任由发绺长长。

  第三,不可靠近尸体,甚至是亲人的尸体
  参孙就是满足前面两种条件的永久拿细耳人,也就说一辈子不能喝酒,一年最多可以理一次发,如果因为头发引起不便的话。
  直到现代,犹太人里面还有个别虔诚的信徒向上帝发了誓,成为拿细耳人。
  后来这妇人遵守天使所说,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参孙,按拿细耳人的要求,把他养大。
  日期:2012-05-01 12:51:32

  (帖子正文)
  长大后的参孙力大无穷武力超凡,有次在葡萄园碰到一只狮子,参孙徒手就把狮子给撕裂了,这份猛劲,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
  后来参孙看中了一个非利士人的女子,非要请爸妈一起去求亲,一开始他爸妈还不同意,对他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
  参孙表示就喜欢这个姑娘。
  没办法,他爸妈就和他去了姑娘家。求亲成功,接着连摆了七天的宴席。

  参孙志得意满,对旁边的非利士人说出个谜语给他们,如果这七天里能猜中就给这三十个人“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如果他们猜不中,就要给他“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
  这些非利士人想了三天没想出来,然后就找参孙的妻子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
  看来请来喝酒的这些非利士人都是穷鬼,这点赌注都凑不齐。
  日期:2012-05-01 22:07:43
  (帖子正文)
  于是参孙的妻子就问谜底是什么,参孙一开始还说,我连爸妈都没说,怎会和你说,但经不住新婚的娇妻百般撒娇,还是把谜底告诉她了。结果这姑娘转身就告诉了那些非利士人。
  非利士人在第七天把谜底说出来,参孙就很生气,大骂道:“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意思就是怪自己老婆泄密,而且用母牛犊耕地来形容,有学者还认为这里面似乎隐含着对老婆可能与这里面某人有染的指责。
  然后,参孙跑到非利士人的另外一个城市,杀了三十个人,把他们的衣服剥了下来,作为赌注,给了这些人,最后也不管老婆,自己就回了老家。
  过了段时间,气消点,又拎着一只羊羔跑回岳父家要见老婆,结果岳父说,我估计你很恨我女儿,早就把她重新许配给了上次和他打过赌的一个非利士人。
  从这个结果来看,参孙老婆猜谜时和该人有染的可能性确实不小。

  参孙彻底愤怒了,于是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日期:2012-05-02 11:56:35
  (帖子正文)
  接着参孙跑去野外,“捉了三百只狐狸,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
  这个还有点像小孩子闹脾气搞的恶作剧,但很快橄榄园被烧的非利士人把他老婆和岳父抓起来,烧死了。参孙怎么说对自己老婆还是有点感情,而且事情因他而起,多少有点愧疚,于是又把这些非利士人杀了。

  这么杀来杀去,直接就把两族的矛盾挑起来了,参孙在一场讨伐他的战役中,单独一人对抗非利士人,捡起一根未干的驴腮骨,拿着它击杀了一千人。所谓中国古代常说的万人敌,就是类似这种人吧。
  凭着自己过人的武勇,参孙带领犹太人和非利士人抗争,做士师二十年,保了犹太人平安。
  日期:2012-05-02 15:02:30
  (帖子正文)
  不过对于这个从来不是道德君子的人而言,好女色一直是参孙身上最大的缺陷。他后来又喜欢上一个非利士族的妇人,叫做大利拉,两个人住一块。

  非利士人的首领为了除去参孙,就贿赂大利拉:“求你诓哄参孙,探探他因何有这么大的力气,我们用何法能胜他,捆绑克制他。我们就每人给你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
  要说起来,参孙武勇过人,但是一辈子都没有得到过女人的真心!
  嗯。。。
  估计是头发太长无法打理的原因。。。。
  日期:2012-05-02 15:26:50

  (帖子正文)
  大利拉贪财,于是就天天在枕头边撒娇探问,参孙骗她说:“人若用七条未干的青绳子捆绑我,我就软弱像别人一样。”
  大利拉趁参孙睡着,让非利士人埋伏在其他房间,自己用七条未干的青绳子把睡梦中的参孙捆绑住,然后附耳喊:“参孙哪。非利士人拿你来了。”
  参孙惊醒,一下就把绳子挣脱了,大利拉看参孙没说实话,就埋怨他欺哄自己,又继续问。参孙又骗了她两次,埋伏的人一直未曾有机会杀出来。
  最后大利拉就说:“你既不与我同心,怎么说你爱我呢?你这三次欺哄我,没有告诉我,你因何有这么大的力气。”

  眼看美人儿都要和他翻脸分手了,而且这么天天问的,也被问烦了,于是参孙就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她,“向来人没有用剃头刀剃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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