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世家.晋国的外来户—追寻二千年前的文明与暴力,真相与人性》
第16节

作者: 非洲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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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来,秦穆公或许因为渴望进军中原,操之过切,在晋国身上下了血本。事到如今,进军中原的长远投资完全无望,汎舟之役送去的本金没有收回半点,身家性命也竟然面临不保了。闹到这步田地,秦穆公颜面尽失之下怒不可遏。
  次年春天,秦穆公愤怒发兵,讨伐晋国的不义之举。韩城一役,秦穆公大败晋军,俘获了晋惠公君臣,史称韩之役。为了泄愤,秦穆公准备将晋惠公君臣拿来祭天。
  如果不出意外,晋惠公身败名裂,重耳危难之中拯救晋国,将是多么振奋人心的一幕!可是一个女人的出现粉碎了这种可能性,她叫秦穆夫人,又叫穆姬,是晋故大子申生的亲姐姐。
  春秋之世,贵族女子经常充当政治联姻的工具,因为不能得到丈夫的专宠,地位没个保证,所以难免身在曹营心在汉,时常为父母之国或父母之家谋取实惠,以免将来落难的时候娘家人不闻不问。感谢环境的险恶与命运的无常,许多贵族女子迅速成长为意志坚定、富有真知灼见的政治人物,穆姬之前的许穆夫人就是这样,她曾经说服春秋霸主齐桓公出兵帮助重建卫国。

  穆姬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她痛恨晋惠公寡廉鲜耻,霸占兄嫂贾君。另一方面,为了维护自己的夫人地位,尤其是维护儿子的大子地位,她又必须维护秦晋之好。
  听说秦穆公押解夷吾一行即将回到都城,穆姬领着一众儿女登上高台,叫人在高台堆满干柴,洒上油,然后又叫人告诉秦穆公,“如果不善待晋国君臣,我立即点火自焚,绝不苟且偷生。”
  一语惊醒梦中人,泄一时之愤杀掉晋国君臣,秦穆公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尽管秦穆公同意不杀人,但也没有马上放回晋惠公的意思,考验晋惠公夷吾三位重臣的时候到了。种种迹象显示,救夷吾回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韩之败后,晋国上下二军伤亡殆尽,夷吾的重臣凭借现有力量,很难控制国内局面。
  二,秦穆公固然希望秦晋之好,但有条件,第一,晋国要拿东西来换,开空头支票是不行的。第二,要保证夷吾能在晋国当家作主,不要过两天换成别人,晋国又跟秦国闹别扭。

  三,重耳国内的支持者们会想尽办法阻止夷吾归国,给夷吾扣一大堆帽子,从前是以地赂秦、卖国求荣,弑君篡位,忌刻多怨,现在又多了一顶,见利忘义,丧师辱国等。在非常不利的情形下,夷吾的支持者如果贸然向秦国割地赔款,贸然在国内征兵,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夷吾三位重臣中,大夫吕甥能力最为出众,营救工作也做得最积极、最到位。
  日期:2012-03-20 14:15:40
  为了堵住重耳支持者的嘴,吕甥与夷吾达成默契,与国外也就是秦国积极交涉,承诺用五座重要城池换取夷吾的回国;对国内宣称放弃夷吾,扶持夷吾的儿子姬圉为国君。
  为了防止重耳的支持者通过操纵贵族阶层来控制朝局,吕甥宣布召开外朝或者国人大会,企图借群众性的力量与公众舆论,来压制重耳的支持者,继而掌控朝局。
  春秋之世(公元前八世纪到公元五世纪),诸侯国有三类议政会议,一是燕朝或者内朝,由国君与亲信大夫(大仆)在寝宫之内议政。二是治朝,由国君与卿大夫这些大贵族在寝宫之外议政。三是外朝,近似国人大会,在非常状态下,国君或者国君的代言人来到宫室之外的露天,召集包括贵族、士人等在内的全体国人训政议政。

  说到这里,有必要提及大约同时期的雅典公民大会。
  在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城邦国雅典不设国王,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公民大会,年满20岁的男性公民均有资格参加,每年召开十期,一期召开四次。除了特殊情况,会议日程由参议院决定,必须公布4天以后公民大会才能召开。公民大会的“执行司”由执政官们组成,司长则由首席执政官担任,司长同时也就是公民大会的主持人,他下面配备一个传令官和一位秘书。为了维持秩序,另有30名检察员。

  每次开会前,先要举行宗教献祭仪式,主持人和牺牲品绕场一周,传令官诅咒“坏公民”,当秘书宣读完文件后,传令官向大会提问:“谁想发言”?好戏这才开场。
  原则上,与会的公民都有发言权,想发言的人走上讲坛,把香桃木叶片做成的花环戴在头上,然后开始陈述自己的观点。抱歉,没有扩音设备,全靠嗓门、风度和演说技巧了。而6000听众随时都会高声表达自己的看法,嘘声,呼喊,拍巴掌跺脚,甚至更坏——吃东西、聊天、大声喧哗,根本不听你在说什么。最过分的是有人妄称神示,那么会议就会马上结束。

  在如此混乱的局面下要维持一定的秩序,自然要靠一些“民众领袖”(demagogue)的作用。这些民众领袖有个人魅力、有演说技巧、有分析能力,称为“舆论领袖”可能更为合适。在他们后面或许有口才和形象没那么好的谋略家,而在大会的第一排,各派都有自己的“拉拉队”。如此看来,古代雅典还是非常“讲政治”的。
  关于古希腊的公民大会,理论家斯科特?戈登(注1:)认为, “我们很难相信由一年召开40次、每次仅有几个小时的超过6000人的公民大会来指定一般政策是有效率的。温和的理性怀疑论就能表明这种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提议权的公民大会将很快就会蜕变为暴动。”
  斯科特?戈登之前,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士?麦迪逊(1751—1836年)做出的判断更为有力,其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5 章里说道,“事实是,在一切情况下,为了保障自由协商和讨论的益处,以及防止人们为不适当目的而轻易地联合起来,看来至少需要一定的数目;另一方面,为了是避免人数众多造成的混乱和过激,人数也应该有个最大的限度。在所有人数众多的议会里,不管是由什么人组成,感情必定会夺取理智的至高权威。如果每个雅典公民都是苏格拉底,每次雅典议会都是乌合之众。”(注2:)

  吕甥准备召开的外朝(国人大会)跟公民大会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是一种人数众多的议会,混乱与过激在所难免。
  吕甥要的就是表面的混乱与过激,好给国人们打鸡血,好让反对派的声音淹没在国人的汪洋大海中,然后顺势推行政策。
  国人虽然好忽悠,但是贵族阶层的中间派不是白痴,没有好处和甜头,是不会陪吕甥他们玩的,还是会投向重耳的支持者。
  吕甥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分田地,准确来说,分的是公室的土地。
  日期:2012-03-23 11:48:21

  8、谁动了公室的奶酪(下)
  古今中外,土地的重大变动从来不是小事,事关所有阶层的利益。
  春秋之世,土地属于特权阶层所有,与土地相关的制度诸如田制与税赋制度,实质就是特权阶层的利益分配制度。至于特权阶层如何分配土地,一直不无争议,其中一说是井田制。
  有关井田制的性质及经营方式,今天的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注1)
  孟子是井田制的最早论述者。据《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孟子曾经为“壤地褊小”的滕国设计了一个理想的治国方略,也就是井田制。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说的是用“井”字格,将土地分割成九个一百亩的方块,中为公田,外围八家为卿的私田。

  “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说的是用“圭”字格,将卿田以外的土地分割成八个五十亩,以为大夫的私田;再用“圭”字格,将大夫私田以外的土地分割成八个二十五亩,以为士的禄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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