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钱——古人那些惊人的金融智慧》
第54节作者:
北极豪客 朱由校闻听大喜,当下就决定把新年号叫做“天启”,铸了天启钱。不过,小皇帝的这个天启钱,与徐寿辉的那个,在“启”字和“宝”字上有明显的不同。
日期:2009-02-18 11:29
明朝中期以后的小额交易,用的都是铜钱,所以政府铸铜钱还是有利可图的,
那时候朝廷在各省都设立了钱局,铸钱给本省使用。只是各省的钱局,没有中央政府那么高的觉悟,铸钱纯粹就是图利,为了省原料,铸出的铜钱往往质量极劣。
官钱如此,民间盗铸的就更加不堪了,钱薄得一碰就碎。
文字轮廓都模模糊糊,拿在手里只勉强看得出有个钱形而已。
崇祯十二年(1639),内外战事吃紧,朝廷需用大量的钱,但是税赋已经很重,再加税已无可能,于是就在铸钱上打主意。
铸钱原料不够,崇祯皇帝就下令把内库所收藏的古代铜器都拿出来,交给宝源局铸钱。
但就这样也不够,只好大量掺杂铅砂,铸出的钱极薄,百文摞在一起还不到一寸高,掷地即破碎。
崇祯通宝的品类很多,钱背的文字也多达十几种。其中有一种,是背面铸了奔马图案的“花钱”,俗称“跑马崇祯”。
这个钱不大像是官铸的,很可能也是私铸的。
此钱一出,民间大哗,有人还编出了“一马乱、灭天下”的童谣,广为流传。后世有人附会说:“一马”就是指兵部侍郎马士英,因为他一贯排斥异己,不是个好东西。
也有人说,那是指李闯王。“闯”字,不就是一马破门吗?
明朝的末代皇帝崇祯,命中的克星的确就是李闯王。
崇祯即位后,因财政吃紧,做了一个裁撤驿卒的轻率决策,让米脂汉子李自成下了岗。
从此,这莽汉就加入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大潮中,最终把崇祯皇帝送上了西天。
其实崇祯一朝的阶级压迫,还不算最甚,起码比万历末年要好,而经济问题才是亡国的导火索。只不过历史学家在总经经验时,都不大从这个角度谈而已。
接下来,天下大乱,又是一个轮回。眼前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要推翻前一个农民起义建立的王朝了。农民领袖们都有问鼎中原的志向,李自成铸了“永昌通宝”,张献忠铸了“大顺通宝”,后来的孙可望跑到云南,也铸了“兴朝通宝”。
明朝终于在起义军围困北京城的隆隆炮声中灭亡了。
明亡后,清军入关,江南、闽、桂都有过昙花一现的南明小朝廷,其中福王铸了“弘光通宝”、鲁王铸了“大明通宝”、唐王铸了“隆武通宝”、桂王铸了“永历通宝”,使用寿命当然都不可能长。
“燕子楼头蝴蝶梦,桃花扇底竹枝歌。”明朝一切的繁盛,都随着秦淮河水流走了。
唯留下几个金陵名妓的韵事,稍稍能让人记住曾有一个王朝叫做“明”。
今天,若在秦淮临河人家推窗看,当年明月仍在。
不过还是叫人感叹——兴衰成败,何其速也!
日期:2009-02-19 07:59
明朝在惠民政策上可打最高分
在出版界掀起“明朝热”之前,可能有很多人对明朝的印象不太好——皇帝多半不像样子,又打大臣的屁股(廷杖),还有如狼似虎的东厂、锦衣卫,简直是太黑暗了!
这是从知识分子的角度看,而从民众的角度看,你会有新的发现。
明朝,是历代“封建王朝”中对赈贷工作最重视的一个朝代。我们要是不研究金融史,就不知道这一点。
赈贷的意义就是扶助弱势群体,是民本思想最具体的实践。大概因为朱元璋是贫苦农民出身的缘故,所以明朝始终对这项工作抓得很紧。
朱元璋尝过饿肚子的滋味,对穷人也就特别怜悯。
他在位时,两次下令,凡是遇到饥荒年景,各地政府要先开仓赈灾,后打报告汇报,可以先斩后奏。
老皇帝知道“一天不吃饿得慌”,也知道官僚机构办事磨蹭,所以他才有这样的措施。否则,没有朝廷发话,擅自开仓放粮,那是要论罪的。
由于救荒是一项例外工作,不能预先打入预算,因此用于赈灾的钱粮要有个来处。明朝的办法是,允许犯罪者交钱赎罪,也鼓励富户出钱赈灾,出得多的可以赐给官员身份。比如捐120石米或者150两银子,就赏给一个正七品的荣衔。
在明朝,动员富户出钱赈灾,是一项制度性的工作,舆论与行政动员双管齐下,这叫“劝借”。全社会大造出钱光荣的氛围,不由你富人不拿出钱来。
当然政府也不是强抢,而是让你灾年拿出粮食贷给穷人,丰年时再由政府出面,让借方还给你。
这等于借钱,借钱就要支付利息,明朝在这方面的制度设计很绝妙,就是把免去富户人家的劳役作为利息,借钱粮的穷人就不必向富户支付利息了。
借贷双方的合同,由官府出具,这就有了可靠的保障。
史书记载,从朱元璋时期起,富人参加赈贷就成为“常制”。
在古人那里,是非,情理,就是如此简单。没有哪个富人以“自由权利”为由,抗议政府强迫赈灾。
赈灾的粮食是需要提前储存的,明朝设置了专门的预备仓,每个县四处,由民间有德望的老年人管理。
不过到了宣德年间,这个预备仓制度就开始废弛,虽经几次整顿,到万历年间还是名存实亡了。
废弛的原因是,预备仓的粮食来源,是需要下功夫去动员的;发放赈贷粮,是需要做大量调查核实工作的,都很麻烦,县官们懒得做。久而久之,预备仓的粮食就不进也不出,只放在那儿让鼠雀去消耗了。
农民皇帝制定的为农民着想的政策,在庞大的官僚机器里,就这么给“消化”掉了。
百姓不决定县官的命运,所以县官也就不关心百姓的命运——封建社会的“不民主”,其实质用这一句话就全概括了。
基层阳奉阴违,中央还是有心把事情做好的。
预备仓制度废坏以后,明朝中央对这方面的工作并未放弃,而是不断在修补,陆续又设立了“济农仓”、“义仓”、“两利仓”和民间的“乡会仓”,作为备荒粮仓。
赈贷方法也有所改进,储备粮食不再像过去那样封起来不动,任其损耗,而是经常收放循环。对贫民的情况事先做好摸底工作,分出“极贫”、“次贫”等级,遇到灾年,就按名册发放,避免临时拥挤到一起、难以甄别。
虽然是磕磕绊绊的,但这些事情还是一直在做,这就相当难得了!
明朝的济农仓等设施,有的到了清初还在用,甚至有一直到咸丰年间还在用的。
明朝皇帝最爱民,这很出乎我们的意料,不过一想到朱元璋,就会觉得这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日期:2009-02-19 17:00
明朝对于借债利率,有法律的规定:凡放债或典当,月利率不得超过3分,利息积累到相当于本金,就不得再计利息。
同时还规定官员不得在自己管辖单位内放债,防止主管官员变相敛财。
豪强人家借钱给人家,若借债人还不起,不许未经告官就强夺借债人财产,或者抢夺人家妻女抵债(保护真正的杨白劳)。
朱元璋还对高级官员和王公贵族有特别限制,不许四品以上高官和皇亲放债,合法放债也不行,就怕他们以势压人。
由于明朝在借债问题上管理比较规范,所以很多资本金不足的商人都有机会借到周转资金,大部分商人的资本有十分之七八都是借来的。
——正因为利率较低,商人才敢于大规模借债做生意,这是两全其美的事。
明朝有好政策,放债促进了经济繁荣,这是积极的一面。
但是,政策毕竟是政策,再好的政策法规也要看人怎么执行。明朝民间的放债情况,并不都是温情脉脉的,弱势群体永远是被欺负的一群。
当时一般的豪强,放债一年,都是要收回一倍利的。借债人若还不出,豪强就霸占人家妻女,强抢人家田产。正统年间有地方官禀报说,这种情况“官府莫敢指叱,小民无由控诉。”
官府为什么不敢制止?
人家背后有更强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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