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6-27 15:02:23
入职88天/6月7日/周一/阴
新的一周,早上召开完部门例会后,我一直在思考如何与董秘L沟通处理这个事情,既然董事长已经对这件事情定了调,那我要做的就是执行到位,但从HR专业角度来讲,语气还是要有所收敛,从专业的角度来和对方谈,而不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发泄,在心里打好腹稿后,我拨通了董秘L的电话。
熊猫:“L总,你好”
L君:“你好,熊猫总,怎么样,你们董事长对我这个事情有没有说法?”
熊猫:“经过我们公司的研究,对于你提出的两个条件:第一让我们给你一个说法,通过您与董事长上次的短暂交流,我们发现你在沟通方面不能压住阵,同时在出现这样的事情后,从你身上看不到董秘危机公关的专业能力,而你更多的是在发泄情绪,让事情往坏的一面你发展,所以,我们感觉您与公司董秘职位的要求有一定差距,这就是给您“逻辑上说得过去”的答复;第二你提到的赔偿问题,我们双方未签订任何协议,也未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在没有明确双方的劳资关系或准劳资关系之前,我们也有权利不录用你,当然,你的选择必然也是存在风险的,我还请你能够理解明白。”
L君:“好,我明白了,那就是你们董事长很牛,你们就等着吧”
熊猫:“L总,我们公司有专门的危机公关团队,你如果要闹我们会一直奉陪你;但我请你想清楚,如果你做的事情违法了,我们的律师可以告你污蔑或诽谤,如果因为这件事获得经济损失或牢狱之灾影响你的职业生涯,我只能表示遗憾了。”
L君:“好吧,再见”
与L君通话结束后,对于后面到底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无从知晓,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小心再小心,多去百度搜索一下有关公司招聘的情况,若真出现不良帖子请网络公关公司进行及时处理。
自从上次与部门的SYX君发生冲突以后,大家的关系似乎变得越来越融洽,我也适时把一些部门发生的问题抛出来与大家分享,以满足大家八卦之好奇心;我把与董事长在xx酒店的事情给老员工S君进行了沟通,他告诉我没有关系,老板就喜欢这样有个性的人,并安慰我不要多想,继续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我把与董秘L的事情与大家沟通后,大家都比较吃惊董事长的态度,同时他们也都赞成我用专业的手段向董秘L表达我们的态度。
后记:作为职场人,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遇到董秘L君的事情,在这里我给大家说一个方法来规避自己换工作的风险,再与准聘单位达成录用意向后,自己拟一个《录用意向协议书》或者《承诺书》一式两份作为法律材料,在其中至少要明确以下几个内容:
1、说明经过双方的充分沟通和协商已经达成录用意向;
2、约定劳动者到岗的具体时间或时间范围;
3、约定如何劳动者没有按时到岗的违约责任;
4、约定用人单位违约的责任;
5、说明此承诺书或协议的法律效力;
6、说明协议生效和作废的情形;
7、其他
相信有了这份承诺书,双方心里都会有底,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可能不愿意与一般职员签这个东东,这就需要劳动者巧舌如簧的沟通技能了。
日期:2010-06-27 16:51:21
入职90天/6月8日/周二/阴
上次在xx酒店给董事长推荐的工程类高管J总,今天又把他约到了公司进行最终的沟通,主要是沟通职位和待遇等核心内容。
J总和董事长谈的比较顺利,基本已经确定下周可以入职,入职之前把有关的合同协议可以先办,通过高管这段时间的面试,我在面试成功后都会和高管先签订劳动合同,为了避免出现双重用工,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为劳动者本人进入企业的日期,这样,双方从心理上都有了约束;对于有些公司提供住房的高管,我还专门弄了一份承诺书,作为准聘前双方的约束。
下午xx部的领导决定不录用试用期的R女孩,R女孩的职位是文秘,由于董事长用人的策略是“相马不如赛马”,于是这个文秘岗位选择了3名女孩同时试用,实际上我本人不适很赞成这样的做法,一是对人才伤害比较大,二是公司试用成本也会增加,三是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但这个观念在董事长心中已经根深蒂固,只能慢慢的改变。
R女孩在人力资源部哭哭啼啼,说到了很多理由和问题,部门S君努力做着思想工作,最终算是把这件事情处理完了,部门的Y君和X君都向我诉说了公司赛马这种做法的不科学性,但对于我去改变董事长几十年固有的用人方式那是难上加难,但在我心里已经有了另外一种方法去推动董事长想法的改变,那就是可能出现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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