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放的生命——从黑道大哥到著名作家》
第15节

作者: 作家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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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原谅我搞笑的言辞,真的,我当时真的失态,毕竟,在每个男孩子的心目中,都有一种当英雄的渴望。那时侯我正迷恋于金庸古龙所营造的武侠世界。我不得不承认,此时的正发不再是单纯的正发,而是变成了活生生的小李飞刀,变成了杨过了。
  “打架之后,丨警丨察会不会抓你去公丨安丨局?特别是拿刀砍人了之后。”我忍不住继续问道,这也是我极度关心的问题。虽然男孩子人人都渴望当英雄,但却更害怕坐牢。
  “基本上都没有报警,毕竟都是混混之间开仗,谁的屁股都不干净。报了警,自己也讨不了好的。当然如果是事情闹大了或是搞死了,公丨安丨局才会主动出面来管。”
  “哦,这样啊。”


日期:2010-01-13 21:27:14

  “我觉得出来混,其实有一点很多混混都没意识到。那就是知识的重要性,毕竟,混混都是没有读什么书的人,毛主席都说了嘛,知识越多越反动。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混混读的书越多,那肯定就越加厉害。我虽然也没读什么书,但我那是因为家里穷,没有能力供我读书,但是我这些年通过学围棋,也悟到了一些知识的重要性,毕竟,围棋是要讲智慧的。”正发边说边往自己的嘴里扔了一颗花生米。快活地咀嚼着,似乎是发现了世界上存在的某种真理。

  “比如说?”他的这个混混要懂得知识重要性的道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因此非常好奇。
  “比如说,你如果懂得法律知识,你就知道。未满十六岁的是未成年人,杀了人都可以不付法律责任,知不知道我为什么红得那么快。那是在一年前,我在电影院看电影,碰到了农和村的大混混蔡狗子带着一群人也在看电影,他们见我一个人,就找我要烟抽,我当时给他们一人打了一铺,这家伙却还要叫我买一条烟。M的实在是欺人太甚,我不干,他们一群人就上来围着我打,当时我被打急眼了,就抽出刀子将他连捅了九刀,蔡狗子可是农和的一霸,岂肯罢休。他们是气势汹汹,到处找我,说要找我报仇,要逼我赔钱,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惊动了公丨安丨局,后来公丨安丨局找到我家来了,把我带走了,不过我没事,关了一阵子罚了点钱就把我放了,因为我未满十六岁,可以不负法律责任,何况蔡狗子是在公丨安丨局是有案底的,我没有案底,再加上当时的事确实是蔡狗子先闹事。是先有过错的一方,哈哈,我捅了东海的大哥级人物。但又不坐牢,想不红都难啊。走到哪里人家不喊发哥才怪。你喻似超以后要想混出头,很简单,只要看到谁最有名气,只要他先有过错,你拿来着刀对他连捅几刀保证轰动东海。而且还绝对不会有事,因为你还是未成年人嘛。哈哈,哈哈。”

  他后面的话当时可能是在和我开玩笑,但是他不知道,这无心的一句话,却几乎影响了我的一生。事实上当时我也不知道。当时的我只是内心一动,有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脑海中甚至出现了我拿着一把刀,向一个前呼后拥的大哥连连捅去的情景。

日期:2010-01-13 21:39:43

  “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正发笑着打断了我的走神。
  “为什么?”
  “我不是每个人都帮的。今天之所以会帮你,是因为我瞧得起你。”
  “瞧得起我?为什么?”我确实对这个问题感到非常好奇。
  周正发放下了酒杯,又往嘴里扔了一颗花生米,笑道:“还记得吗,放假时有一次你到我家里下棋,我家里条件很差的,但你进来之后眼神没有一丝鄙视之色,后来吃中饭的时候,家里就只有一碗干饭,一盘腌菜,我都不好意思,你却吃得津津有味。这充分说明你是一个没有架子的人,没有等级观念的人。而且我看得出来,你并不是伪装的,你的态度发自你的内心。我觉得你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正发这么一说,我倒是记起来,正发家确实很贫困,住在农场五六十年代的旧平房里。家里除了几张桌椅两张床就什么东西也没有了。我曾听一些棋友说过,说正发的父亲原来在农场坐牢,出狱后就在劳场当了工人,在农场,这叫做就业人员,在东海监狱农场绝大部分人都也自干警家庭,一般就业人员家庭是被人瞧不起的,不过我的父母也是农场的工人。只是并不是就业人员。由于也出自草根底层,所以我从小就没有什么等级关念,没想到却是这个原因,让正发对我极有好感,以致于今天帮了我这么大的忙。

  正发继续道:“其实一个人值不得交,只要观察他所做的一件事就够了。虽然说并不完全正确,但是基本上也是八九不离十。俗话说,一次不忠,百次不容。一个人只要第一次产生了对你不利的念头和行为,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只看了你一件事,就知道你是值得交的人。哈哈,知道吗,喻似超。就是因为这个我才愿意帮你的。”

  世事洞察皆学问,人情冷暖即文章,读书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这世上也有很多不读书的人,所取得的成就不亚于读书人,因为他们已经做到了世事洞察,读懂了人情冷暖。年纪仅比我大两岁多的周正发,可能是因其家庭的原因,显得极其早熟。这让我完全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日期:2010-01-14 09:59:26

  我举起酒杯:“正发,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不但帮了我的大忙,还教了我很多东西。 所谓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句话用在现在一点都不夸张。你这个大哥我交定了,虽然我不在外面混。但是只要你说要和谁干架,只要你喊我,我怎么都会尽一分力的,虽然我只能凑一个人数。”
  “好兄弟。”听了我这真心实意的一番话,正发非常感动:“我相信你能说到做到的。但我不会害你,你是读书人,好好地读你的书。有人欺负你。你就来找我。或是报我周正发的名号。其实我很羡慕你啊,兄弟,我真是很想好好读书的,不想在外面混。可是,唉。来喝酒喝酒。”
  虽然正发他不说,但我还是知道,他有很多心事。我也不太好问。就只有陪着他喝酒。
  那一天,我生平第一次喝醉了,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家。一回到家里,什么话也没有说,什么书也没有看,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半夜时分,我做梦了,梦到了程佳洋和我在接吻。接着却又梦到我提着一把砍刀在疯狂的砍人。再然后,我跑马遗精了。

日期:2010-01-14 11:41:11

  很快,暑期过去了,我上了高二,新的学期开始了。
  亲学期才过了几天,一中就发生了一件大事。而这件大事的第一男主角,居然是我!
  那天中午放学。我和班上的几个同学下了教学楼之后,有说有笑地往校门口走去。
  快接近门口的时候,我们就见一圈人都在门口站着。都穿着花衬衣,嘴里叼着烟,目光不停地扫过从一中放学的人们。一看都是混混。
  我注意这群人中,有一个人在最中间,虽然个子很矮,但有一种浓重的杀气和戾气,在一群混混之中显得格外不同,那几个混混穿的是球鞋,但他穿的是一双拖鞋,构造出一种另类的老大派头。
  “这谁呀?”

  “你不认识,这是什么林国斌啊,听说是在东海道上赫赫有名的混混。”
  “是吗,他们这是干什么?”
  “还能有什么好事呢,听说他们专宰咱们一中的学生,看来又有人要倒楣了。”
  “快走快走。”前面有几个同学边议论,边低头边加快了步伐。
  听到我前面同学的议论。我不禁又多看了那个矮子几眼,虽然他们并没有指出他们议论的是谁,但我敢肯定他们议论的就是他,原来他就是东海有名的大混混林国斌。

  这个什么林国斌,后来有一次碰到正发曾听正发说过,据说他是平桥村人,有一个绰号号称“打遍农场无敌手”。当时谈到他的时候,正发很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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