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当面予以澄清:“第一,加班是由各车间、各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后才统一安排进行的工作,并不是谁想加班多长时间,就可以自行决定的,加班时间的决定权实际上在管理人员手中,不在员工个人,因此,总体上是完全可以得到控制的;第二,确实有一些员工为了完成手头上的工作而不得不自觉地稍稍延长加班时间,这类行为是以完成手头上的工作为前提的,属于可以理解的正常行为,达到10分钟给他们计算加班费也合情合理;第三,即使个别计时员工临时出现这类混工资的现象,也只是特例,就算让他们混了10分钟加班,又有多大‘油水’?水至清,则无鱼,凡事不可能做到完全彻底的,相信大家吧”。
政策调整之后,起初,基层员工兴高采烈地面对这一调整,感激公司领导从谏如流。慢慢地,随着这一规则的推行,反而出现了新的不平衡,下一次员工座谈会上又有人提出一个更为尖锐的问题:“迟到1分钟,要扣除1元的工资,还要扣除当月全勤奖,为什么滞后1—9分钟下班,却又不计入加班时间呢?看来,政策还是不合理,最好是一步到位调整到以‘分’为单位计算加班费”。
得寸进尺是国人的习惯,这一问题的提出,实在让管理层哭笑不得!看来,我们的政策既没有治标,也没有治本,好心好意与时俱进,试图满足大家公平公正的诉求,却引来了并不知足的效果。
俺有些恼怒了,当众反问:“如果这么计算,那么,员工上下班途中耗费的时间也是为了工作,是不是也要考虑将这些时间也计算到工作时间内或算作加班呢?”。
有员工嬉皮笑脸地回答:“那样更好!”。
股东们一言不发,露出难看的脸色,俺赶紧灭火:“个别人斤斤计较到了荒谬的地步,如果提出这样的要求,只能让这些人去国企,或者去找‘劳动法’领工资了!”。
面对俺的强硬口气,会场出现了暂时的静默,俺接着开口:“凡事有个度,不可走极端,越过了这个度,就会变得荒谬,计较太多,会适得其反。我们可以承诺:第一,如果有哪一家企业做到这样,我们决不落后,马上会仿效;第二,个别人可以换位思考,如果你是老板,你是不是可以做到如此?第三,如果以‘分’为单位计算加班,有谁想到过:需要多少人来计算考勤,需要增加多少管理成本?”。
没有人站出来应答,俺自作主张地宣布:“今后,废除以打卡时间计算加班的做法,将考勤卡上的时间只作参考,统统以申请加班时间,结合部门统计上报的实际加班时间为依据,有疑问的员工,可以去找直接主管和厂长核实”。
矛盾暂时转移了,接着,HR部门与财务共同制定了一个加班费统计汇总流程,形成了车间/分厂统计上报,HR部门监控复核,财务终审把关的计算方式,从上至下控制加班,从下至上统计汇总,出现疑问由部门主管解释,从此,这类始终在加班时间上得寸进尺、斤斤计较的现象再也没有出现过。
事后反思:员工之所以在加班时间上如此计较,其根源一是出于他们争取更多利益的本能,二是源于公司的政策,源于计算方法上一直是以考勤卡上的时间作为计算加班的依据,让他们有了计较的空间,而改变了计算方法,以申请加班时间和实际加班时间作为依据,将考勤卡只是作为参考资料,如同釜底抽薪一样,目标的消失,让计较的员工没有了计较的对象,变相地解决了过分计较的问题。
日期:2012-02-10 09:42:51
【06】企业内只有为利益服务的民主
家具厂两名生产组长虽然任劳任怨,能够出色地完成自己份内的活计,却没有能力带领全组20多名员工共同创造良好的业绩,无论是团队成员个人能力的提升,还是整个团队的总体业绩,都不能达到厂长满意的结果,导致这个车间与其它车间的产能和产量对比起来,同时处于“拖后腿”的失衡状态,于是,厂长与HR主管商议之后,将他们调到了独立于生产之外的质检部门。
空出了两个组长的位置,按企业规定的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这一需要立即填补空缺的基层职位,只要经过车间主管提名,厂长签字核准即可马上得到任命。可是,车间主管“从谏如流”,广泛倾听群众的呼声后,别出心裁地向厂长建议,希望破除长期以来的“任命制”做法,采用先自荐、然后民主投票的方式选出两名新的组长。因为这一做法不符合企业规定的任免流程,在公司内也属于史无前例,厂长不敢擅自做主去尝试改变游戏规则,于是,来到俺的办公室内,请示是否可以首开这个先例。
厂长刚一落座,俺就问他:“这些人是不是想造反?”。
“此话怎讲?怎么一下子上升到造反的高度了?”厂长一头雾水。
俺没有回答他的反问,而是接着问他:“什么是民主?什么是企业内的民主?”。
厂长露出愕然的神色……
“俺今天就开导你一下吧!”面对厂长的不解,俺耐心地回答:“第一,从理论上讲,民主确实是一样好东西,但是,纵观上下几千年,哪里有真正的民主?时至今日,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现,许多仁人志士津津乐道的所谓民主,目前仅仅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化、理想化的阶段,在社会大环境之下,民主常常成为独裁政客用作掩饰其独裁实质的美丽外衣,许多人打着民主的旗号招摇撞骗,似乎他们就是为民请命的救世主一样,以宣扬民主捞取政治资本,蒙骗众人对他们支持和盲从,而一旦登上宝座,其独裁的本性便暴露无遗,这就是目前真实的社会大环境之下的民主,大的环境没有改变,企业岂能独善其身地玩起民主的游戏?第二,企业是经济组织,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根本目标,为了这一目标,企业管理上的许多做法一直都在模仿和借用军事化、社会化管理的经验。特别是人事任免方面,根据我们的国情和国人的特点,在目前的环境下,注定了下级对上级负责才是达成目标的最佳组织保证。下级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的意图,保证经济指标不打折扣地完成,才能为上级创造出显目的政绩。这就涉及到如何用人、用什么样的人之类的敏感问题,一般情况下,在上级看来,只有自己任命的下属才会听命于自己,才会真正对上级负责,才会对上级惟命是从,才会为了上级确实的目标去拼命到‘舍得一身剐’的地步。我们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企业内常常见到的‘一朝天子一朝臣’之类的现象,就是上级出于为了保证自己的政令畅通无阻的心理,不得不优先选用对自己绝对忠诚、绝对负责的下属所采取的、本能的组织行为,说到底,这也是一种利益行为;第三,如果通过自荐、民选出来一位完全站在‘选民’立场上,充分代表‘选民’利益,时时与企业争利、与股东计较、与上级作对的下属,你如何面对?那时你再撤掉他,就显得被动了,会被众人骂你‘扼杀民主’,而不撤换吧,你又如何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所以,在目前的环境之下,还是只能通过‘任命制’解决问题”。
厂长似乎心有疑虑,说话吞吞吐吐:“这样……一来,企业内……难道就不能……有真正的民主了?”。
“大错特错!”俺立即接上来:“任何形式的民主,都是有前提、有范围的,我们可以看到,共产党宣传‘民主集中制’,有一句精典的解释‘民主是基础,集中是前提,在集中的前提下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高度统一’,说明了无论让你多么民主,甚至可以放任你胡说八道,但最后还得由领导来‘集中’,也就是由上级来决断,这就是前提;至于范围,凡属涉及到方向,涉及到机密,你想民主也不可能,所以,范围一定也是有限的,而不可能无限地放开”。
“扯远了,还是就事论事吧”俺喝下一口茶水,将话题转移到企业内部:“公司内,我们经常召开员工座谈会,听取大家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这就是民主;员工对上司的处理不满,通过畅通的正常渠道得到申诉和解决,这就是民主;工作中遇到难题,团队之内献计献策,集思广益,这就是充分发扬民主”。
厂长插话:“经济上、人事任免上为什么就不能尝试类似的民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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