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们回到了更早的“原点”,那个“阴”与“阳”,最初交会的刹那。生命的灵光乍现,我们又重新孕育,重新长大,成为另一个人生。
一位罹患严重忧郁症,而接受电击治疗的妇人,控告她的医生,要医生赔偿她十年的生命。
“当我做完电击,丈夫走过来,我吓一跳,他怎么突然老了那么多;接着儿子也来了,我又吓一跳,这个大男人是谁?他长得那么像我儿子,可是我的儿子才六岁,他怎么看来有十六岁。等我走到镜子前面,我更吓哭了,镜子里的我,为什么那么老?我脸上怎么突然添了那么多的皱纹?”妇人接受电视访问时哭诉,“我一下子失去了十年的记忆,过去十年间的事,一点也记不得,我的生命等于空白了十年,我失去了十年的生命。”
“问题是你确实活过了那十年啊!”记者反问。
“可是我不记得,不记得对我来说,就等于没有活过!”
她令我想起去年在报上看到的一则新闻。
一位住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安妮·沙比罗太太,自从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号,肯尼迪总统遇刺的那天晚上中风昏迷,直到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四号,居然奇迹一般地苏醒。
“肯尼迪被刺了!”她一醒过来就说。然后想到她最爱看的电视节目,“我要看《 我爱露西 》。”
“《 我爱露西 》二十一年前就播完了。”她的儿子说,“露西也早死了!”
她吓一跳,看看自己的儿子,发现那个十八岁的大孩子,已经成为四十八岁的中年人。
直到她的丈夫颤悠悠地赶来,她才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也才知道自己已经由昏睡时的五十二岁,跨过三十年,成为八十二岁的老人。
“多么难以置信,我只觉得自己睡了一觉。”她摇着头说,“对我而言,今天还是一九六三年。”
跟前面这位老太太比起来,最近《 读者文摘 》上约翰·派克南( John Pekkanen )报道的一位年轻人提姆就幸运多了。
当提姆驾车失事,而造成脑干淤血之后,神志不清了五个月。然后有一天,当他母亲问他家里的电话号码时,他居然说出了二十年前的电话,那时他才五岁。
渐渐地,他想起六岁时的电话和朋友,又想到七岁时一起玩的小女生。
提姆开始玩他小时候的卡车、士兵和超人玩具,连说话的样子都像个小孩儿。
他重新学写自己的名字,学穿衣服,刷牙和吃饭。
他终于回到了中学的岁月,想要交女朋友,也再一次表现了叛逆期的火爆脾气。
五年后,提姆回到大学。他的肉体、生命和生活的经验,又重新聚在一起。
想起最近和名画家马白水老师一起吃饭时,马师母说,现在马老师变得不知道怎么坐公车、搭地铁了。
“我现在都得带着他,好像带个八十多岁的老孩子。”看来还很年轻的马师母笑着说。马老师也直点头:“可不是吗!让她牵着走,这叫妇唱夫随。”
“可是马老师明明还很硬朗啊!说话还那么幽默。”我说。
“是啊!他只是忘了六十五岁以后,来美国学到的东西。”马师母说。
也想起不久前一个学生对我说的“家事”——
“我爸爸突然得了健忘症,也可以说是老年痴呆。我和弟弟坐在他面前,他居然不认识。还问我们姓什么。然后大笑说:‘难得,难得,全是本家。’又转身叫我妈:‘你怎么不为这两位张先生介绍介绍?’”学生说,“可是,当我妈拿出我们小时候的照片,他就认得了,指着照片对我们说:‘来看看!这是我的两个儿子,一个六岁,一个七岁。’”学生哭丧着脸,“只怕再过一阵子,他连我妈都不认识,只能认得我祖母的照片了。”
我常想,我们的脑海,会不会就像个仓库,愈早堆进去的东西,存得愈久。有一天,仓库不堪用了,我们开始往外搬东西,愈是摆在靠外面的,愈先搬走。我们也就一步一步,退回童年。
我也常想,当我们的仓库搬空了,是不是就回到最初的胎儿时期?我们由不再会认路、不再会穿衣吃饭,到不再认识亲人。我们仿佛重新回到母亲肚子里,那个小小的宇宙之中,在羊水里漂浮。
然后,我们回到了更早的“原点”,那个“阴”与“阳”,最初交会的刹那。
生命的灵光乍现,我们又重新孕育,重新生长,成为另一个人生。
也想起卡缪在《 异乡人 》那本书里,透过主角说的“我牢记不忘的生命就是今生”。
还有那位接受电击而丧失记忆的妇人的话——
“不记得对我来说,就等于没有活过。”
我发现生命最充实的时刻,不仅是最有成就的时候,更是最有记忆的时候。
当我们往回想,可以想到四五岁时的画面;当我们往近处想,可以记起前两周认识的朋友和今天早餐吃的东西。我们就拥有了整个的生命,不论实质,或是感觉。
所以,我最近一边仍然往前冲,一边常常往回想,想我初恋的小女生和中学的老同学,也想想刚入社会的人与事。
想一遍,就是重新活一遍,就是实实在在地感受生命。免得年轻时不想,到老来又渐渐遗忘,最后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原点。
多堪咀嚼的生命的滋味啊!在记忆中那么真实地呈现!
再年轻一次
多么有幸啊!中年以后,再年轻一回。把几十年来要讲没讲的,一股脑儿地倾吐出来,然后说:“不负此生!”
接到高中老同学的信:
寄上近作,共八页,有不妥之处,包括文题,请费神代为改正。川端康成曾说:“自大战后,即落入日本自古以来的悲伤中。”我自重新执笔写作以来,似乎也逐渐掉入台湾人久远的悲伤中。为了要捕捉那逝去的影像,过度专神,常无法入眠……
放下信,感慨良多。想到三十年前同窗时,他的豪情与才气,想到去年重逢时的彻夜长谈。他的辞锋仍健,但是豪气不再了,代之而生的,是满腔的愤世嫉俗。
“你这些年,读了这么多书,有那么多看不惯的事,何不写出来?发泄发泄!别让你的笔生锈了!”我对他说。以后每次通电话,也都怂恿他动笔。
终于在年初,接到他的一篇短文,我马上打电话去赞美,并催他继续。果然,不久又收到两篇。我再去电:“你的笔没锈,愈写愈棒了!继续写!有一天出本书,保证轰动!”
文章愈来得多了,而且从邮寄改成传真,有时早上天刚亮接到一篇,晚上又收到两篇。他真像是久久未曾使用的水龙头,一下子被打开。那几十年积下的灵感和愤懑,竟喷射而出。
他的文章确实是充满愤懑的,如同信中说的,逐渐掉入台湾人久远的悲伤中。他从大学毕业、留学英国,又转到美国,考取律师执照,并在纽约成为中国城著名的律师。却也在这二十年的漂泊之中,积压了太多的感伤。恨国、恨家,也爱国、爱家,爱这块他生长的土地。
他的文章是辛辣的,如同法庭上的词锋;情感是激烈的,仿佛重拾了他的少年情怀。我一篇篇读着,像是展读他火热的灵魂。
多少才情高旷的作家、诗人,进入中年之后,创作就停顿了。他却相反地,表现了如同少年人的勃发力。
令我想起周腓力,在封笔许久,美国打拼多年之后,重拾旧业,写成的《 一周大事 》。发表时,真是技惊四座,立刻捧回文学大奖,而后也是佳作连连。
我发觉我们这受尽升学压力,小时候吃完晚饭,还要背着大书包,抱着《 图解算术 》去补习的一代,因为由小到大,都在与升学挣扎,竟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火热的少年情怀。
而那情怀,是每个人都该有的啊!
就像是埋藏在深土的种子,它们也要萌发。一朝见到阳光,它们会生长得比“浅土”的种子,更高,更大,也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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