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妥协——体制内的无奈,80后法官的蜕变历程》
第21节作者:
桂公梓 日期:2010-02-20 10:07:57
下午我向郭院长汇报了案子的庭审情况。听完之后,郭院长很满意,说:“控辩双方对事实都没有异议,很好。那这个案子就可以定了。”
我提醒他说:“可是邢勇的精神病问题怎么解决啊?”
郭院长说:“管他什么精神病!他又不是完全疯掉了,我看他走路说话都挺正常的。就按照正常的来判!”
我有点心虚,说:“可是,按照法律规定,这一块是需要专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
郭院长端起面前的紫砂壶,吹了吹浮在表面的茶叶,滋溜了一口,轻叹一声,对我说:“小桂啊,你们这些年轻人,有学历,有能力,有干劲,我很欣慰啊!但是,你们书读的多,就容易读死了,不能读死书啊!不要盯着法条不放,那不就成了书呆子了吗?不能死板,要会变通!”
郭院长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看了我一眼,又滋溜一口茶,继续说道:“是吧?我们法官不光要讲法律,还要讲政治!我们判案子不光要看法律规定,还要看社会效果!邢勇这个案子,杀人分尸,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恶劣,主观恶性深,民愤极大啊!最高院院长王胜俊不是说了吗?判不判死刑,要以人民群众的感情为标准。你看看昨天下午门口闹的,人民群众都希望判他死刑,那我们就要判他死刑!不然怎么让人民群众满意啊?要记住,我们是人民法院,是要为人民服务的。”
我想说这个案子还有一些疑点没有搞清楚,比如死者的骨头没找到,还有我心里关于邢智的那个不停涌动的想法,但都没说出口,因为我知道多说无用。领导这么说了,就是要这么定了。这不是商量,是命令。用这样教育的口气,还算是客气了。
我说:“那……精神病鉴定不做了?”
郭院长往椅背上一靠,说:“做什么做啊,犯罪时精神正不正常还不是我们说了算吗?转眼都要过年了,赶紧在年前把判决下了,各方都满意。过几天就要召开两会了,这个案子肯定有人大代表要提,判的不好我们会很被动。把判决书写好喽,别有瑕疵,要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日期:2010-02-20 10:10:38
22
从院长办公室回来,我把老查和孙芸召集起来,把郭院长的意思说了一下,让合议庭复议。
孙芸说:“复议什么啊,院长都发话了,就按院长的意思办呗。”
老查说:“嗯,程序还是要走一下的,毕竟分管院长的意见不能作为法定的定案程序。小潘你做个合议庭笔录。我和孙芸都同意郭院长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我说:“你们不觉得这个案子不是很踏实吗?到现在骨头都没找到呢。”
孙芸说:“哎,找不到尸体的案子多去了。口供和证言对上了不就行了么!再说了,还有那么多物证呢。”
我说:“我有个想法,我觉得邢智很可疑啊。”
孙芸白了我一眼,说:“可疑你个头!别瞎想了,院长都帮你判决了,你还有胆子不按照院长的意见办啊?”
我没那个胆子。所以晚上我呆在办公室里加班写判决书。
写判决书很容易,但想写一份表述清楚、说理充分的判决书,很难。尤其在事实本来就不清楚,理由也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就更难。
我就这么为难地对着电脑字斟句酌。小双过来陪我,坐在一边,捧着一本书安静地看。
一开始写得很顺利,事实部分很清楚,证据似乎也足够充分。写到“本院认为……”的时候,我卡壳了。怎么避开邢勇的精神病问题呢?我很是发愁。毕竟鉴定是清清楚楚的,要拿什么证据说他犯罪时精神是正常的呢。现在的判决书都是要上网的,尤其是影响这么大的一个案子,肯定不能出一点问题。院长也说了,两会将至,法院工作向来都是两会的重点议题。这几年信访矛盾日益尖锐,法院在两会上也备受压力,整天工作忙忙碌碌却得不到好评,如果判决再出点问题就彻底歇菜了。虽然说人大代表基本上都是法盲,但是网民们还是卧虎藏龙的。判决有一点表述不合理的地方,难免会被抓住拿来说事。
说起人大代表我就头疼。人大代表们对法院的印象从来都没有好过。这些人大代表有农民企业家,有物理学教授,有房地产公司老总,有三八红旗手,就是没有一个懂法律的。他们三天两头地把亲戚朋友们的官司转到法院来督办,并且严肃认真地要求我们按规定时间办理并汇报——尽管他们连违法和犯罪的界限都搞不清楚。经常有老总愤怒地指责对方的合同迟延履行是犯罪行为,要求我们判其入狱劳改。我们只好毕恭毕敬地表示歉意,告诉他们这个要求我们真的很为难哪。
问题是,他们交待来的案子,院长还必须特别重视,毕竟院长是人大选出来的。案子到我们手中的时候,已经经过层层批示:“请按人大代表的要求,依法办理。”——我们很疑惑,因为这里有个问题是:人大代表的要求基本就没有依过法啊。领导教育我们说,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我们当然要按照人民的意思来办。人大代表说我们公正,我们就是公正的;人大代表不满意了,我们就是再公正也是不公正的。
日期:2010-02-20 10:12:06
于是我们迫不得已要伺候好这些号称代表人民的名人们,向他们汇报,听他们训斥。有时候我感觉很屈辱,这不是我曾经理想中的工作,法院不应该沦落到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我们的法院没有尊严?因为法院自己都没尊重过自己。法院一旦向行政低头,向权力妥协,而不是只对法律负责,那法院就已经堕落。不管是政府的轻慢还是人民的唾骂,都是我们自找的。自己打扮成风尘女子,还怎么能抱怨别人的轻薄?
有时候我想,当初还不如去类似宗教事务局、九三学社之类的单位,工作就是喝茶、看报、上网、饭局,干的少自然错的也少,每年开几个务虚会,编一些业绩,领导也满意,老百姓也没什么好骂的。轻松自在,工资也不少拿。或者干脆去外企,累就累点,苦就苦点,反正年轻,比现在赚的多得多,能学到的东西也多得多。年轻人在机关里除了酒量和心计其他真的学不到什么东西,连拍马屁都是要看天赋的。机关是适合养老的地方,死气沉沉,杀机四伏,一年能让人老掉五岁。
我常常为此后悔不已。当初义无反顾地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实现所谓的自我价值,准备将自己贡献给中国所谓的法治。但是在这里,我经历的一切都跟我原先所想的大不一样。于是理想在这里破灭,原则在这里颠覆,信仰在这里倒塌,热血在这里冷却。我曾经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痛恨他人轻易的妥协,几年过去,从小桂变成新人口中的老桂,我不得已接受现实,将所有的棱角渐渐磨平。有时候静下来思考,不由地觉得这样的生活强悍得可怕,毫不讲理,把所有的人都变成生活需要的样子。我看看身边的这些人:三十多岁的同事、四十多岁的同事、五十多岁的同事——我一眼就看光了我的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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