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妥协——体制内的无奈,80后法官的蜕变历程》
第18节作者:
桂公梓 下班后我留在办公室写开庭提纲,小双出去买了盒饭回来。她把自己那份的肉全部挑给我,然后端着饭盒坐在电脑前,边吃边看韩剧。
吃盒饭的时候我上网逛了逛。话说我们院有一支精锐的网络阅评员队伍,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5—毛—党。这支队伍由每个部门选派一人共同组成,一般是比较年轻又热爱上网的同志。我们庭的阅评员是我。当初我主动报名当5—毛—党,完全是因为可以分配到一台笔记本电脑,并且装备无线网卡。在普遍不允许上外网的法院里,这是多么大的诱惑啊。
享受了权利就要承担义务。宣传处给我们的任务是巡视各大门户网站和论坛,发现有对涂城法院系统不利的言论时立刻汇报,并在必要时按照领导指示跟帖,混淆视听,以便蒙蔽不明真相的群众,达到引导舆论走向的目的。
我很不乐意干这个事情,一方面因为平时的工作已经够忙,听的抱怨和牢骚也够多,以至于看到“法”字就想绕道,实在没有心思再去主动搜索和追究谁谁在网上发表了敌对言论;另一方面我很珍视自己的ID,实在不忍心违背自己的价值观去说一些和内心想法背道而驰的言论,而被一群其实跟我持相同观点的网友鄙视和唾骂。所以我一般选择保持沉默,把自己的卧底身份隐藏得很深,不时还发表一些迎合愤青口味的论调,以获得广大网友的信任。每次看到帖子里众人大骂5—毛—党,我也会落井下石地踩上一脚,但心里着实很委屈——别说5—毛了,我一分钱也没领到过。
其实从法院的角度来说,这实在是无奈之举,很多时候事情明明做的对,上网后却被千夫所指。不论理直理屈,相比作为国家机关的法院来说,当事人总是更容易争取到舆论的同情和支持。只怪法院平日不注意积攒人品,不被信任,口水战中未免身处弱势,迫于舆论淫威,只好被动还击安插卧底,企图防患未然,以争夺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话语权。遗憾的是保密工作没有做好,以至于不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适得其反。特务是极易遭人愤恨的,于是如今5—毛们成了法院和政府机关做贼心虚的铁证。
近来社会事件频发,每个热点讨论帖里都可以看到同志们兢兢业业的身影。只是他们的智商着实让人担忧,太过天真单纯,丝毫不善于伪装,习惯于一出场就锋芒毕露。所以往往刚一露头,还来不及振臂高呼就被众人识破,扒了马甲游街示众百般羞辱,一个又一个的ID就这样接连夭折。声讨5—毛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我在心痛之余也不免担惊受怕,生怕哪一天被人揭穿真实身份。好几次梦见身份暴露,蜷缩一隅遭人唾骂,我忍辱负重,只顾喃喃地说:“给我个机会吧,我想做好人。”醒来枕边湿了一大块,梦里泪落知多少。——所以说,做个不拿钱的5—毛—党,我容易吗!
日期:2010-02-09 21:34:09
宣传处给我们每个人都明确分了工,各自负责监视几个论坛。我的责任田是天涯和涂城在线,这也是我主动要求的,因为我平常就上这两个论坛。其他人一般要负责三、四个论坛,因此宣传处认为我的工作态度很不积极。
院里特地制定了一部《网络阅评员管理规范》。规范中说,如果论坛里发生了重大的舆情信息,而负责的阅评员没有及时发现,要通报批评。
于是每年年终考核都得优秀的我屡屡因为天涯上的帖子被通报批评。我很不忿,找领导评理。领导说,别人三、四个论坛都不出事,你连两个都管不好。
我说:“领导啊,那是天涯,天涯里的愤青比芳草还多。我点击的速度还没刷新的速度快,叫我怎么管得过来啊。”
领导大脸一摆,正气凛然地问我:“你为什么要点鸡?”
——所以说,不要把工作中的困难向领导反映,那只会给你带来更多的困难。
日期:2010-02-10 20:17:22
我登上涂城在线,进了社会杂谈版块,发现整个论坛都在讨论明天将要开庭的邢勇案。可以看出网民们情绪都非常激动,因为每个标题里的感叹号都比汉字要多。我看了几个,不禁感叹草根皆人才。
比如这个明显就是文丨革丨时期负责写大字报的:“邢勇:你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还有这个楼主我怀疑是从《知音》退下来的编辑:“如花女子惨遭千刀万剐 变态男友难逃法网恢恢”。
有论文写手:“从邢勇案论为什么不能废除死刑”。
有预言家:“邢勇不死,中国就完了。”
有民意代表:“99%网民支持邢勇被判死刑,请法律倾听群众的呼声!”
有民运领袖:“万人签名支持邢勇死刑(盖杂谈版第一高楼)!!!!!!!!!!!!”
我点进号称万人签名的帖子,这里果然异常火爆。网友们群情激奋,不遗余力地声讨禽兽不如的邢勇,坚决要求枪毙。我看了几页的回帖,发现网友们都很有激情,有个人的发言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他说:“坚决要绞死邢勇!还要绞死他的律师!妈的,都是畜生!!!”
有个人说了一句邢勇的精神病问题,马上跳出来一群自称法律硕士或者博士的人,骂他是法盲,说,精神病怎么了,罪大恶极也得判死刑。
我忍不住回了一句:“你们为什么一定坚持要邢勇死啊?”
大家纷纷用同一句话回我:“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我一向很不喜欢“平民愤”这个说法。学法律的多少都有对法律至上的信仰,我从不认为应该有什么东西凌驾在法律之上。法律既然已成法律,就必须有其至高无上的权威,否则难成法治。但往往民愤左右了法律的走向,由于民意的关注,法院谨小慎微,委曲求全,判决不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在民意和上级旨意间寻求平衡,只盼皆大欢喜,各方和谐。问题是,我们的人民是非常容易愤怒的,往往一点就着;而且我们的民意总是被代表着的,经常争论的双方都号称代表着最广泛的民意,这让人非常头疼。
我在回帖里呼吁大家要尊重法律,这引来了各方面的口水。身揣着强烈正义感的网友对我破口大骂,说不搞死邢勇,邢勇出来就要搞死我。有人敏锐地怀疑我5~毛~党的身份,吓得我赶紧撇清自己,承认错误。
为什么我们的人民不像国外那样尊重法律,尊重法院的判决?其实这很好理解,因为我们的法律不值得信任。如同你不能指着一坨屎非得让我承认那是个包子,你也不能拿着一张废纸告诉我那是法律。既然你自己不会蠢到去吃屎,就别指望屁民们都会把你拉的屎当作食粮。法律也是一样,在这个执法者每天都在违法的国度里,我们的法律就像**的牌坊,是没有丝毫的信誉可言的。
所以我对那些满口器官的愤青充满了理解。相反是我太过天真,法律至上的理想是不属于我们的,因为我们是有特色的。这个特色,可以解释我们遇到的所有疑惑。
日期:2010-02-12 1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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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看了庭审邢勇的录像,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那天我觉得自己的发挥大失水准,看上去明显没底,缺乏自信。——当然,换成别人,如果在知道自己决定不了判决结果的情况下走过场,相信也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好在老查经验老到,在摄像机面前表现镇定,颇有大将风度。这让我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看来对于走一个漂漂亮亮的过场,老查已经很熟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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