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咒》
第40节

作者: 三魂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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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饿鬼?”听翻译的话,所有人汗毛都立起来了。联系到小广西的惨状,这心里还真打鼓。
  “不过南越人还说了,卡马拉怕太阳,只要是白天它就不敢出来。他让咱等到白天再走。”
  话虽这么说,但战士们却不能说等到天亮再走,一方面这里还算是敌方区域。如果找不到大部队的话,暴露目标非常危险。若等到天亮的话,估计村里人就会发现丢人了,到时候大量南越军追来,恐怕伤亡更大。
  “继续前进!”权衡利弊,连长终于决定继续走。不过这一回不要侦察兵了,大家一起紧缩前进。
  不过人多了,肯定有照顾不过来的。一样米养百样人。就有那个平时就事儿事儿的刺头儿。你越不让他干啥,他准给你起幺蛾子。
  他们这支队伍南方兵居多,其中就有这么个主儿,SH市人。十里洋场混迹出来的,从骨子里就带着高人一等。又是个兵二代,父辈都是当兵的,也有个一官半职。到他这代虽然条件好,但沙场征战自是大好男儿建功立业之机。他倒是不想来,耐不住他父亲一句“你不去就不是我们老李家的种,脱离父子关系!”
  老娘也是无奈,摸着眼泪将他送上战场。来了之后,碍于领导情面,他在连队里也算舒服,没人深说他。所以自然就滋生出一些优越感。
  不过你倒是分一下场合地点啊。他不滴,南越国热,一路上喝了不少水。一路行来也没大休息,这时候他来尿了。要说你憋会儿?不行,人有三急最难忍。要说你就队伍旁边哗啦啦尿呗,也不行,人多尿不出。必须还得背着点儿人,你说这不是浪催的找死吗。
  果然呐,就在他认为没几分钟就能回来的时候,人没了。同伴一等不回,二等不回,再不回大部队都走没了。无奈一找,就找到一泡尿一支枪。人是踪迹不见。咋办?往上报呗。

  干等连长、指导员听说之后,脸都气绿了。但是领导家孩子,还不能不找。你要说他打仗英勇就义了,那怨不着谁。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这是命数。当兵的就是用命换前程富贵。但丢了不行。你哪怕原地要是有一大滩血,回去都好交代。但一泡尿肯定不行。没有不透风的墙,回去要是领导听说自家儿子这么没的,算结仇了。战争时期想弄死你报仇太容易了。
  但是这会儿骂谁都没用了,找吧!百十来号人以这泡尿为中心就找开了。这一找不要紧,不仅他没找见,又丢了几个。这回连长急了。心说“这东西真邪门儿了!难道真就是鬼?”不过当兵的血性上来了别说是鬼,神仙也敢要个说法儿。这才有了“地洞寻人,团长炮轰卡马拉。”
  “今天爷就跟你耗上了!”连长发狠话,这一折腾,一夜就过去了。天色放亮。一有了亮,战士们就有了新的发现。
  “连长你快来看!我们有发现!!!”有手下人过来报信儿,大家往发现地点一看,都傻眼了。那南越人更是干脆就“扔”过去了。
  怎么的呢,原来这是一片洼地。林子还是烧的胡吧烂啃的林子,只不过那被烧秃了的枯树上,每一棵树上,枝杈上都插着几具尸体,就像死去的小广西,一圈十几棵树上全是!有人的、有兽的。有大的、有小的。有飞禽、有走兽。有的还往下滴血,有的已经快风干了。其中几具新鲜的尸体就有失踪的几名战士。
  见此情景,连长眼珠子都红了。看这架势这是“存粮”的地方啊!生命对这东西来说就是一口吃食!今天誓死也要除了这个祸害!不然指不定还有多少人遇害。这时候什么国家、民族可都顾不上了,人命就是人命,不分敌我!
  这地方既然是它存放食物之所,必然就离巢穴不远。找!
  果不其然,就在离此不远处,他们发现了一个巨型弹坑。看样子是米军投放丨炸丨弹,恰好炸到了南越人存放弹药的地下工事里,引起了殉爆,这才能炸出这么大个坑。而在那巨坑之下,竟然还有一个洞口。
  众人荷枪实弹鱼贯而入,发现其中别有洞天。里面的一部分坑道工事明显是南越人的杰作,其中休息室、指挥部一应俱全。而另一部分则更向地下延伸,洞壁也不平整,通道也不平直,和南越南人的工事明显两个风格。再往深了走,竟然还有岩石溶洞、地下暗河!

  估计是米国人丨炸丨弹扔的准,南越人点儿背。这就叫“放屁赶裆儿上了。”只不过他这凑巧不要紧,仿若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放出了地下的某种生物,当地人称其“卡马拉”。
  既然已经找到对方老家,那还含糊啥,端枪进去呗。第一个和那怪物遭遇的就是连长。他手里端着龙国自行研制的56式自动步枪,这枪在设计上尽得苏国AK枪族真传。分全自动、半自动两种。半自动仿的是苏国的SKS半自动步枪。要说咱这枪仿的性能怎么样?单看苏国AK之父卡拉什尼耶夫的反应就知道。
  当年龙苏领土争端,我军自卫反击。卡拉什尼耶夫就曾在回忆录里记载过这样一段话:“当我看见我们的战士在龙国人56式步枪的扫射中频繁倒下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我感觉这一切都是我的罪恶!可恶的龙国人、可恶的56式自动步枪。”从老耶夫的反应就可见一斑,咱这56式就绝对不比正牌儿的AK差,甚至青出于蓝。要不能把苏国士兵打的落花流水吗。
  连长还没下地下溶洞呢,就在一间南越人的休息室里发现一只类人怪物。只不过这只怪物十分的矮小。也就半人高。虽然身上也是肌肉虬结,但并不夸张。
  它混身黑色短毛,雌雄也是一眼可辨。手臂长而过膝,双腿短而弯曲。也是五指,但手上的指甲却是角质化的,一寸多长两三厘米厚度,看起来异常锋利,仿似五把尖刀。身躯和人类无异,只是脖子上面的脑袋十分细小,将近一米二三的个头脑袋却只有稍大一些的苹果大小。

  不过它的面部容貌却看不清,因为它头上带了一只骷髅头,就像是戴了个摩托车头盔一般。只能看见丢失的骷髅下颌骨后面露出来的一张满是獠牙的血盆大口,和透过骷髅眼窝闪烁出的悠悠寒光。这东西的眼睛在火把的照射下竟然能够像玻璃一样反射出红绿色光芒!
  连长发现它的时候,它正在一处斗室里啃食东西,连长火把一照,待看清它啃食之物的时候,后脊背都发冷。那是一条人类大腿,从脚上的鞋看,是我们的战士!联想到小广西的惨状,连长二话不说,一梭子打了过去。
  56式自动步枪使用的是7.62mm步枪弹,735/秒的初速度,一分钟35-40发子丨弹丨的射速。什么概念?就是一寸厚的水泥近距离能打透了,一个成年人肉体凡胎肯定射穿。而这个怪物,子丨弹丨射在它身上将它打的连连后退,竟然硬生生抗住了!可见其肌肉密度之大、强度之高。
  不过抗是抗住了,只是没有射穿而已。但伤害却实实在在造成了。那怪物在连长射完一梭子子丨弹丨之后,悲鸣一声载倒在地。不大一会儿血就从它身上流了出来。
  见它挂了,连长终于长出一口气。刚开始还真以为它刀枪不入呢。击毙了它,也算给同志们报了仇。由于这东西少见,所以连长决定把它的尸首带回去,多少算有个交代。不然你跟领导说“你儿子让怪物杀了”你看他信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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