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那些年我遇到的那些奇葩租客……》
第14节

作者: 青春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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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来来,介绍一下,这位是ViVi!这位是我的租客,周清。”
  周清很有礼貌地和ViVi打了个招呼,但ViVi这个人和她的外表一样冷淡,只是默不作声地冲周清点了点头。

  老妖推了我一把,对ViVi说,“这位不用介绍了吧?”
  “林森。”ViVi竟然制动对我说道:“很久不见。”
  她的语气冰冷,就连“很久不见”这四个本该有些温暖的字在她的口中也变得毫无感情起来。
  “你……你好。”
  ViVi面无表情地拿起一旁的酒瓶喝了口酒,然后继续回到了台上。
  “你他妈诓我啊?”我小声地冲老妖说道:“谁他妈认识她。”
  老妖看着我皱了皱眉,借故说上厕所把我拉到一边,给我递了根烟,“你真认不出来了?”

  “什么认不出来了?我认识的没有姓V的啊。”
  老妖猛吸了一口烟,“不会吧,你个傻叉,韦敏!你不记得了?”
  “她是韦敏?!”
  我脑袋轰的一下就炸了,她现在的样子和高中时简直就是两个人。
  老妖点了点头,“不会吧傻叉,你当年还为她打过架呢!”
  我点上烟,看了看台上的韦敏,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高中时代,那个年少轻狂的岁月……
  既然要说高中时候的事就不得不提一下我和老妖之间的事,我说过,我和老妖的感情是打架打来的,那个年代,CP还只是分开的两个字母,如果把我和老妖放在现在的学校里的话,我想我和他一定是学校里最闪亮的一组CP。

  我虽然和老妖算是邻居,但其实一直是在不同的学校,他是令人讨厌的别人家的孩子乖宝宝,而我则一直是大院里的混世魔王,学校里的小霸王。
  直到高中我才和老妖有幸分在了一个班,起初我们也只是同学,但那一天后,我们之间的感情得到了升华。
  由于初中的“光荣历史”(打架、抽烟被记过),我在进入高中的时候就已经是个知名人物,高二分部也有认识的人,所以进学校开始我就没怕过谁。
  那个年代,正是NBA进入中国市场和《古惑仔》再度热炒的年代,篮球和打架自然也就成了我们那个年纪高中男生课外生活的主旋律。

  在我们学校里,称霸篮球场你就称霸了整个学校,所以抢夺篮球场就成了实力的体现。
  我记得那天,天气很热,热到让人不自觉地暴躁起来,我在球场上肆意挥洒着我的青春,享受着四周女生的尖叫。
  而隔壁的半个篮球场,老妖和几个我们班的老实人正在投着篮,虽然技术拙劣但他们乐在其中。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几个高二拿着球走了过来,看了看已经被人占满的球场,他们选择了老妖他们。
  “你们几个高一的,可以滚了。”
  为首的一个平头说道,这个平头在学校里有点名气,叫什么我忘了。
  其他几个老实人都很识趣的走了,只有老妖似乎不想走,他说我们先来的,凭什么要我们走,你们想玩可以加你们一组。
  当时我站在旁边着实被老妖的天真所折服了,平头也不说话,直接拿球就向老妖砸了过去,虽然没砸中,但也是气势十足而且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滚!”

  老妖站在原地,傻里傻气,依旧一副老实孩子的模样,“凭什么?”
  平头似乎又好气又好笑,直接说不管他,我们打我们的,接着就直接拿球进场,那几个高二的真的就无视老妖在球场上打了起来。
  我本以为老妖会丧着脸就这么走了,没想到他竟然也无视了那群高二的,自顾自地拿着球在那投了起来。
  几分钟后,那几个高二的似乎忍受不了了,平头抢过老妖的球就丢了出去,我看见老妖咬了咬牙跑出去,拣起了球,回来,继续投,球再被丢,他又捡了起来,再被丢……

  老妖的执着让我看得发愣,说实在的,我以前一直觉得他只是个窝囊废乖宝宝,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他也是个不肯服输的家伙,他的执着让我刮目相看。
  但是他的执着也惹怒了平头,他又一次捡起了老妖的球,这一次,他把球重重地砸在了老妖的脸上,“滚!听不懂吗?!”
  老妖捂着脸,鼻子里迸出的血顺着手指间的缝流了出来,他看着那几个高二的身体剧烈地起伏着。
  “怎么?想打我啊?”平头推了一下老妖,“来啊,打我啊,小子!你高一级几班的?晚上放学是不是不想回家了?”

  我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也不知道是出于邻里之情还是同班同学之间的情谊,我捡起老妖的球走了过去,塞进老妖的手里,看着那几个高二的,“高一四班的,怎么?这场子我的同学不能玩?”
  平头显然认识我,说话的语气也有所缓和,“林森,这关你什么事?”
  而我也不知道哪根弦搭错了,说出了一句被人耻笑三年的话。
  “这个男人,是我的!”

  我自知说错了话,脸上瞬间火辣辣的,该死,为什么“这个男人是我罩的”怎么说成了“这个男人是我的”?
  一瞬间,时间仿佛凝固了,没有人接茬,所有人也都看着我,一秒后,球场上爆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哈!原来你是搞同性恋的!”
  “哈哈哈!他是你的男人?”
  “哈哈哈哈哈……”
  我咬着牙,直接挥出了拳头,“笑你妈!”
  从那一天起,学校里多了三个传说。
  一、高一的林森,一个打四个,把高二的打趴下了。
  二、高一的林森喜欢男人。
  三、高一的林森的对象就是他的同班同学杨天羽。

  也从那一天起,杨天羽成了我的死党,变成了现在的老妖,我不知道老妖变成如今这样我是否应该负上一定的责任,但老妖后来的不学好抽烟打架,的确是受我的影响。
  而如果老妖没有变成我的死党的话,我想也不会有我和韦敏那档子事。
  韦敏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那时候的她和现在简直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那时候的她扎着马尾戴着一副眼镜,基本不怎么说话,似乎每天就只知道学习,一副书呆子的样子。
  似乎好学生的形象总会让人觉得好看一点,韦敏虽然一副刻板死读书的模样,但我们班几个闷骚的老实人也会背地里议论她漂亮,说实在的,那时候的她在我的眼里也就比普通的女生漂亮一点点而已。
  其实那时候的我对女生根本没有兴趣,一心只想着玩,但那时候正是懵懂的年纪,荷尔蒙分泌过盛的时期,不少人都对爱情抱着美妙的幻想,所以搞对象这种事自然也就成了一种很时尚的行为。
  那时候和我一起厮混的基本都有个小女朋友,或许是人有我有的心理,也或者是为了甩掉和老妖搞同性恋的帽子,我和老妖说得找个女朋友,不然太丢脸了。
  俗话说,找对象,找不到对象找同学。
  老妖建议我从自己班的女生下手,最后一合计,也就韦敏看得过去也还没有对象了。
  其实那时候我基本没和韦敏说过话,在我印象里她唯一和我说过的一句话是:林森,你的数学作业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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