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大明》
第3节

作者: 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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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气还算不错,也是后金军有可能抢到了太多粮食和牲口,连许多死马都舍弃在战场上,没有拖回去吃肉。
  黄汉居然在一匹死马下面发现了被压着的半截戚刀,虽然刀刃只剩下了不到七寸长,但是也能够让他用慢慢割的笨办法弄了一些马肉。
  后金那帮通古斯野人为了战争的需要,从来不可能放过任何铁料,盔甲、箭簇、刀枪都需要大量的铁来制造。
  铁到了这些兽类手中变成了杀人利器,于是他们就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有组织的抢劫、大屠杀,能够在建奴打扫战场后找到半截刀子真的很幸运。
  为了补充体力,黄汉强忍着反胃的恶心,吃下了一些生马肉。也不知何时才能够得到食物,为了有备无患,除了割下的马肉,干脆又割下了一条马腿。
  之前装备的八瓣明盔已经成为建奴的战利品,脑袋上没有防护真的很危险,黄汉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收集了一些破损棉甲用半截戚刀割成布块,用三层棉甲布加细麻绳把脑袋唔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和鼻孔。
  “我居然是一位明军骑兵战士?才十八岁!”突如其来的遭遇、孤身被遗弃在冰天雪地的战场,饥寒交迫疲惫不堪,一切的一切都是坏事,唯有年轻了二十几岁让黄胜觉得貌似赚到了。
  “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都是人们最美好的奢望,老子明明四十而不惑了,如今变成了十八岁少年遭点罪没什么。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一边念叨,一边把身上的棉甲扎紧,黄汉此时露出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眼神。
  无论前世今生,两个黄汉都不是一个轻易绝望的性子,也不怕吃苦受累。
  明朝的骑兵黄汉从小就练习骑射打熬筋骨,从军三四年经历过多次生死血战,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枕戈待旦,没有吃不了的苦。
  现代人黄汉是一个办公室白领,而他却不辞劳苦去挣风里来雨里去送外卖的辛苦钱,由此可见也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之人。
  合二为一的黄汉拥有两个记忆的叠加,脑子貌似很好使。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是时候离开战场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能够找到一个村庄,找到火种也行啊!
  随身携带的火刀、火石、火绒都不见了,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建奴缴获,在其他袍泽身上也没有发现火种。
  霜前冷雪后寒,此时的黄汉虽然觉得呼啸的西北风刮在手上生疼,但是身体倒是感觉不到一丝寒意,看来棉甲真的是个好东西。
  黄汉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想办法搞一副手套?后来笑了,没有针线缝制,用细麻绳恐怕绑不出一副合用的手套。

  扛着一条马腿的黄汉在雪地里独行,腰里别着半截刀子,如果此时被任何敌人发现,他的命运都不会太好。
  因此他不敢走在旷野,尽可能走靠近树林的地方,穿越无遮无拦的旷野之时他总要前瞻后顾瞧仔细了才发足飞奔。
  刚刚来到大明,总要爱惜生命,如果发现风吹草动,立刻玩命地往林子深处钻是首选,还好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植被丰富,树林随处可见。
  不是被魂穿的黄汉不够勇敢,而是作战经验告诉黄汉,建奴骑兵不是浪得虚名,在旷野落单的步兵,而且是手上只有半截刀子的明军步兵,建奴不用打直接驱马都能撞死、踩死。
  黄汉现在有了一点点信心,只要自己小心翼翼,发现建奴来了立刻往树林里跑,即便后背有可能被建奴射中也应该没事,身上的三层破棉甲的组合抗不过步弓二三十步直射,面对骑弓七八十步距离的抛射还是不成问题。
  黄汉又不是什么明军大人物,想必建奴也只是顺手杀一杀,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穷追不舍,追入树林的可能性也不应该太大。
  骑兵靠的就是速度,能战且能胜之则战,反之远遁即可。经验老道的骑兵最爱在旷野纵横驰骋,不会轻易钻入密林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第三章:武器
  来到快要变成废墟的马厩时,黄汉踩到了一个硬物随便踢了一下,发现了一架被烧焦的铡刀。
  这东西是有牲口的农家必备品,用来把稻草、秸秆等等切碎喂牛马,黄汉从军前也经常用到铡刀,因为他家里有牛马,所以对这东西并不陌生。
  想不到能够找到这么大的一件铁器,黄汉有些喜出望外,赶紧踩住中间挖槽的长方形木料双手握住铡刀的刀把左右摇晃,已经被烧朽的木槽很容易被剥离。
  黄汉拿着铡刀挥舞几下,掂掂分量,虽然没有常用的斩马刀重,但是肯定超过十斤。

  现在拥有的半截戚刀,刀刃才七寸左右,太短了根本无法挥砍,由于没有刀头,刺这个动作也用不上,只能当做菜刀切马肉。
  有了这柄铡刀就不一样了,黄汉感觉自己的战斗力瞬间得到提升,他自认为能够挥刀斩断马腿,把身穿铁甲的建奴劈开也有十成把握。
  毕竟这柄大号铡刀长四尺有余,刀刃足三尺开外,同样能够满足双手挥砍和单手挥舞。
  现在的环境如此恶劣,自己的情况太糟糕,无论什么东西都没有武器和装备重要,保养武器当然也很重要,黄汉不急着赶路,找了一块大石头磨刀。
  大明崇祯二年十一月初五,天色阴霾寒风萧索,遵化城外三十里的一条小路上,一位壮士在大踏步前进。
  他的装束比较奇怪,背上背着一条烤熟的马腿,腰里别着半截戚刀,肩上扛着顶头有个圆窟窿的大刀,身上穿着满是血污的明军制式棉甲。
  此时壮士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家,早一点赶回家,让家里人包括整个九里台的乡亲们都上山躲避,因为擅长烧杀抢掠的建奴过不了多久就会来祸害永平府。
  一天一夜的交融,两个思想融会贯通。彪悍的赳赳武夫明军骑兵黄汉已经成为一位上知五千年下知三百八十八年的智者。
  历史知识告诉他,大明崇祯二年也是后金天聪三年,也就是公元一六二九年,这一年是炎黄子孙灾难的开始。
  此次建奴入寇大明劫掠京畿之地,神州大地成为通古斯野人的猎场,上百万汉人家破人亡,永平府在劫难逃。
  黄汉马上意识到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回家,而且要在建奴劫掠九里台之前赶到家里。
  他根本没有想着去找大明官军出谋划策,更加不会去找某知县或者某府台大人毛遂自荐协助守城,因为他很清楚的认识自己。
  伍长又不是武官,一个大头兵而已,还是一个自己营伍全军覆没的幸存者,如何解释袍泽都战死了,唯独自己活着逃离战场?
  不被官老爷直接杀了就是万幸,根本不可能有人会给自己说话的机会,有说话的机会也根本说不清来龙去脉。
  况且一个小卒命贱如狗,哪个官老爷会有耐心听你絮絮叨叨?
  因此救自己这一世的亲人最重要,为了国家为了民族太高大上,目前轮不到一个小卒去考虑。
  想到在大明还有父母还有一大家子,黄汉就觉得特别温暖,想到他们有可能马上会死于建奴劫掠就感到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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