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2-02 00:34:06
连载:出国那些事-加拿大篇-2.技术移民(2)-AEO
AEO是个随着加拿大技术移民227新政,而出现的一个新鲜玩意儿。最近半年炒得很是热乎。仿佛有了它,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就不是问题,只要花钱,技术移民的道路就一片坦途。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先来说下,什么叫做AEO。
前文已经说过,227新政以后,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只接受三类申请人的申请,上一篇讲的是38类紧缺职业列表,而AEO则是属于第2类:Arranged Employment Option(已有工作安排类别)。
顾名思义,此类别就是指已经在加拿大获得工作安排的申请人,则不受38类紧缺职业列表的限制。同时,按照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的评分规则,AEO类的申请人可以获得15分的额外加分。
15分的额外加分意味着什么?通过分数是67分,15分的加分差不多相当于通过分数的1/4了。我们用夫妻俩都是本科学历,主申请人拥有4年的工作经验且年龄在49岁以下的情况来举例说明:
学历分20,年龄分10分,工作经验分21,配偶加分4分,AEO额外加分15分,总分70分。
也就是说,理论上申请人哪怕雅思考0分,只要拥有了AEO,就能轻松通过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的通过分数。于是乎,很多人动起了脑筋,既能绕开38类紧缺职业列表的限制,又能获得15分的额外加分,何乐而不为呢?富有创造力的神州热土上就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AEO商品化运动。
说AEO,道AEO,你可知AEO到底是个什么东东?朗格里格朗~
先来说说AEO的产生过程,让大家明白这个AEO到底是怎么回事。AEO申请的主体是加拿大的雇主,要求该雇主公司已经运营一年以上,且有一年以上雇佣员工的历史。加拿大雇主聘用申请人后,需要向HRSDC呈交job offer、企业的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税收、财务等文件并填写有关的申请表格。
HRSDC 收到雇主的申请后,主要审查三个方面:
1. JOB OFFER 是否是真实的;
2. 雇主在JOB OFFER中提供的工资、工作条件等是否符合加拿大的有关法律;
3. 提供的工作位置是否是永久性的和full-time的,不允许part-time。
同时,HRSDC还规定:AEO只能用来申请加拿大的技术移民,而不能用来申请加拿大的工作签证(work permit)。
如果雇主的一切条件都合格,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就会用传真的形式通知雇主,同时把AEO的信息转达给加拿大移民部。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到两个重要的信息:1、AEO是人力资源部发出的,而职位的真实性是劳工部确认是否发放AEO的重点;2、就算拿到了人力资源部的AEO,不代表移民部一定会发放移民签证,移民部仍然可以怀疑AEO的真实性;
移民官在审理移民案件的时候,遵循的原则是:合情、合理、合法。也就是说表面上合法的申请文件,虽然与移民法律没有冲突,但是如果不合情理,移民官一样有理由拒签。就拿AEO举个例子,法律上来讲,拿到AEO,就算雅思考0分,移民的分数也够了。可是这合情理吗?一个雅思考0分的申请人,凭什么能够胜任一个加拿大的职位呢?这不是明摆着说AEO是假的吗?所以,哪怕你拿到AEO,不代表就可以免除雅思考试,移民官完全可以以你的英语能力无法胜任AEO中的职位为理由,怀疑你的AEO的真实性,进而拒绝你的申请!!
加拿大移民部不是傻子,事实上对于AEO商品化的事实,移民部已经着手来防范了,我转载一篇《明报》的相关报道吧,总之,关于AEO,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千万不要发生“人财两空”的惨剧!
不法移民中介「招募」雇主,假JOB OFFER骗取移民身份
2009年9月26日
【明报记者张伶铢、冯亮报道】技术移民申请造假又出新花样。有不法移民中介利用联邦移民部刚推出的「工作安排计划」(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政策漏洞,以非法交易手段帮助申请人取得加国雇主提供的工作安排,获得额外加分,顺利移民。更有中国的中介公然卖广告,以「代找雇主」,和「免英文考试」来吸引客户。移民部称,正考虑改进相关审批程序。
此外,同样的手法也用于省提名移民计划(PNP)上,本地也有雇主收到移民中介主动「开价」,以4至5万元的代价,换取雇主在提名纸上签名。卑诗省府已留意有关情况,将派员到雇主处调查申请人抵加后的情况。
加国移民部2008年修改技术移民条例,规定3类人有资格提出申请,包括:已有雇主安排工作(即AEO);合法居住加国一年,工作签证持有人或国际学生;属于38种优先审核工作类别人士。
AEO申请成功与否的关键,是要取得加国雇主的工作安排。不过,移民部目前并没有对此类技术移民申请人登陆后的去向跟踪调查,换句话说,就算他们根本没有到公司上班也无人知晓。而且,雇主公司的规模也无严格限制,凡运作一年以上、有一年以上雇用员工历史即符合资格。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不法业者充当掮客,替中国申请人寻找本地「雇主」,一次费用2至4万加元。但据知情者指,本地掮客很多并无牌照,通过私下交易寻找一些小公司提供「Job Offer」(工作职位),给小公司的酬劳市价只得5000元,差价则全部落入自己口袋。相比之下,中国的中介公司较为大胆,常公开卖广告,说可以代找雇主。
一间位于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农光南里从事美加移民的公司,就向客户承诺,只要交纳2万加元,即可代替找加国雇主,「通过合作关系」取得「Job Offer」,帮申请人轻而易举获得10至15分的额外加分,令原本评估分数不够的申请人能越过67分的门坎。
本地一间移民事务所顾问向记者坦承,因获得加分后的分数较高,申请人有机会避过英文考试。到目前为止凡该公司经手的AEO技术移民申请人,全部没有被要求接受英文考试,平均审批程序前后也不过一年左右。如此「快捷方式」实在具有莫大吸引力,难怪有业者公开宣称,通过AEO申请技术移民,是「工作不属于38种优先审核类别,英文欠佳,又没有足够资金申请投资移民者,移民加国的最后机会。」
按照程序,雇主提供的工作安排,要交由联邦人力资源及发展部(HRSD)审批,审查内容包括「Job Offer」的真实性,以及雇主提供的工资、工作条件等是否符合加国法律等。
不过,中介业者指申请人不必为此担心,因为他们寻找的雇主全部都是合法公司,工作安排本身无问题,至于申请人移民后是否来上班,则是另外一回事,「申请人最要小心的,反而是该工作安排是否与本身教育及职业背景契合,足够骗过移民部。」
对此,移民部响应指,已有计划改进相关审批程序,一旦对AEO申请产生质疑,即会将个案转交边境服务局(CBSA)和皇家骑警跟进,违法者可能会面临法律起诉。
日期:2010-02-02 00:35:21
连载:出国那些事-加拿大篇-3.投资移民(1)
加拿大商业移民体系的前世今生
在申请加拿大投资移民之前,大家非常有必要弄清楚“投资移民”和“商业移民的区别。在加拿大联邦的移民体系中,常见的其实只有两个大类,即:
--技术移民 (Skilled Worker Class)
--商业移民 (Business Category)
而在商业移民中会分出3个小类:
加拿大投资移民(Investor)
加拿大企业类移民 (Entrepreneur)
加拿大自雇类移民 (Self-Employed)
加拿大省提名类商业移民 (PNP Program Business/Entrepreneur Class)**
**加拿大省提名商业移民在加拿大联邦政府的官方文件中是没有归属到加拿大商业移民的范畴,但是从其本质来说,笔者还是把其归入到商业移民类。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加拿大投资移民是加拿大商业移民的一部分,但是绝对不能说商业移民就是投资移民,因为加拿大商业移民的另外两类:加拿大企业家类移民和自雇类移民与投资移民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说到这里,就有必要介绍一下加拿大商业移民中被动投资(Passive Investment)和主动投资/管理(Active Management Role)。这两个名词在加拿大移民局的官方文件中是频繁出现的,是区分投资移民和其他商业类移民的重要标准。
被动投资(Passive Investment)的意思是:投资人只有投资的义务,而对于投资的结果不承担任何的责任,也没有在加拿大必须开展生意的义务。说白了,就是加拿大政府在卖绿卡,只要你能满足条件,出得起钱,你就能获得加拿大绿卡。
所以说,只有被动投资的项目,才是真正的投资移民。而请大家永远记住的是:被动投资的项目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的专属权利,其他任何省份都无权推出被动投资方式的商业类移民。
说得更直白一点----纯粹的加拿大投资移民只有两个项目: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计划和加拿大魁北克省投资移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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