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里养土鸡、养野兔、闲时钓鱼遛狗、生活轻松自在》
第52节

作者: 野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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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这家伙好像长得还挺快的,这才多少天啊,像是胖了一圈,更好看了。
  唉,这么高的颜值,竟然喜欢舔人的脚,气质不符合。
  正无聊间,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进来。
  是花城的手机号,周恒伸手接了。
  对方是个女孩子的声音:“喂,你好,请问是周先生吗?”
  声音很陌生而有礼,周恒也礼貌的回答:“对,我姓周,你是?”
  “我是江晓萱啊,上次去过你们家的。你听不出我声音了吗?”
  周恒一愣,江晓萱啊?上次江大老板的女儿?
  他连忙说道:“哦,是你啊!声音在手机里有点变了,一时间没有听出来。那个……你是来催我送鸡过去的吗?但是我们现在,这边的检疫证还没有办好啊,得等。”
  手续不齐全,活鸡出不了省。
  现在各种禽流感什么的,管理得很严。
  上次江老板也知道这个事情的,都说让他办好了再送的,怎么这么早就开始催了?

  那边江晓萱说道:“哦不不,我不是问你这个事情的,这事不归我管。我是想问问,你们那个村怎么走啊?我忘记了。”
  实际上,她上次跟着父亲来,就没操心问地址的事情,所以就是完全不知道啊。
  她还是偷偷翻了父亲的手机,才偷弄到周恒的手机号的。
  她还在想,为什么上次,周恒没有要自己的联系方式呢?好奇怪。一般男的好像都会先问的吧?
  周恒有点纳闷,问道:“你既然不是催我送鸡过去,那你来我们这里干什么?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江晓萱说道:“我不是找你,我找你们村那个刘老师。”
  周恒更奇怪了,又问:“你找我们刘老师做什么?你以前认识他?你不是第一次到我们村吗?”
  江晓萱:“……”

  这个人问题好多啊!
  但是,淑女不能生气,淑女得有礼貌。
  她压下了情绪,直接问道:“那个……周先生,请问你能不能直接告诉我,你们那里的地址?”
  周恒心想,这姑娘火气还不小。

  他便说道:“行啊,没问题,我一会儿发到你手机上吧。”
  反正这是他们村,也不怕她一个姑娘家能干什么事,告诉她也没什么。
  周恒把地址发了过去。
  然后他才想起来,那个江晓萱,怎么会有自己的手机号?

  不过,他也把号码给存了名字,万一下次人家再打过来,又没听出声音来,岂不尴尬?
  电话的事情,没有影响到周恒的心情。
  挂了电话后,他想起先前天马行空瞎想的事,想到了蓑衣,然后想起自己家里好像有一件的。
  找找看。
  这些老物件,即使老爹也不常用了,不知道被收在哪个旮旯。

  现在各种雨衣比蓑衣又轻便,防水还好,蓑衣注定是要被淘汰的。
  周恒找了一阵,果然没找到,于是扯着嗓子喊道:“妈,我们家的蓑衣呢?扔了没?没扔吧?”
  今天下雨,地里的活儿干不了,小鸡喂了后,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了,于是,老爹老娘在厨房弄吃的。
  在他们这一带,有一种小吃叫发糕,算是比较流行吧,每年不忙时,都会做个几次吃,周恒以前在家的时候,经常能吃到,觉得特别好吃。
  但后来已经好几年没吃到了。
  虽然在外面也买得到,但总感觉味道不一样,各种添加也不同,吃起来总是不太喜欢。
  这不,回来这么久,托了下雨的福,老爹老娘没事干,他又能吃上这种美食了。
  主要是这东西做起来有点麻烦,又是要泡米,又是打米浆,又是要发酵,大火还要蒸那么久,所以,并不是日常吃的东西。
  平时农忙时,日常三餐是能简化则简化,不会吃这么耗时的东西。
  所以,隔那么久才吃一次的小吃,总感觉特别的美味。甚至隔一段时间没吃了,还会很想念。
  这里的发糕与别处的做法,可能不一样,别处有用面粉、玉米粉之类的做,但这里用的是大米加糯米做的。
  他们这里的发糕,色泽洁白如玉、孔细似针、闻之鲜香扑鼻、食之甜而不腻、糯而不粘。
  当然,做法也很繁琐,要提前一晚上先泡米,大米和糯米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才行,这关系到成品会不会黏牙,会不会香甜。
  等米泡好,到第二天早上就可以打浆出来,然后发酵。
  打浆是用石磨打的,镇上虽然有电磨加工,但路程太远,去一趟划不来,就都是在自己家里磨。
  反正多费些力气罢了。
  磨好米浆,发酵到现在,正一勺一勺倒在磨具里,要准备在锅里蒸了。柴火灶,蒸出来别有一番香味。
  李芸莲听到儿子问蓑衣的事情,不由得问道:“你要那干什么?家里有雨衣,也有伞啊!”
  周恒说道:“我不是要伞,我就想看看蓑衣,好多年没看到了。”
  忙着掌灶头的周发强说道:“你去后面那间房里,那个箱子里找找看。”
  周恒赶忙去找,还果真找到了,老爹记性不错。
  几十年不用的老物件,老爹老娘也舍不得扔。可惜家里没有袁大头、或者小人书之类的值钱物件,要不然,保存到现在也能值钱啊!
  周恒想起曾经在哪个频道,看到说蓑衣制作技术现在已经失传了,老工匠们都感觉很可惜。
  于是,他便想着,要不今天穿着蓑衣,出去弄鱼?那应该别有一番滋味吧?
  不过,他们这里的蓑衣是棕色的,并不像诗里写的“青箬笠,绿蓑衣”,因为这已经放了几十年了,只有刚刚新做起时,才是青绿色的。
  因为这蓑衣就是由一种名叫“蓑草”的东西做的。
  反正一会儿穿上了,走在雨里,是一定要拍个照片,发发朋友圈的,得好好炫耀炫耀,得瑟得瑟。
  用“炫耀”这个词,还真不夸张啊,很多人根本没见过这东西呢。
  很久没拿出来的东西,堆了不少灰尘,周恒难得勤快的用湿布去擦干净,感觉很不错。
  蓑衣是分体式的,上半身是斗篷式,下半身是裙式,刚好可以挡全身,再加上一个斗笠遮脑袋,妥了。
  周恒穿戴好一套,顿时感觉自己像是个古代大侠一样,自我感觉挺好。

  他摆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扶着斗笠,念叨着某句从书里看到的台词:“我叫阿良,善良的良,我是一名剑客。”
  然后,抬手向虚空一扬,说了声:“剑来!”
  脚底一踩,一根棍子被踩得弹起来,稳稳的落在了他的手里。
  这一刻,周恒觉得自己的姿势太帅了。
  可惜没有拍个视频录下来,失策失策。
  姿势摆完了,他去拿了一扎鱼网,又拿了一个小神器,提着一个小桶,出了门。
  本大侠今天要提桶弄鱼去了,走着!
  大黄狗欢快的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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