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好戏,给你想要的东西》
第15节

作者: 牵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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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回锦城了?”朱朱一听,语气立马就变了,走到无人的角落里,压低声音道:“你赶回来参加陆学长的婚礼?上次我给你电话,只是想告诉你一声,不想让你不明不白地呆在外面……”
  作为大学室友,又都是锦城南津城圈的人,两人在大学里关系很不错,朱朱也因此见证了谭璇所有爱情的过程。
  谭璇强笑道:“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他娶别人,我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没听见,当做不知道。可他要娶我姐,以后的家庭聚会他都会在,早点回去晚点回去总是要面对的。”
  朱朱的暴脾气一上来,恶狠狠地咬牙骂道:“他妈的陆翊,真不知道这渣男藏得这么深!道貌岸然的样子,瞎了我们所有人的狗眼了!”

  朱朱一骂人连自己也骂进去,越骂越凶:“你六姐的外公是我们仁信医院的院长,渣男还真是会挑人,将来一定步步高升。我觉得他这么多年了,一直在等一个这样的机会,借着你家的背景上位,挑你六姐结婚比你更划算。”
  毕业就分手,爱情被现实玷污得如此不堪,连天之骄女谭璇也还是败给现实,普通人更没的说了。
  见谭璇不说话,朱朱的火气也慢慢降下来,明白自己说得太过了,忙又安慰道:“好啦,年年,多谢渣男不娶之恩,愿他和他的老婆一辈子没有*生活!我们家年年一定可以找到更棒更好的老公,秒杀渣男一万次!”
  谭璇想笑又笑不出来,一边往前走,一边道:“你现在在医院,让人听见你诋毁院长的未来外孙女婿,你的医生生涯恐怕要到此结束了。我刚回来,还没有找到房子,先去你那挤两天啊。”

  朱朱留在仁信医院工作后,家里给她出首付贷了个小房子,谭璇曾去住过。还没有结婚的闺蜜,蹭住是平常的事。
  朱朱却在电话那边欲言又止:“那个……谭年年,答应我只挤两、天好吗?我男人这周出差,下周回来,你最好不要让他看到你的美貌和撩人的身材,否则我会被嫌弃的!”
  谭璇惊讶:“朱朱你什么时候谈的男人?居然没告诉我?”
  “才三个月,三个月而已嘛,你远在千里之外的藏区,我难道要带着男人打飞的去给你看啊?我还怕高原反应死在那呢!”朱朱理直气壮地解释。
  谭璇叹气:“朱朱你现在霸气了,交往三个月就同丨居丨,和全世界一样,把你心爱的谭年年给甩了!”
  “呸!”朱朱骂道,“你以为我像你啊?和陆翊谈了五年还是个处!没出息死了!对了,陆翊那渣男是不是不孕不育啊,不然面对你这样貌美如花的小可爱,他怎么忍得了?有机会一定要建议他去看看男科!”

  正说着,谭璇已经到了朱朱家门口,从某一只鞋里掏出了大门钥匙,恍恍惚惚地开门。
  一扭开门,居然看到一个男人站在客厅里,背对着她换衣服,正在脱裤子。
  听见门口有声音,那男人回头,看到谭璇站在那,惊讶地大叫了一声,紧接着被脱了一半的裤子绊倒,“扑通”一声栽在了地板上。
  “啊——”
  “怎么了?”听见尖叫声,朱朱在电话里问道。

  谭璇很镇定地转过身,将空间留给趴在地上龇牙咧嘴哀嚎的那个男人,对电话里道:“朱朱,你真是出息了,居然和李明喻勾搭上了,你说的男人居然是他?”
  朱朱在电话那边有点紧张:“唉,不是,不是的,年年,你听我解释啊。不能因为陆翊是渣男,我就不能和他的室友谈恋爱,对吧?李明喻虽然是长得一般了点,但是他安全啊,用起来也还行,凑合着用用吧。咦,他提前回来了?”
  “是啊。”谭璇听着穿衣服的摩擦声,答道。
  “你怎么着他了?”
  “我刚开门,看到他在脱裤子。”谭璇的声音生无可恋,最近两天总是这样,不是给男人脱衣服检查身体,就是看到男人在脱裤子。
  “……”朱朱疯了,“谭年年,你马上去住宾馆,不准来我家!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招待你不方便!快走!把我家明喻吓坏了你死定了!”
  “宇宙重色轻友第一典型,朱梦琪。”谭璇恨得咬牙,正想把钥匙扔到沙发上,李明喻已经穿好衣服出来。
  看到谭璇,李明喻结结巴巴道:“那个,年年啊,你回锦城了哈?那个……我去朋友家挤挤,你晚上和朱朱住吧,你们好好聊聊天。”
  作为陆翊的大学室友,他们分手后,李明喻见到谭璇总有点尴尬,毕竟陆翊背上了渣男的名号,可兄弟还是要做的,只好一面尴尬一面硬着头皮交往。
  谭璇好像忽然明白了,也没着急走开,只是问李明喻道:“听朱朱说你出差了,提前回来是为了参加他的婚礼吗?”
  她说的“他”,李明喻明白。
  李明喻个头不高,长相普通,被陆翊和谭璇这一对的颜值秒成了路人甲,他大学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从医,而是选择了医疗器械方面的销售工作,目前两地飞来飞去,工作虽忙倒也很乐在其中。
  “是……是啊。”李明喻笑道,“年年,你也知道我们玩得不错,他结婚,我们这帮室友不好不去的吧?”
  因为关系亲密的缘故,大学的这帮同学都知道谭璇的外号,跟着陆翊都这样叫她。可是这个昵称现在越听越刺耳,如果没有了陆岁岁,谭年年是什么?
  谭璇也不想再追究这个昵称的意义,提起总比装作不知道更尴尬,她无力挽回,只好笑道:“当然了,你们关系那么好,去参加婚礼是应该的,我也要感谢你们出席呢,毕竟也是我们家的喜事,谢谢。”
  她环顾了一下朱朱的小公寓,人也准备退出去:“那就婚礼当天见吧,我就不打扰你和朱朱了。好好照顾她啊。”
  她关上门,拎着行李包进了电梯。

  下楼后,谭璇站在那不知往哪里走。看着行色匆匆的年轻人,散步的老人,带着孩子的年轻妈妈,小区里总有各种面孔。摄影师的职业病,她喜欢观察人、观察景色和细节,陌生的环境有时让人兴奋,有时又让人害怕没有归属感。
  朱朱拿了房子的那天,她、陆翊还有李明喻等人曾在小区的草坪上疯跑,那是青春最后的痕迹。
  最无助的时候,人往往最想念已经去世的人。
  一个小时后,天平山墓园,谭璇将一束鲜花放在了一座墓碑前。

  爸爸去世得早,她当时只有十二岁,据说是子丨弹丨打穿了他的心脏,国旗包裹着他的遗体回到了锦城。追为烈士,成为英雄,从此只活在传奇和故事里。
  墓碑上的那张照片太年轻了,她长得并不太像爸爸。
  她在墓碑前蹲下来,喋喋不休地告诉他一些心里话:“爸爸,有时候我想,我是不是太小题大做,太没有出息了?你为了国家牺牲,而我为了一点小情小爱就要死要活。我没有成长在你的年代,我长成这样一个我,非要如此不可的我……”
  “就让我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否则我将无法面对以后的生活,一年,一年时间就好,我会好好照顾自己。”

  照片上的爸爸目光矍铄,直视前方,刀一样的锋利,万难摆在他的面前他都毫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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