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二十年——我的股市人生》
第8节作者:
阚治东 那时,上海人把从事长途贩运的人称为“黄牛”,这种长途贩运的合法性没有正式说法,因此只能偷偷摸摸干。
我到信托公司任职不久,静安、虹口证券业务部的经理向我请示,经常有国库券“黄牛贩子”上门向他们询问:“大额的国库券收不收?”我问他们多大额,回答是少则10多万,多则几十万。我问胡瑞荃他们,卖方是哪些人,他们回答“当然是那些‘黄牛’”。那时上海尽管已有5个证券业务部,但知名度最高的还是静安证券业务部,一般外地国库券卖家到上海都是冲着那里去的,胡瑞荃因此了解很多这方面的情况。他们告诉我,每天都有外地“黄牛”到他们业务部,先拿少量国库券投石问路,说还有大头在后面,如果我们要,他们的卖出价可以在我们的挂牌价上再下浮一些。
第二章(7)
“收。为什么不收?”我的意见很明确。其实我知道,下面的业务部早就偷偷在干了。
确实,一个证券业务部如果光靠柜台上每笔百十元的买卖,是赚不到什么钱的,不过做大宗买卖,本钱也要大才行。当时信托公司拨给两个业务部的营运资金非常有限,老胡他们找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资金。信托公司总经理李志道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支持,很快给两个证券业务部充实了2 150万元的营运资金。
我在证券业务部见过这些外地客户,他们一般是白天与业务部谈好价钱,营业结束后来交割。因为那时,国库券的面值很小,最早期的国库券最大面值只有10元,100张一捆只有1 000元,10万元就是100捆,清点很费时间,白天做会影响正常的对外业务。后来,我无意中发现有些外地客户前来交割的国库券有外地同行的封签,明显是从外省市的国库券买卖柜台大额买进的,他们只是冒险倒运了一下,得到的却是巨额利润。那时,上海与外地国库券差价少则三五元,多则10元以上,20万元倒腾一次,利润就在万元左右,抵得上当年普通工人10年的薪水。我和这些黄牛贩子接触了几次,心想既然有这么大的利益,我们自己为何不能做?我由此决定在公司开办跨省市的国库券买卖。
当时,异地交易的最大问题是现券运送的问题,因此杨怀定想到雇用保安公司。而在工商银行系统内,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决,我们可以把现券存放在对方的金库,在当地兑付后资金划回。也可出点儿费用请对方银行保卫部门帮助把现券押运到上海。当年,我们一般都把大额现券运回上海,不是存放在对方金库不放心,主要是财政部每年对到期国库券兑付银行都会支付手续费,这部分收入可以直接分配给个人,因此各家银行对这部分收入还是很重视的。
为了把异地成交的现券运回来,我们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保卫处达成协议,由他们负责国库券运输途中的安全。工商银行保卫处经常有押运本外币的任务,有专用的押运工具、免检证明,还可以佩带武器,有了他们的支持,事就好办多了。空运的话,我们持有免检证明:把国库券装在特制的箱子里,铅封并打上银行特殊印签,可以免托运、免安检,直接进入机舱运回。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话就更简单,保卫处派几个经警(经济丨警丨察)带上武器配合我们,直接就给运回来了。由于业务在工商银行系统内进行,我们每到一地,当地银行保卫处也是全力协助。在江、浙、皖等距上海近的省份,我们干脆请当地工商银行的保卫处帮助我们把券运到上海,我们支付必要的运输费。那一阵子,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保卫处协助我们,南去贵阳,北上沈阳,西进兰州,各省市国库券源源不断地流进上海。随后,通过我们证券业务部和国库券买卖代理点卖给上海市民,我们赚买卖差价,投资者则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
1988年,我们的国库券日均交易额只有数十万元,到了1990年,日均交易额已突破1 000万元,我们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库券交易市场。
曾有人对我们开展异地国库券交易表示担心,认为:“国库券发行是全国各省市遵照额度摊派的,你们现在把它们弄到上海,不是意味着上海的资金外流吗?”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项业务的开展并不是上海的资金外流,而是外地资金流到上海。早期我们从外省市买入的国库券,一般要比上海的市场价格低5元以上,实际到期年收益率高达20%以上,另外这些国库券到期后,财政部还支付一个多百分点的兑付手续费,这部分收入最终都落到了上海人的口袋里。
第二章(8)
千里运现券
不少文章谈到了我当年参与国债买卖的故事。在王安写的《股爷您上坐——大话中国证券市场10年》一书中有这样一段:
阚治东很是得意的一单生意是——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北方信托公司听到风声,人民银行所属的信托公司都要撤销,但是他们库里还压着1 000多万国库券。那边的人便想到了工商银行上海信托公司,火急火燎地给阚治东打来电话:我们公司要撤销了,大家都来要钱,而国库券又无法一下子变成现金,请你们帮忙解决。对方报了个价,阚治东觉得很合算:好,1 000万国库券我们都要了……这1 000多万元国库券为阚治东赚了百万元以上的利润,也为申银公司的原始积累打下了底子。
应该说,王安写的事是真的,只是传得多了,到他那里不免有些走样。
说到我们与北方那家信托投资公司的那笔国库券交易,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1989年冬天,国家发文规定,全国各地信托投资公司,除保留有限几家外,其余一律撤销。这个文件是面向全国的,在这前面也曾有几次要求撤销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的文件,但实际执行时发生了变化,大部分信托投资公司还是保留下来了。因此,鉴于历史上信托投资公司几上几下的经验,全国不少地方对国务院关于撤销全国部分省市信托投资公司的文件采取观望态度。
那一次,北方某省态度积极,即令省里几家信托投资公司限时关闭。那家信托投资公司名列撤销行列,公司的总经理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库里有1 800万国库券不好处理,希望我们帮忙解决。那几年,北方城市市民的金融意识较南方沿海城市有一定的差距。我去过北方城市的国库券买卖柜台,有些市民往往是喝酒时想起酒钱,就拿几张国库券到证券业务部,也不问价,换几个酒钱就行。当地国库券买卖柜台的经营手段也不灵活,买卖差价搞得很大,有的差价达20元以上,好像故意让人卖出而不要买进似的,不少信托公司证券部由此积压了大量的国库券。这些信托投资公司并不怕积压现券,他们清楚这些现券的到期收益率远远高于其他投资。但是,那家信托公司碰上了全面清盘,就不得不解决这些库存国库券了。
通过电话,我向那家信托公司的老总详细询问了那批国库券的品种和价格情况,得知大部分是1986年7月1日对个人发行的国库券,年利率为10%,5年后一次偿还本息,也就是说,到1991年7月,这批券每百元连本带息值150元。我问对方打算卖什么价格,对方答105元左右。我知道对方开出的价格是有还价余地的,那几年国库券的投资价值不受重视,这批券对方柜台的收购价估计是90多元。我更清楚这批券在上海的价格已达120元左右,也就是说,即使答应对方的开价,这笔买卖的差价也有250多万元,如果压在库里,到期兑付连本带息为2 700万元,我们资金占用实际年收益率达25%以上,扣除资金成本,其实际收益在500万元以上,远远高于当时其他投资的收益。
考虑到这些,我让对方稍等,容我们商议一下再作答复。我当即把这一情况以及个人分析向公司总经理李志道作了汇报,获得了他的支持,并决定不讨价还价,直接答应了对方的开价。对方听了我的答复很是高兴,问我们什么时候能去,我答应当天下午即派人携银行承兑汇票飞过去,对方对我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这么大的一笔交易作出决策,甚为惊讶和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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