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出名》
第7节

作者: 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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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了电话,他去柜台取找回来的五毛零钱时,拿笔记着当地的邮政编码。
  当他在一个破旧的信封上写字时,顿时被破旧信封后面的一行字吸引了,翻过来一看,上面是一个某某部队的字样。
  “冻死迎风站,死向北斗星!”这行字虽然没有专业书法家写的那么好,却也力透纸背,刚劲有力,仿佛让人看到那人书写时豪情万丈、壮志未酬誓不休的霸气。
  “这里有落后复杂的环境,还有恶劣的治安环境,这,这不就是上天赐给我的格言吗!我一定,一定在这里干出名堂,当一个比阚亮还厉害的民警!早点回城!”都走出邮局好一会了,这个声音在丁凡脑海中持久的回荡着。
  “出发了!翻身屯,从警第一个驿站!”
  丁凡捧着一大堆东西,从市场里出来,直了直腰,虽然有些疼,可一想到终于踏上单位报到了,一股子年轻人特有的兴奋油然而生。
  上了马春生家的马车。
  两个枣红马拉着大拉车,车轱辘是农用四轮车的宽轮胎,看着还算敦实。

  他把一堆东西往狭小的车板里一放,给坐在前面位置上的阚亮孝敬上去一**大白梨饮料,小心翼翼的说:“师傅,我请你喝,有空你给我讲讲所里情况呗?”
  阚亮毫不客气,喝着汽水味很浓的大白梨,少见的幽默说:“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就是娘们漂亮,到地方你就知道了,一百二十八里的路程,两三个小时到地方,保证你满眼看到的都是美女。”
  对于女人,阚亮没那么多的兴趣,现在后背还火辣辣的疼呢,那些青春萌动的东西估计早都消失不见了。
  “见了所长了,指导员那些领导,我……”马车走在县城破旧的水泥路上,还算平稳,阚亮有些累了,靠在丝袋子上眼睛发沉,丁凡蹲在扶着车帮,赶紧问。
  “他们得(dei)儿呵……”阚亮打着哈欠,说了个一个字典上绝对查不到的蹩脚字,不耐烦的歪了歪头。
  “所长,导员都得了呵的,这样问好?”丁凡挠着头,真后悔来的时候没去新华书店买本东北民俗大全,这种话自己从小就没听人说过。
  马车出城时,看着前面灰蒙蒙的一片,马春生吆喝了半天,勒住了红马,停下了车。
  看着远处一台拉着几米高合抱粗原木的大车从土路上开过来,趁机坐到老马旁边,满脸好奇的说:“老哥,这啥车啊?这么大个,一下子能拉十几吨木材。”
  他这是和车老板没事找话的拉关系。
  “小子,这叫大捞子,又叫运材车,还有后面加个车厢的,那叫大挂子,你给我坐好了……”马春生发现这个白静静、细皮嫩肉的城里小子对自己恭恭敬敬的,甚至有点崇拜,神奇的和他说着。
  马春生四十多岁,乌黑的头发,皮肤粗糙,脸上黑红的似乎像贴着一片片的生铁片。
  丁凡不用再担心阚亮收拾自己了。大白梨饮料他咕咚咕咚的喝了,里面有丁凡担心自己失眠带来的**。

  这家伙已经躺在木板上,手里拽着一个一尺长的绳头,呼呼大睡了。
  “要面子,呵呵,我给你面子!”丁凡看着自己小用妙招,把阚亮弄睡着了,心里又萌生出一个想法:本警可是京城来的,让你再开开眼。
  他从包里掏出一管鞋油,拿出一块白布,本来是自己用的,看了一眼阚亮那灰突突的皮鞋,横了横心,决定给他露一手。
  他在车上蹭蹭的擦着皮鞋,合着马车换晃悠悠的节奏,蹭蹭的擦着,车老板马春生开始讲起了翻身屯的情况。
  出了县城,很快就进了原始森林中。
  高大的树木一眼望不到边,成群的飞鸟在路上肆无忌惮的绕着圈飞,飞龙、喜鹊好几次都要打在丁凡脸上了,一点都不怕人。
  老马光一个五年前去地区参加三级干部会,一伙人架着四架马车来回走了八十天的破事,玄玄乎乎的讲了半个多小时。
  丁凡越听越明白了,那个叫翻身屯的地方不光地方偏僻,现代化的东西根本就没有。
  这地方是六十年代国家开展大兴安岭开发大会战的边缘地区,建设精英很多都是能吃苦能战斗的铁道兵,还有大量林业工人,除了寒冷无比,再就是寂寞、艰苦。
  “青山绿水,满眼原生态,闻着山里的空气,都感觉沁人心脾,我特么的想喊……”丁凡双手猛的抓了抓身下结实的木板,清了清嗓子,莫名的喊了几句。
  遍地灰尘,身上早就蒙上了厚厚的尘土,老马揉了揉眼睛,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说:
  “喊吧,大点声,喊泰山倒了,泰山倒了!”这是伐木工人每次伐掉大树时,扯着嗓子喊的话。
  一望无际的森林,曲曲折折的林间小路,像一条蚯蚓幽怨的延伸着,除了林间潺潺流水和清风的声音,只有马车孤独的声音响在耳畔。
  “睡觉,睡觉,养足精神好好干工作……”想起自己马上在这种人间仙境的地方工作了,丁凡满脑子兴奋,坐回到了后面,他学着阚亮躺在安全的地方,紧紧的裹着衣服。
  他感觉有些冷,准确说是凉。

  七八月份毕业季,本是盛夏酷暑,在林子里就算是穿上厚厚的单衣裤,也不觉得热乎。
  这时候,他才想起了刚才在邮局时,营业员和自己说的话:
  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去过翻身屯那种地方,你去那里干啥啊?
  “多好的地方啊,我要打造出自己的丨警丨察王国。”丁凡想起了燕京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遍地都是巡逻警和交警叔叔,顿时感觉这地方是块初女地,肯定能耕耘出自己的伟大事业来。
  车到翻身屯村口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钟。
  清澈浅蓝的天际上,还能看到火红的太阳。
  多年之后,丁凡和相亲们已经把这种特殊的极光之地开发成了著名的旅游风景区,向全世界各地的游客介绍祖国北极极光节、天不黑的绝世美景时,经常会回想起此刻雄心壮志一幕。
  远远望去,炊烟下的翻身屯围绕中间一条主路而建,周围散落着一个个木刻楞的房子。

  院子周围扎着整齐的板杖子,远远的能看到各种因地制宜载重的小菜园,这让丁凡这个城里孩子看起来有些新奇。
  路边一片玉米地前,一条脏乎乎的土狗正呼哧带喘的看着陌生马车的到来。
  “咦?这家伙……”
  车子颠簸的要命,他一只手死死的抓着车帮,定睛看去,心里不免有了几丝疑惑:
  这条野狗足有脏乎乎的,浑身都是杂物,鲜嫩的仙草汁液把毛发染的刺目、难看,吻部尖长,嘴巴宽宽,憨态可掬。
  “呜呜……”估计是很久没看到人了,这家伙目光低垂的吼了几声。

  “狼狗?流浪狗,不对!姥爷给我看过各种世界名犬的资料,这个狗,不是普通的……”距离那条狗还有七八米远,丁凡脑子里一下子出现了这么个想法,连忙拍着车帮,扯着嗓子喊了起来:“老马,停车停车,我憋不住了。”
  老马刹车技术绝对可以,只是勒了几下缰绳,吆喝了几声就把马车给停住了。
  可马车毕竟不是机器操作,弄的阚亮在半昏睡中不耐烦的睁开眼,发现丁凡已经跳下车了,同时也看到了路边那条脏了吧唧的大狗,没好气的说:“小崽子,那条破狗恶心死了,那天我扔了个苞米面子饼,找了个好几缕头发,都没噎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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