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经理说道,“手续都已经办好了,你只要拿着去财务结算就行了。”
“那谢谢胡姐了。”洛琳道了声谢,拿上手续,准备去财务部。
“洛琳啊,司总可能会起诉你,你要有个心理准备。”胡经理在递给洛琳手续时,突然把声音压的低低的说道。
“哦,谢谢胡姐。”洛琳先是一愣,然后发自内心向胡经理说了声谢谢。
离开环宇公司,洛琳拿出手机,给郝好打了个电话,把胡经理告诉自己的消息告诉了郝好,并约郝好见个面,一起商量一下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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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好正在看夏华商场的材料,他挂断洛琳的电话后,左臂支在桌子上,左手半握,抵住了下巴,右手的笔开始慢慢地转了起来。
好一会儿,他才继续开始研究起夏华商场的案子起来。
这个案子的过程很简单,但对于夏华商场来说,是个麻烦。没错,仅仅是个麻烦罢了。
丁凯,一名职业打假人。他在诉状中说:一个月前,他在夏华商场自营厅中看上了一部佳本单反相机。由于佳本单反是RB品牌,而夏华在商品价格标签上写的产地也是RB,出于对原产地的信任,他购买了这部相机。可没想到,他回家一年,包装上新的是泰.国,而不是RB。顿时有了种受骗的感觉。和夏华商场沟通要求夏华商场赔偿,但夏华商场拒绝赔偿。因此,才诉至法院,请求夏华商场退货,并另行支付3倍的赔偿金。
事情过程是不是很简单?不就是产地标注错误吗?多大的事儿啊。
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前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的规定,伪造产地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支付3倍的赔偿。
但是,发改委2015年发文说,如果商品的包装上注明了真实的产地,而且通过开放式贷架向消费者展示了包装,并且,该产地标注错误对消费者作出购买选择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则不属于欺诈行为。
看看,法律、部门规章规定的多清楚啊。可问题是:什么叫“对消费者作出购买选择不会产生实质影响”?这个可就只能由法官说了算了。
当然了,对于那些专业的职业打假人来说,这点不成问题,人家从来不会因为这个问题而诉至法院,毕竟案子的胜败还在两可之间呢,有大把的其他机会,谁也不愿意在这上面冒险。
但是,如果遇到一般的消费者,或者遇到想在这一行当里捞的新人,结果还真在两可之间。
为了慎重起见,郝好还是打开了律师专业检索系统,看着检索结果中的判决书,郝好再看看原告丁凯的诉状,一边摇头一边乐:这可是给自己送钱送好评来了啊。
郝好看着检索出来的结果,他心中顿时乐开了花。
如果把律师职业比作一个人生游戏的话,那么郝好就是刚进律师新手村的菜鸟玩家,此时最需要的就是小鸡小兔之类的小怪,好让这些新手快速的成长起来,好早就到大城市这个更大的舞台。而丁凯呢,正在扮演新手村的小怪的角色,其存在的价值就是给新玩家送经验、送钱。以后等到郝好等级上去,离开新手村后,这样没有小怪(小案子)能够提供的经验和金钱就再也入不了郝好的法眼了。
当然,对于现在的郝好来说:让这样的案子还是来得再多一些吧。
起草委托合同,填上金额5000大洋,代理律师的名字则只写了宁丹一个人。为什么不写郝好自己的名字?一来是郝好现在还是实习律师,二来吗,就和所里的提成有关了。郝好是提成制,要交给所里40%;而宁丹是包干制,可以拿94%的提成。只写宁丹一个人的名字,在她提成后也会和郝好一人一半,郝好就能分到47%,一共2350大洋,将近一半。如果写上郝好的名字,5000块钱代理费,首先需要先一人一半,郝好创收的2500,交给所里40%,也就是1000,自己最多得到1500块。而宁丹创收2500,94%,还是2350块。两者一比,郝好损失了好几百块钱的收入。
这也就是为什么上次凌怀远、宁丹、郝好他们三人说,在郝好取得正式律师执业证前,要以宁丹的名义接案子的原因了。
办好委托手续,收到钱才好办事。虽然相信事情办了但收不回来钱这种狗血的事情不会发生在夏华商场和自己之间,但先收钱再办事儿的规矩还是要守的。
在宁丹拿到财务办理好登记盖章后,郝好跑了一次夏华商场,找到小周美女,办理完委托,拿到钱。乐呵呵的回了所里。
“拿着。”从财务回来的宁丹,顺手递给了郝好一摞钱,“我留了1700,其他都是你的。”
“师姐,案子还得靠你出庭呢,说好的一人一半。”郝好感觉自己拿3000块有些多了,这不利于长期的合作。
“这是你应该得的,别忘了你应该先拿走30%案源费的。这样算下来,我还占你便宜了呢。”宁丹对于郝好的意见直接驳回,“老规矩,你负责准备工作,我只负责上庭。”
见宁丹如此坚持,郝好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双手握成拳头状,对自己说道:郝好,你要加油,以后一定要报答师姐。
“那好吧,师姐,晚上我请你吃饭。”
“有钱了就是有底气啊。心意我领了,今天我老妈让我早点回家。”宁丹边说边整理起自己的东西,“你赶紧准备案子吧,别到时候在案子上出什么问题。”
“放心吧,师姐。”郝好目送宁丹离去后,并没有去拿起案子的材料。
郝好已经开始培养自己的习惯,在办公室除了研究案子外,还要回复网络上的咨询,而另一项重要的事情就是学习。
做为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在开始真正接触律师这个行业后,郝好越来越注重起了学习。
当然了,学习的方法也很重要。如何高效学习,一直是郝好寻找的。为此,他可没少去看什么脑图学习法、高效学习法之类的书籍。可这些都不是看看书就可以成功的,还需要大量的练习才行。
此时的郝好正在做的就是脑图,这个可以把文字变成图像的学习方法。要知道,人记得最牢靠的并不是文字,而是图像。善于联想的人记忆力就好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会联想的人,总是能够把自己要记忆的东西转化为图片或者电影片断。而脑图就是一种比较容易掌握的,把文字变成图像的方式。
一张白纸,几枝彩色笔,郝好就开始了今天的学习。
郝好采用的是案例学习法,这是他自己当前想以的方法。而最高法院编写的法院案例选就是他学习的主要教材。
在白纸中间写下今天要学的案例名称,然后拿起红笔画出第一个分支:案件过程,然后用一个长长的时间轴按时间顺序把案件的过程画上去;换支颜色的笔,画出证据;再换笔:适用法律;再换:判决理由……。一个下午,白纸上被画的满满的。
法律不同于其他,不太好用图画,郝好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画,但缺乏美术细胞的他不会画,只能用最简练的文字来表达了。
日期:2019-03-23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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