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心切的急匆匆去应聘,谁料...》
第6节

作者: 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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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叔,我知道你很难做,但请你想一想,尽管我已知晓案件背后的真相,可这所有的东西全止步于我的推理之中,若要更进一步,抓住真凶,还死者以公道,就必须找到相应的证据才行。因此,虽然这么做对你来说有些冒险,但还是请你再帮个忙。”柯摩斯言辞恳切,看上去他真想找出此案的幕后真凶,令他接受法律制裁。
  但他的一系列表现却使我感觉很怪异,严格来说,我们事务所接到的委托仅是查明女鬼的死因即可,并不包含要为她报仇以及将凶手绳之以法,因此他既已知晓事件真相,那大致算完成委托了,又何苦自找烦恼地一定要抓住凶手呢?固然我也非常想知道此案的凶手是何人,但说句有私心的话,将凶手伏法认罪本是警方的工作,和我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你真的认为这是起谋杀案?尽管你讲关于锁的事也有几分道理,但单凭这一点,并不能证明死者一定是死于他杀,那楼顶上终究只有死者自己的鞋印,这又该如何解释?”看到柯摩斯坚定的表情,汪叔神色也有些凝重。
  “我可以肯定,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耍了一些小伎俩,使这个案子看上去更像是自杀行为。很遗憾,凶手机关算尽,还是漏掉一点,那就是死者不一定是死者。因此,为了使这个笨蛋凶手伏法,还死者以公道,我还需要你的帮忙。”柯摩斯的表情格外认真,不像是开玩笑。
  听到柯摩斯的话,汪叔陷入缄默,埋着头思索着什么,而柯摩斯也保持着沉默,只是不自觉地转动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银戒,耐心地等着汪叔的回复。并不大的包间内,气氛一时变得很清冷。
  而我在一旁,只得用连续地喝茶还遮掩自己内心的紧张。我非常想帮助女鬼查出真相,但见了汪叔之后,我感觉他这个人也不错,不想因为这件事而把他陷于两难的境地。
  正当我快喝完一整壶茶时,汪叔好像终于下了决心一般抬了头,盯着坐在他对面的柯摩斯问道:“小斯,你有多少胜算?”
  “百分之百。”柯摩斯坚定地说。
  听到柯摩斯的话后,汪叔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暗示可以提供帮助,但也有要求,必须要等到晚上再去单位找他,由他带领我们去查验死者的尸体。因白天人太多,难免惹出事端。至于要见死者家属,及到死者家中察看,就得等他先与死者的丈夫取得联系,确定好时间。到底这不是正经的警方传讯,因此须事先征求对方同意才行。
  关于他的要求,我和柯摩斯都同意,到底以汪叔的身份是不能乱来的,他肯帮我们已是做到仁至义尽,若我们还要他立马带领我们去验尸,那就太勉为其难了。
  并且说心理话,我本人也对验尸这种事有很大的心理阴影。而且只要是正常的人,应该没几个不怕尸体的,特别是这种跳楼的,血流肉烂的尸体。因此,我是很希望柯摩斯一个人去,不要把我带上,到底我不是学医的,即使去也帮不上什么忙。但我的恳求被他无视,原因非常简单,我作为他名义上的助理,务必走到哪陪到哪,不然就扣钱。哼,他不会也怂了吧,非硬拽上我,给他壮壮胆,我只能这般恶趣味地想着。

  汪叔走了以后,我俩并没有着急离去,而是在包间里坐着,看柯摩斯的模样,似乎打算就这么干坐到晚上。
  “我说神探,你为何一定要抓住那个凶手呢?实际上我们算是已解决了那名女鬼的委托了,等她再过来,你把事情的经过告知她即可。像您这样惟利是图的人,不可能还有什么正义感吧?”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在我脑海中转圈,看时机成熟,当然要开口问问他。通过这几天的接触,我自认对这个自称神探的家伙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尽管这个人一贯的口蜜腹剑又自命不凡,生活上也不规律,还总爱讥讽别人,但大体上还过得去,不会勃然大怒,像这种玩笑,不会惹他发火。

  “我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要让那个笨蛋凶手自取其咎。至于你说的正义感,那是不存在的。但考虑到你说话的态度,我觉得应该给你个教训,这样吧,就扣你两天的工资吧。”柯摩斯说。
  “为什么是两天?”我不甘心。
  “一句话一天,两句话两天。”柯摩斯又吹起那该死的口哨。
  听到他后面的话,我真想拿茶杯砸死他,我果真看错了他,原以为他不会放在心上,未曾想这个小心眼儿的家伙上来就直接扣薪水,想想我那本就不多的薪水,禁得住他扣多少次!
  寄人篱下,总是矮人三分,我只得装出一副苦脸讨好他:“我错了还不行吗?柯大老板,别再扣薪水了,这可都是我的活命钱啊。”
  “不扣薪水也成,晚饭还得你来请。”柯摩斯嘚瑟地笑了笑,放着茶杯,看来我的服软令他很中意。
  但我可不笨,如果在这里一直等到晚上,那晚饭也必定要在这里吃,这顿饭可不止要我两天的薪水,便慌忙改口道:“那你还是扣我薪水吧。”说罢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行,跟着我变聪明了,好,那就成全你。走吧。”说罢,柯摩斯准备起身出去。
  “那是自然。”我有点高兴,但看他示意我离开时,又茫然地问道:“要回去了吗?”
  “不,先找个地方把晚饭解决了,另外我还要查点事情。”柯摩斯说得很轻快,但我在他眼神深处看到了阴谋得逞后的兴奋。

  “不在这儿吃吗?”我明白自己成又被戏弄了。
  “这个包间到晚上五点半就到时间了,若要接着包,得另外加钱才可以,怎么着?你想留在这里吃饭?可以,你在这里吃,我有事先走一步。”说罢他也不等我,径直就要推门出去。
  “等我啊!”他走了,我一个人在这里吃个什么劲啊?即使想吃,也得有钱呀!
  离开了名士茶楼,柯摩斯没有取车,而把它停在了停车场内,步行在大街上,我则紧跟在后面:“我们接下来去查什么?”
  “小原,你会结完婚立刻要小孩吗?”柯摩斯没有立刻回答我的提问,反倒问起我这个问题。
  “我连女朋友还没有啊,谈什么结婚呢?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也答不上来啊。但如果换作我应该不会立马要,再怎么样得有钱以后再说,毕竟养小孩很花钱的。”我犹豫地答道,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好像太遥远了。
  “你说的对,现在的青年人似乎都是这么想的。但话说回来,倘若经济上宽裕的话,婚姻双方感情也稳定,你会不会一直拖到三年后才要小孩?”柯摩斯的话有些倚老卖老,难道他不知道自己也是个青年人?

  “不会的,只要经济宽裕,要小孩当然是越快越好。”我不敢乱开腔,怕被扣钱,只是自以为是地答道。
  “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一对夫妇在结婚三年后,才有了第一个小孩,你认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柯摩斯接着问道。
  “我可不知道,也许是两口子都不想要。现在不要小孩的人很多,而且只有夫妻两个人,也会很自由,想去哪就去哪,没什么累赘。”我不明白为何柯摩斯忽然问这样的问题,几乎是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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