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圭吾式七宗罪——致敬东野创作史的7个故事》
第10节

作者: 葵田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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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凤儿在执迷不悔中吃了很多苦头。每次失意,她都放浪形骸,甚至于身心都受到伤害。我指的是实质性的伤害。大四的时候,她遭到其中一任男友的施暴。不,称不上是男友……嗯,她被**了。一次醉酒以后,一个外校的富二代把她带到酒店里,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而且,对方似乎还拍下了她的裸照。
  报警?别开玩笑了,凤儿怕极了别人知道这件事。出事以后,她每天如常地上课、下课,在同宿舍里和其他女生一样,只穿一条丨内丨裤盘着腿打牌。我是这件事的极少数知情人之一,另外一个知情人,就是陈锐了。其实,这件事凤儿连我也不打算告知,她只给陈锐一个人打了电话,让他到酒店接她,但陈锐听出不对劲,所以来找我。我和陈锐一起到酒店接她,事情就无法隐瞒了。我一直觉得,凤儿因为这件事而对我心存芥蒂,这也是毕业以后我们疏于联系的原因之一吧。

  照片?你是说凤儿的裸照吗?我不知道。也许那只是为了防止受害者报警的恫吓吧,照片什么的本来就不存在。那个富二代后来没有再骚扰凤儿,陈锐去找过他一次,把事情摆平了。毕竟,那个人也就是图一时痛快,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了。
  应该这么说,这件事大大地拉近了凤儿和陈锐的关系。女人经历了这种悲惨的遭遇,也只好放下身段了。不久,他们就结婚了。但是,包括我在内,凤儿没有请班上任何一个同学参加她的婚礼,倒是请了隔壁学院一个叫米露的女生。我大概能猜到个中原因,这个女生是学校舞蹈团的团长,听说对陈锐抱有好感。嗯,就是这个意思,没必要说得更直白了。

  陈锐和凤儿的婚姻,我其实并不看好。为什么?他们的关系太危险了,就像走钢丝一般。但不是分崩离析的危险,正相反,他们相互依赖得太过致密。
  密度太高的星球就会变成黑洞不是吗。
  再告诉你一件事吧。
  有一年,学校已经放假了,宿舍里只剩下我和凤儿,而那天我也出了门。凤儿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忽然想见陈锐,但陈锐在外面开了一家小公司,有事要办不能马上回来。结果,你知道凤儿做了什么事吗?“那么,不着急,我等你回来。”她在电话里这么和陈瑞说,然后,她坐在洗手间里,用界纸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日期:2018-01-09 21:40:28
  真相之章
  丨警丨察和丈夫的对答
  【杜学弧的话】

  身体状况怎么样?是吗,真是遗憾。无论如何,希望你能好好治疗。
  你似乎很不愿意见到我。
  你一定在想,案子都已经结了,这个丨警丨察为什么还要三番四次跑来找我呢?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是很抱歉,事情看来不能如你所愿了。你有你的立场,而我也有作为一个丨警丨察的立场,这一点请你理解。
  我的语气听上去像知道了什么似的?是的,我都知道了,全部的事情。我并不是虚张声势,我已经找到了决定性的证据。
  我想问你,4月16日下午,你第一次回到家是什么时间?5点钟是吧?我知道在你口供里有,我只是想确认一下而已。那么,你在杀死你妻子以后,是几点钟离开的呢?5点20分?考虑到你5点30分已经出现在小区的门口,你离开家的时间最晚也不会超过5点25分吧。也就是说,从5点到5点25分,你在短短25分时间里完成了杀人、清理和伪造现场、制作呼救声音文件等等工作。我不是说这不可能做到,只能说你手脚挺快的,而且,作为一次临时起意的犯罪,你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想到了对策,这真让人叹服呢。

  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这不是一次突发犯罪,而是早有预谋的呢?
  事实上,在第一次看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我就有一种不协调之感。不是伪造现场的问题,入室盗窃的痕迹是伪造的,这一点很容易就能看出来。我觉得不协调的凶器。我不是指手提电脑本身,而是电源线。对,手提电脑的电源线,那才是致死者于死地的凶器。

  我所疑惑的事情是,凶手为什么一定要用电源线勒死死者呢?虽然说因为是临时起意,凶器只好就地取材,但是相比于电源线,现场明明有更称手的“工具”呀,而且,那个“工具”就在触手可及之处。应该说,那个“工具”和电源线一样,都和手提电脑连在一起。
  是的,就是鼠标线。
  同样是线体、同样的随手可得,为什么选择电源线而不是鼠标线呢?我实际操作了一下,那台手提电脑的电源线又粗又硬,比想象中要难弯曲,用来勒住人的脖子相当费劲。相比之下,细长型的鼠标线就方便多了。纤细的线体能够紧紧勒住受害人的脖子,不但能造成呼吸障碍,而且会猛烈压迫颈动脉,从而导致反射性心跳停止……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勒杀案的凶手,偏好用细绳索的原因。
  由此,我不禁产生了这样的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原因迫使凶手非用电源线不可呢?
  当然了,你可以解释在紧迫的情形下,你根本无暇思考这些事,不过是随手拿起什么就用什么罢了。但是,丨警丨察就是那种稍微觉得有一点不对劲都要刨根问底的家伙。刚才我就说了,我已经找到了决定性的证据。我请鉴定科的同事对那条电源线进行了更仔细的检查,结果发现上面确实有一些不寻常的刮痕。以此为线索,我们很快在死者家中的某个地方,发现了对应的痕迹。
  是的,我们在死者工作室窗台的栏杆上找到了一些黑色的纤维,检验证明正是从那条电源线的外皮剥落的。
  你已经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吧?所以,请说出事实的真相,拜托了。
  你决定保持沉默吗?哎,这样我会很为难的……
  这样吧,我和你说说我之所以往这个方向上怀疑的因由吧?也就是说,你在什么地方露出了破绽。
  我记得一个作家说过,要让读者了解一个人物,与其直接说明陈述,不如配上动作和台词,让读者自己去构建人物的形象。这就是文学上所谓的“性格描写”吧。侦查工作上也有一项叫做“侧写”的技术,大致是通过对目标人物的具体言行进行分析,从而推断出这个人的内心和情感,以及他可能的行为模式。我扯远了是吧,其实,我想说的是:一个人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最能代表他真实的状态。你曾经向警方提供过几份证词吧,那些都是从你口中说出的话,所以我从中看到了你真实的样子。确切来说,是你的第一份证词,也就是你作为嫌疑犯之前所说的话,让我在脑海里形成了对你的印象。这个印象至今未变。

  你说第一份证词是假的?嗯,这是毋庸置疑的。那时候,你为了给自己脱罪,编造了事件的经过,那份证词可谓假话连篇。然而,在通篇的谎言里,有一个细节却是真的。你在不经意之间流露了一个语言习惯,这个习惯恰恰代表了真实的你。
  你想不起你说过什么吧?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看的文字笔录,我也会对你说的那句话一掠而过的,但一旦诉诸文字,那个词语就相当打眼。我来念一下这句话吧:“我用力推开他向房间里面看,看见一只粉色的丝枕头丢在房间中间”。当我读到这个地方的时候,眉头就皱了一下,“丝枕头”是个什么东西?我去问做笔录的同事,是不是写错字了。同事回答说绝对无误,不信可以听录音。我又跑到证物科调出你的谈话录音重听了一遍,确实如此,你说的就是“丝枕头”这个词。事实上,在后面的陈述中,你又说了一次丝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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