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圭吾式七宗罪——致敬东野创作史的7个故事》
第7节

作者: 葵田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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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解释一下,上述行动都是基于我个人判断而擅自开展的。专案组在一周前就已经决定结案。这也难怪,案犯已经招认,还亲手写下自白书,而且,无论是作案过程还是作案动机,都得到了各项证据的一一印证,还需要查什么呢?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吗?”当我提出还想找个别人问话时,上司的脸上挂满了不耐烦。其实我也说不出确切的理由,陈锐的不在场诡计已经被识破,他和朱凤儿的情仇恩怨也大白天下,其中多个突破性的线索,正是由我亲手找出来的。专案组的工作效率得到各方的肯定,尤其是朱凤儿的死忠读者群体,甚至给丨警丨察局寄来了锦旗。而我更是受到媒体的追捧,被冠以勇破奇案的神探之名,风头一度盖过了上司(那面锦旗其实是给我的)。所以,正如上司所说,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但是,有个古怪的念头在我脑中盘桓不去。事实上,早在逮捕陈锐的时候开始,我就有种误入歧途的不安,只不过,因为那个设想太过离奇,太过超越常理,我只好将它置之一旁。然而,当我看到陈锐的自白书时,这种不安变得更加强烈。
  我反复读了那份自白书好几遍,整理出以下疑点:
  疑点一:自白者早在两周前就被捕了,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这些事情说出来,而非要等到警方拿出证据,才滔滔不绝呢?虽然说作案动机就定罪而言不无重要,但是自白者自始自终也没有为自己做过无罪申辩,有必要对作案动机三缄其口吗?事实上,他说的那些事虽然不光彩,但这种夫妻之间的战争,也可谓司空见惯吧?
  疑点二:细细读来,这份自白书全文有一种奇怪的不协调感。自白者态度很飘忽,前后也有矛盾之处。虽然自白者看似站在一个自以为是的立场上,但陈述的内容却恰恰相反:一方面每字每句都在自我否定,与此同时,极力维护着死者的形象。这么说吧,在我看来,自白人极力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贪婪、无耻而又愚蠢的丈夫,而把妻子写作一个历经苦难而逐渐成长,同时对无能的丈夫百般包容,只盼其浪子回头的新时代女性典范。问题在于,这与自白人之前表现出的温文尔雅的形象相差太远了,而且,也和他身边的人对他的评价不符,难道他平日都在演戏吗?我倒是觉得他自白的那番话,才更像演戏。

  疑点三:在自白者陈述的事实里,有几个地方非常不合理。首先,陈锐如果一心想谋夺朱凤儿一家的财产,怎么会疏忽大意到让朱凤儿将父母的遗产全部变卖,然后转到自己名下呢?而且,在发现此事以后的十年间,也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第二,根据自白者所言,他和朱凤儿的地位发生了根本上的转变,使得他无力对抗。但是,这种转变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朱凤儿为什么能突然占据优势呢?这部分的描述可谓语焉不详。事实上,根据专案组的调查,朱凤儿的书卖得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尤其在她父母去世以后,因为缺少了几个重要发行商的支持,销路更是每况愈下。后来,朱凤儿自掏腰包开了一家文化公司,专门出版自己的书,在内行人看来完全是霸王硬上弓的做法,当然,也可以理解成是孤注一掷的无奈之举。总之,这几年来,那家文化公司一直惨淡经营,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难以理解朱凤儿是依靠什么硬起腰杆的。第三,也是最不合情理的一点:一个身患不治之症、行将入土的人,会和老婆争夺财产甚至因此冲动杀人吗?按照自白人的说法,他是在案发之后才发现自己得病的,早知如此,他也不至于做出如此愚蠢的事了。然而,根据医生的诊断,自白人的病已经发展到了中晚期,病人理应在更早的时间就察觉到身体异常才对。

  除了上述关于自白书的疑点,还有一件事让我很在意。事实上,我从一开始就产生的不安感,就是因为这件事而引发的。在案件发生以后陈锐的第一次陈述中,有某个细节让我形成了一种深刻的印象,这个印象极大地影响了我对陈锐和朱凤儿两人关系的判断。

  虽然有点先入为主,但我始终认为,那个不经意流露的细节才是真相。反过来说,陈锐所说的其他一切,都是谎言。
  所以,我决定继续查下去。原本,我只打算把调查范围稍微扩大一点,这样,不至于消耗上司太多的耐心,同时好让我自己安心。然而,当我在偶然情况下发现了一件怪事后,我认为调查范围还要进一步扩大才行,尤其是调查的时间区间,必须追溯到更远的过去。
  这件怪事是:16年前,朱凤儿曾经做过一次人流手术。注意了,是人流手术,不是胎儿自然流产。而且,手术的时间是4月11日,而她和陈锐结婚登记的时间则是4月16日。也就是说,朱凤儿是在把腹中婴儿打掉以后才和陈锐结婚的,这和陈锐“奉子成婚”的说法相矛盾。还有一个细节,根据朱凤儿的诊断记录,她似乎早就知道自己存在基因缺陷,如果首次怀孕不成功,这辈子将再无机会当妈妈。但是,尽管如此,她还是选择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为了解开这个迷,我不单要找陈锐和朱凤儿身边的人,还要找到16年前就认识他们,知道他们的过去的人。
  日期:2018-01-08 12:22:24
  过去之章(二)
  认识他们的人的证词
  【李长林的证词】
  不是吹牛,我在这个社区当了7年安保主管,虽然不能说能叫出每一位业主的名字,但这个人是不是住这的,大概住在那个区域,我看一眼就能说出来。

  朱小姐一家就很熟拉。他们4年前搬进来,一家三口很幸福的样子。房子是朱小姐掏钱买的,这个我记得很清楚。登记业主信息的时候,他老公主动说,业主是朱小姐,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为什么对朱小姐有印象?因为她人好呀。对人很热情,笑容和说话都甜甜的,哪怕是对我这种老男人也温柔得很,逢年过节还会给我们的利是。我知道她是写书的,有文化的人素质就是高。她走路的样子也很高贵。
  她老公呀?没怎么打过交道,那种人我怎么可能会和他来往。我不是因为他杀老婆谋财害命才这么说的,我早就知道他不是个东西。怎么说呢,总之一看就是靠女人吃饭的那种男人。平时,他老是跟在朱小姐屁股后面,要么一声不吭,要么唯唯诺诺,哪怕挨了骂也陪着笑。表面看上去很忠厚老实,实际上一肚子坏水。
  大部分时候是他活该挨骂的。他那个的样子,任何人看了都有骂两句的冲动,朱小姐有时也是忍不住吧。反正我最看不起这种男人了。
  他们家的女儿?我很少看到他们一家三口一起外出。听说那个孩子上的是寄宿学校吧,所以很少回家。为什么说他们一家很幸福?我有说过吗?只是随口一说嘛,幸福的一家三口,一般都这么说的拉。难道不是吗?

  哦,原来不是亲生女儿吗?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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