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姐丽莎》
第25节

作者: 陈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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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晚餐的时候,我莫名其妙地问她:“你相信有妖吗?像精灵一样的妖?”

  她平静地回答着说道:“当然有,她能让你再也波澜不惊的心灵得到激情,对吗?”
  梦中窒息,被烟呛醒,这个女孩儿用手捏着我的鼻子冲我喷着烟雾。
  “干嘛?”初次见面,本来不该恼她,但半夜三点从美梦中惊醒,我的好心情全没了。
  “你这儿怎么什么都没有啊?我饿了,连包泡面都找不到。”
  “睡着了就不饿了,明天等着吃早饭吧。”我翻个身,顺势搂着她往床上摁:“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随便随便,什么都行,嗯,叫我桃花吧。”
  真够俗的!勉强睁大眼睛看看怀里这个女孩。娃娃脸上细瓷一样的皮肤,年龄不会超过二十五,眸子黑亮。

  但望着我的时候却并不聚光,总像在想着另外的什么事。细长的手指夹着一支中南海,穿着件我的大T恤,光洁的小腿让人想入非非。
  半长不短的头发凌乱地贴着脸颊,嘴唇娇艳欲滴,像极了飘柔的代言形象,鬼魅又天真得让你不信邪。
  “大俗就是大雅!”说完之后她似乎又陷入了沉思中。
  这个女孩儿骨子里透出股狐媚之气,但绝不低贱,反倒有种不染尘埃的贵气。她在床上的开放让我并不能感觉出得到了她的什么,反倒像是我被剥夺了什么似的。
  我轻易占有了她的身体,但并没感觉拥有身体,至于灵魂嘛,我根本没奢望。
  自从陈丽莎走后,我不再想要女人的灵魂,却少不了各种吸引我的身体陪我度过每个夜晚,但绝不会有第二次。
  流氓也有爱情,痞子也有疗伤的过程。
  偶尔喝高的时候,也曾把身边的人当成陈丽莎,但却绝不会接受她的道歉,我知道只要我一句话。只要我一点头,我曾经心爱过的女人,就会回来跟我重温当初刻骨铭心的爱情。

  但如果这爱已经有污点,我是不会要的。我宁肯做一个夜夜负心的色狼,也不去做一个不快乐的爱人。
  “那女孩儿不错,你在报复她吧?”
  “说什么呢?我讨厌别人打探我的隐私。像被陌生人扒光了衣服。”
  “喏!”她朝窗台上努了努嘴说道:“乖女孩儿才用这种色儿的指甲油,还有你卫生间里的香水,这女孩儿一定挺含蓄的吧?跟我不是一个类型的。”
  “颜色和香味就能看出一个人?你真行。呵呵,别跟我提她!假得跟真的似的。”强行搂过来这个小妖精。
  “烟!烟!烫着我了!”桃花说着放在我胸前的手抖了一下,挣扎中有泪喷洒出来。
  狠狠地把烟头摁在了床头的烟灰缸里,她带着要把我弄得粉身碎骨的表情堵了上来,我能感觉到她的心跳,她的喘气声。我也狠狠抱紧桃花,像是以前抱紧蔷那样。

  我爱蔷还是恨蔷,现在已经说不清楚,但总是在激情中想到这个我爱了五年的女孩。
  我知道她背叛了我,我知道她跟我最好的哥们儿格走了,我也知道她后悔了。现在他们都孑身一人了,但我不能再次接受她的回归,只能不停地在别的女孩儿身上找回我的自信。
  我在每一个会爱上我的女孩找寻我的时候适时失踪,我知道唯有这样才能让她们将痴情玩得长久一些。
  我没有爱人,也没有朋友,我不再爱人,也不再有朋友。这五年的恋情摧毁了我的一切。
  但陈丽莎用过的东西我怎么还都留着呢?今天过后全都扔了吧,既然我不企盼她回来了。

  桃花的热情像火一样,我有点儿怕这个小女生了,身体的投入与灵魂的融合本不是这么合拍的,可我怎么觉得心跟着身体走神了呢?
  我抱着这个小小的但发出巨大能量的身体,吻着她咸咸的嘴唇,咸咸的?竟然是泪?
  “怎么啦?桃花?试试吧,今夜我们都这么孤单,爱或恨借来填一晚,终须要归还,无谓多贪的声音空灵干净又忧伤无奈,谁不是呢?但跟我借走的会还回来吗?我借来的会长久吗?桃花,你又是我从哪个枝桠上借来的呢?”
  “吻过了爱过了再说吧,我累了,就这样相拥着入梦吧。明天我就会消失在你的世界。”
  疲惫过后,我的梦里蔷薇开了一地,桃花一片片褪去血红,我迷失了一次又一次,找不到自己,好像欠了好多人的情,逃到一个角落,蹲下来看着一滴滴血从眼睛里滴下来。丽莎,回来!那女孩回过头来,一张飘柔招牌式的脸,叫我桃花。
  从梦中回到现实的夜并不少见,但今次醒来后,臂弯里的女人已经不见。

  月光照得我无处可逃。
  一张喷了香水的纸放在旁边,那种味道不是蔷的,浓而不腻,鬼魅一般沁人心脾。
  桃花逃了,在我之前。
  她写道:我好奇,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抢走了我的男友,当时我已经怀了格的孩子,但一切都失去得那么突然。
  那种肉体与心灵的痛苦我永远无法释怀。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会对你有感觉,但今天看到那女人用过的怯粉色的指甲油和俗艳的香水让我突然放下了。
  一切不过如此。我们不一定是失败者桃之夭夭
  是的,一切不过如此,日子还得过下去。
  爱情不是一切,但桃花,我很庆幸的是有你陪我疗伤。

  有一阵子,我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去看丽莎有没有给我来信。
  这个丽莎,是那年四月,我在网上认识的一个女孩,是个新疆姑娘。我们是在玩网络游戏时认识的,我曾千百次在心里想像她的模样,猜想她是不是拥有葡萄般的眸子和樱桃般的小嘴。
  丽莎比我小整整一轮,二十四岁,正是如花般的年纪。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起自己的男朋友,她越是不说,我越是好奇。
  于是,我开始给她写电子邮件,就像写给一个老熟人,一点拘束感都没有。

  只有在追妻子的时候,我才正儿八经地写过信。
  我的丽莎姐姐她说在读博士,我们之间的交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也可以通过国际长途,我先想选择前者,这样也许能让我们找回初恋的感觉而且又省钱,但是杨小执意要打电话,她嫌写电邮太浪费时间。她是学工科的,没有什么文学细胞。
  我给她写邮件的时候,从来不谈起章红梅。
  在网络上,我只想找回已经稀薄了的爱情影子,并不想影响婚姻。
  我有意营造一种气氛,和丽莎进行一些能够引起灵魂碰撞的交谈,我们谈风花雪月,谈鸟语花香,甚至谈到了红袖添香。

  丽莎说,她讨厌红袖添香。
  我问为什么?
  她说,那个她曾经为之红袖添香的男孩子去了美国,在那场恋爱中,她曾爱得忘了自己,把自己当作他的附属品,把他的成功当作自己的成功。
  结果,他成功了,她的爱情却幻灭了。
  丽莎哭了,她终于认识到自己爱的方式错了。
  想想我和陈丽莎姐姐又何尝不是呢,我牺牲自己,压抑自己,成全着她的美梦。
  其实我一直都认为平平淡淡才是真,并不一定要用出国来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标准的,但是陈丽莎想过那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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